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7人公告
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解决上高县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遵循合法、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1、灭火救援(17人)
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器材装备使用及维护熟悉辖区情况,站日常勤务工作;
2、驾驶员(5人)
主要负责驾驶灭火救援车,车辆日常保养,熟悉辖区情况以及站日常勤务工作;
3、消防宣传员(1人)
主要负责灭火救援摄像、文字编辑、日常文件报送、档案规整以及内外网稿件宣传,能做到熟悉辖区情况,热爱站日常勤务工作;会拍摄、懂写作,特别是中文、新闻专业对口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大专以上优先录用;
2、年龄在18-35岁(1987年2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之间出生)之间,现已在乡镇兼职乡镇专职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着短袖体能训练服无裸露在外的纹身,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驾驶员岗位需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6、消防宣传员岗位需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3DMAX、CAD、Flash、PPT;能熟练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运营、活动策划、视频编辑;消防宣传员岗位体能考试排名仅供参考,主要以面试及加试为主。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已在宜春市范围内其它消防站任职的专职消防员;
6、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方法
招聘工作流程: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发至邮箱www.274072123@qq.com, 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刘玉国
联系电话:13576150353;
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位)证书、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各1份,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所交资料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岗位加试的方法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体能测试+面试+岗位加试,(体能测试,面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驾驶员岗位加试考核)。
1、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其中3000米跑占体测总分的60%、100米跑占20%,单杠引体向上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
3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直接取消下轮考试资格,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查验。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大队会另行通知参加岗位加试。
3、岗位加试(根据所应聘岗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加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者需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方可参加岗位加试。(政府专职消防员加试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不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名额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政审
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考核政审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组由二人以上组成,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高发布微信公众号、上高就业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三、工资、福利待遇
1、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落实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标准确定4500元/月,实习期工资为36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3、大队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专职消防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晋级、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报名人员必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上高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7人公告
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解决上高县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遵循合法、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1、灭火救援(17人)
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器材装备使用及维护熟悉辖区情况,站日常勤务工作;
2、驾驶员(5人)
主要负责驾驶灭火救援车,车辆日常保养,熟悉辖区情况以及站日常勤务工作;
3、消防宣传员(1人)
主要负责灭火救援摄像、文字编辑、日常文件报送、档案规整以及内外网稿件宣传,能做到熟悉辖区情况,热爱站日常勤务工作;会拍摄、懂写作,特别是中文、新闻专业对口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大专以上优先录用;
2、年龄在18-35岁(1987年2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之间出生)之间,现已在乡镇兼职乡镇专职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着短袖体能训练服无裸露在外的纹身,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驾驶员岗位需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6、消防宣传员岗位需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3DMAX、CAD、Flash、PPT;能熟练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运营、活动策划、视频编辑;消防宣传员岗位体能考试排名仅供参考,主要以面试及加试为主。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已在宜春市范围内消防站任职的专职消防员;
6、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方法
招聘工作流程: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发至邮箱www.274072123@qq.com, 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刘玉国
联系电话:13576150353;
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位)证书、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各1份,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所交资料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岗位加试的方法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体能测试+面试+岗位加试,(体能测试,面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驾驶员岗位加试考核)。
1、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其中3000米跑占体测总分的60%、100米跑占20%,单杠引体向上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
3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直接取消下轮考试资格,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查验。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大队会另行通知参加岗位加试。
3、岗位加试(根据所应聘岗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加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者需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方可参加岗位加试。(政府专职消防员加试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不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名额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政审
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考核政审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组由二人以上组成,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高发布微信公众号、上高就业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三、工资、福利待遇
1、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落实专职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标准确定4500元/月,实习期工资为36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3、大队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专职消防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晋级、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报名人员必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上高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解决上高县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遵循合法、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1、灭火救援(17人)
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器材装备使用及维护熟悉辖区情况,站日常勤务工作;
2、驾驶员(5人)
主要负责驾驶灭火救援车,车辆日常保养,熟悉辖区情况以及站日常勤务工作;
3、消防宣传员(1人)
主要负责灭火救援摄像、文字编辑、日常文件报送、档案规整以及内外网稿件宣传,能做到熟悉辖区情况,热爱站日常勤务工作;会拍摄、懂写作,特别是中文、新闻专业对口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大专以上优先录用;
2、年龄在18-35岁(1987年2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之间出生)之间,现已在乡镇兼职乡镇专职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着短袖体能训练服无裸露在外的纹身,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驾驶员岗位需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6、消防宣传员岗位需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3DMAX、CAD、Flash、PPT;能熟练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运营、活动策划、视频编辑;消防宣传员岗位体能考试排名仅供参考,主要以面试及加试为主。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已在宜春市范围内其它消防站任职的专职消防员;
6、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方法
招聘工作流程: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发至邮箱www.274072123@qq.com, 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刘玉国
联系电话:13576150353;
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位)证书、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各1份,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所交资料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岗位加试的方法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体能测试+面试+岗位加试,(体能测试,面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驾驶员岗位加试考核)。
1、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其中3000米跑占体测总分的60%、100米跑占20%,单杠引体向上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
3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直接取消下轮考试资格,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查验。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大队会另行通知参加岗位加试。
3、岗位加试(根据所应聘岗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加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者需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方可参加岗位加试。(政府专职消防员加试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不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名额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政审
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考核政审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组由二人以上组成,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高发布微信公众号、上高就业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三、工资、福利待遇
1、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落实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标准确定4500元/月,实习期工资为36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3、大队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专职消防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晋级、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报名人员必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上高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解决上高县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遵循合法、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1、灭火救援(17人)
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器材装备使用及维护熟悉辖区情况,站日常勤务工作;
2、驾驶员(5人)
主要负责驾驶灭火救援车,车辆日常保养,熟悉辖区情况以及站日常勤务工作;
3、消防宣传员(1人)
主要负责灭火救援摄像、文字编辑、日常文件报送、档案规整以及内外网稿件宣传,能做到熟悉辖区情况,热爱站日常勤务工作;会拍摄、懂写作,特别是中文、新闻专业对口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大专以上优先录用;
2、年龄在18-35岁(1987年2月1日至2004年2月1日之间出生)之间,现已在乡镇兼职乡镇专职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着短袖体能训练服无裸露在外的纹身,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驾驶员岗位需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6、消防宣传员岗位需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3DMAX、CAD、Flash、PPT;能熟练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运营、活动策划、视频编辑;消防宣传员岗位体能考试排名仅供参考,主要以面试及加试为主。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已在宜春市范围内消防站任职的专职消防员;
6、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方法
招聘工作流程: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发至邮箱www.274072123@qq.com, 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刘玉国
联系电话:13576150353;
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位)证书、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各1份,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所交资料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岗位加试的方法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体能测试+面试+岗位加试,(体能测试,面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驾驶员岗位加试考核)。
1、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其中3000米跑占体测总分的60%、100米跑占20%,单杠引体向上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
3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直接取消下轮考试资格,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查验。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大队会另行通知参加岗位加试。
3、岗位加试(根据所应聘岗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加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者需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方可参加岗位加试。(政府专职消防员加试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不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名额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政审
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考核政审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组由二人以上组成,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高发布微信公众号、上高就业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三、工资、福利待遇
1、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落实专职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标准确定4500元/月,实习期工资为36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3、大队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专职消防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晋级、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报名人员必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上高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