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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春市奉新县纪委县监委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12日讯:因工作需要,奉新县纪委县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临时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责任心和事业感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女不限,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会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5、专业要求:(1)岗位一(1名):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文字功底好、有两年或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2)岗位二(1名):会计专业(财政税务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并取得初级或初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从事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奉新县政府网站和奉新发布、奉新县纪委县监委《潦河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可提前准备,现场抄写)。   3、报名地点:奉新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907室)   联系方式:0795-7188832,19970589299,18979558877。   4、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5)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6)党员身份的,要求有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党组织盖章);(7)有工作经历的,请原工作单位出具应聘人员曾在单位工作过的证明(盖章);(8)本人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比例: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报名人数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前两天通知应聘人员。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用文写作能力或对事件的观点等。届时请大家携带本人身份证。   4、笔试地点:待定。   5、笔试方式:采取临时出题,应聘人员围绕出题应答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6、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布在奉新县政府网站、奉新发布、奉新县纪委县监委《潦河清风》微信公众号上,接受电话查询成绩(0795—7188832)。   7、有关事项:(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3名进入面试;当末位分数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2)笔试成绩带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前两天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12分钟。   3、面试地点:待定。   4、成绩公布:每名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公布其面试成绩。   5、有关事项: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根据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经考察考核后,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公示   时间待定。体检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临时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故放弃者,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奉新县政府网站和奉新发布、奉新县纪委县监委《潦河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7天。   (七)招聘后管理   对聘用人员试用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评价。评价合格者,由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八)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85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3300元/月。与在编在岗干部享受同样的工会福利。   2、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保、工伤、团体意外险。个人缴交部分由招聘人员自己负担,由单位代扣代缴。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三、疫情防控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出示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报名人员必须出示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奉新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临时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聘名额      岗位   名称      有关要求      优先条件      共同   要求      1      1名      岗位一      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同等条件下,文字功底好、有两年或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男女不限;   35周岁以下;大专   及以上文   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      1名      岗位二      会计专业(财政税务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并取得初级或初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从事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2.奉新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临时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户口所在地         入党时间         婚姻   状况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业资格证书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住址         应聘   岗位      岗位一()岗位二()   注意:请在应聘的岗位括号中打√,每人限报1个岗位。      学习   经历         工作   经历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   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   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不属实,将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签名:   年月日      备注:(1)此表的内容和信息请提前掌握好,报名时现场抄写填好。(2)学习经历指学校教育与在职培训,学校教育从大学开始填写,要求填写毕业院校和专业名称,并写清时间段(精确到月份),如2015.09—2019.07 在江西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内,要写上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的情况,已婚的还要写上配偶的父母情况。三代以内的直系或旁系血亲是公职人员的,也要求写清楚。   中共奉新县纪委   2022年1月10日

江西宜春袁州区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43名公告

   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聘名额    拟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43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袁州区城区户籍(户口时间截止2020年3月1日前);户籍不在袁州区城区,但在袁州区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2019年3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袁州区城区,但在袁州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2019年3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报考三阳镇银岭社区必需具有三阳镇辖区户籍或在三阳镇银岭社区辖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报考湖田镇康诚社区必须具有湖田镇辖区户籍或在湖田镇康诚社区辖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袁州区城区指灵泉、秀江、化成、湛郎、珠泉、凤凰、下浦、新康府八个街道)。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合法固定住所、工作社区需对应拟选聘的社区。    (二)年龄在18周岁(2002年3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以户籍年龄为准;网格员、垃圾分类指导员且工作满一年(2019年3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的和社区后备干部、退役军人,以及1996、1997、1998级农村基层后备干部定向委培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热心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    8.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 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的;    11. 其他不宜选聘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0年3月27日,在宜春人事考试网、袁州区政府网等网站、袁州党建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袁州区委组织部组织股(袁州区行政中心西主楼522室)。    3、咨询电话:0795-3220156    4、监督部门及电话:袁州区纪委监委 0795-3222139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须在宜春人事考试网(0795.jxpta.com)、袁州区政府网(www.yzq.gov.cn)下载《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按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合法固定住所或工作社区对应社区进行报名(每人只可选择一个街道社区岗位报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两份,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和确定选聘岗位    资格审查由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资格审查后,按报名人数的多少确定选聘名额,报名人数少于该社区工作人员岗位选聘人数2倍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选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岗位职数。选聘计划为1人的,报名人数少于2人时,取消该社区此次选聘名额,考生可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社区报名。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袁州区政府网、袁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2:1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入围名单在袁州区政府网、袁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领取。本人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分理论考试、计算机操作两门,总分100分。    1.理论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计算机操作:内容主要是与信息化办公有关的内容。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理论考试和计算机操作各占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在选聘名额内出现末位并列时,党员优先;若都是党员,则退役军人优先;若都既是党员又是退役军人,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上述条件均相同者则抽签决定。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袁州区政府网、袁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公布,不再单独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袁州区政府网、袁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选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由相应乡镇、街道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按袁州区现行城市社区干部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参与社区两委班子选举,当选后按在职社区干部身份管理。    本公告由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袁州区2020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7日      

