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人事考试网

2021年宜春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招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08月17日讯:我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布之后,仍有部分岗位空额,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决定组织补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报岗位   全市共有缺额岗位155个,具体详见附件《宜春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招计划表》。   二.补报对象及流程   (一)补报范围   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120分以上(含120分),未入闱面试或面试后未入闱体检,且符合补招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各县市区报名地址如下:   (1)市直单位审查地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26室(宜阳大厦西座8楼);   联系人:宜春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3271152;   宜春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3264671;   (2)袁州区资格审查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486室(袁州大厦14楼);   联系人:袁州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3588535;   袁州区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7029296;   (3)樟树市资格审查地址: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楼会议室(樟树市杏佛路91号);   联系人:樟树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7362601;   樟树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7161695;   (4)丰城市资格审查地址: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2楼会议室(丰城市紫云大道北339号);   联系人:丰城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6608026;   丰城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6609130;   (5)靖安县资格审查地址:靖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靖安县清华大道16号);   联系人:靖安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4650892;   靖安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4662710;   (6)奉新县资格审查地址: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会议室(奉新县新吴路113号);   联系人:奉新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7901628;   奉新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4618879;   (7)上高县资格审查地址: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上高县镜山大道7号)   联系人:上高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2528023;   上高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2509213。   (8)宜丰县资格审查地址: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宜丰县耶溪大道231号);   联系人:宜丰县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2990771;   宜丰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2758953。   (二)所需携带的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表(需本人签名)、笔试成绩查询单,可在人事考试网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打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印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协议书);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5.在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6年7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卫健部门留存。   三、资格审查及聘用   补招报名人员须按上述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有需要的县市区可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也可以直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确定的方案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共同商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各县市区在9月3日前完成补招工作,并将确定的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具体事宜由各县市区人社、卫健部门自行决定,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也可拨打电话咨询。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依总成绩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2021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招计划表.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2021年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2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动态招聘、人岗相适。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负责;   3、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和条件具体见《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宜春就业网、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订阅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18:00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需下载《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网上报名将《报名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人户口(职位要求须县市本地人员的提供)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并命名姓名+岗位+联系电话的格式发送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yczfgjj0795@163.com);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人户口(职位要求须县市本地人员的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文艺东路1号邮政管理局办公楼二楼东203秘书科)(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585639、18160753773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31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地点: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文艺东路1号邮政管理局办公楼二楼东203)(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现场需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   (2)职位要求须本地人员的请携带户口本原件;   (3)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带来资格审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题。笔试考生带好2B铅笔、橡皮擦、黑色中性水笔。   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并现场测量体温,体温正常(<37.3℃)并无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公开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七)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提供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所在居住社区(街道)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由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确定。   点击下载>>>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7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00人公告

     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宜春市司法行政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共计100名)    袁州区司法局14名、樟树市司法局10名、丰城市司法局17名、靖安县司法局6名、奉新县司法局7名、高安市司法局12名、上高县司法局8名、铜鼓县司法局5名、宜丰县司法局8名、万载县司法局9名、经开区司法局1名、宜阳新区司法局1名、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司法局2名,详见《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二)招录对象: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9:00-6月30日(星期四)17:00,仅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司法局(详见附件2)。   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录名额之比2: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请示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点提交《报名登记表》的同时