2020年宜春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21日讯:宜春市中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2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医疗卫生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协作、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身高及年龄要求   身高:女性156cm及以上,男性162cm及以上,年龄: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者。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违法社会道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需求   1、护理人员22名(其中男护士2名),护理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影像技师2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检验技师3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公示→试用→正式聘用。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0年12月2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宜春市中医院人事科(市中医院门诊五楼)   电话:0795-3918346;邮箱:0795_3918346@163.com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其他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证书。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纪委办公室、人事科、医务处、护理部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医院将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   五、招聘办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体检程序。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年,考核合格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聘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制人员相应岗位待遇。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八、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中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中医院人事科。   宜春市中医院   2020年12月17日

江西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见附件1)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原则上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05)Kg);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4、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8:00-3月1日17:30。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送至254723767@qq.com,报名表见附表2,逾期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可在报名期间内到宜春市温汤镇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温汤中学东侧)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表。   3.咨询方式:0795—3510119(8:30-17:30),联系人:刘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交至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进一步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22年3月2日10:00(如遇天气原因,临时通知变更)   2.地点:宜春市温汤镇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温汤中学东侧)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三个项目。满分各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表3。以体能考试成绩平均分的5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其中3000米成绩低于60分直接淘汰。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入围比例,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四)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核,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5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50%+体能考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3000米成绩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人优先考虑。   (五)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拟入围总成绩相同者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   (六)政审   由大队招聘小组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核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劳动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为3年。   2.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工资为3800元/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现行专职队员标准执行,工资构成包括:(1)基本工资4700元起步;(2)津贴补助;(3)年度奖金。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十)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通知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2.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需求表.docx   3.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22日      

2021年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3日讯:为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扎实推进我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原则,组建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根据《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宜春市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宜府办字〔2021〕30号)和中共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宜市编文〔2021〕42号)的文件精神,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队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及名额   1.应急战斗员(20名)   2.信息宣传员(4名)   3.通信技术员(4名)   4.车辆驾驶员(2名)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应急事业,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身体无缺陷,无纹身;   5.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5cm)×2,标准体重±20%),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平均视力不低于4.8。   (三)岗位要求:   1.应急战斗员岗位(20名)   (1)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0周岁,具有应急救援经验和应急救援所急需专业特长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3)通过体能招录测试满足应急救援身体条件的;   (4)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运动员以及具有应急救援经验者优先录用。   2.信息宣传员岗位(4名)   (1)满足应急战斗员岗位招录条件;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各项办公设备及软件;   (3)新闻类(中文类)等相近专业毕业生,擅长写作,具有信息采编、新闻宣传相关能力优先录用。   3.通信技术员岗位(4名)   (1)满足应急战斗员岗位招录条件;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通信设备的使用和信息系统维护;   (3)计算机及通信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从事过通信设备操作相关工作的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4.车辆驾驶员岗位(2名)   (1)满足应急战斗员岗位招录条件,年龄放宽至35周岁;   (2)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1以上有效驾驶证;   (3)有驾驶通讯车辆或者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拒服兵役的以及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存在其他不宜进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情形。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担负处置森林火灾,执行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灾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福利待遇   (一)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脱钩,试用期内月工资为3800元。正式聘用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   (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期合同期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续签合同期限原则上为每5年一签,队员在岗服务年龄不超过45岁。退出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工作岗位,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请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附件1),发到指定邮箱:282957278@qq.com,发送文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XX岗位队员字样;联系电话:0795-3590058,联系人:吕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1:00,下午15:00—17:00)。   经预审合格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3.报名材料   (1)《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退伍证等材料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7)对于报名特殊需求岗位人员,需提供应急救援特长、体育素质和技能等证件以及可以证明相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者须在所提供的材料正面右上方签署本人姓名,并确认所有资料真实。以上材料须在资格审查前提供,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考材料相应的纸质版原件,以便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内容为5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存在一个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5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各占25%。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四)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通过文化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文化考试通过试卷考核,占总成绩的20%;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个人专长等综合素质。占总成绩的20%。   专业考核结束后,按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和专业考核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存在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排序确定替补人员,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往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审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和宜春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录用   公示结束后,无影响考生录用的情况,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正式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告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由于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各环节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防疫要求   1.在招录过程中,报名人员参加现场审核等活动,须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获取赣通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疫苗接种证明以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应聘人员需填报承诺书;   2.应聘人员近期存在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应如实报告。并按要求前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3.招录工作期间如实报告防疫期间无出入境、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   4.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本单位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3590058   点击下载>>>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doc

2022江西宜春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取消岗位或减少岗位公告

     截至2022年4月22日16:00,根据网上报名及缴费情况,经研究,对本次公开招聘中急需紧缺医学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降低开考比例为1:2。   有105个职位的117个岗位无人报名(含急需紧缺岗位12个职位12个岗位),予以取消(附件1);有57个职位的64个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1:2,予以取消(附件2);有6个职位减少7个岗位(附表3)。   请报考附表2中的57个职位的57名考生网上改报已开考的职位,改报时间:2022年4月23日9∶00至12∶00。   如改报不成功,请电话咨询。   点击下载>>>   1:2022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无人报考取消岗位职位表   2:2022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职位表   3:2022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减少岗位职位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2022年江西宜春袁州区招聘教师80人公告

  袁州区2022年招聘合同制幼儿园专任教师公告      为加强袁州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面向全社会招聘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8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袁州区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80名,具体岗位在选岗前公示。二、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含2022年8月底前如期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2)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2022年8月底前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办园教学经验者可放宽到40周岁);(4)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要求。注: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三、招聘方式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招聘程序和要求(一)公告发布通过袁州区政府网站、袁州区政府公众号及宜春就业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程序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格: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行登陆袁州区政府网和宜春就业网网站,下载《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由本人如实填写;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25-26日;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秀江东路15号);3.报名材料:本人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填写好的《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并贴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请保持电话畅通,凭身份证领取)。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舞弊者,取消应聘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记录,永不录用)。(三)笔试安排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的1: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并向社会公示。若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闱面试;若参考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1.5比例,则全部参加面试。(四)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说课+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每人限7分钟以内(现场确定说课题目),才艺展示限3分钟以内,内容包括演唱、简笔画(器材自带)、舞蹈、器乐(面试现场备有电子琴,其他乐器自带)中的任一项才艺进行现场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60%(最低合格线为70分)。(五)录取公示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向社会公示。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若公示期间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者,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六)体检安排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七)选岗安排现场公布具体岗位选岗,拟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八)聘用签约确定聘用选岗后,第三方劳务公司按程序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如有放弃聘用的拟录人员,空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五、聘用管理按照非事业编合同制幼儿教师方式管理,受聘幼儿专任教师与第三方(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间,受聘幼儿教师接受用人单位和第三方的双重管理,第三方负责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和五险一金代扣代缴工作。六、工资待遇第一年,每人每年32000元(含五险一金,下同);第二年,每人每年34000元;第三年,每人每年37000元。七、防疫规定1.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从即日起,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涉疫重点地区及有本土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考前,省外来宜人员,应提前向袁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0795-3226261),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2.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配合做好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八、咨询电话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8179559364罗老师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5-3588535   宜春市袁州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股:0795-7028755   附件1: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2022年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06日讯:因工作需要,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算机维护员1名(计算机专业);劳动监察辅助员2名(专业不限)。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组织纪律性较强,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1月4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人社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947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1月14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20795。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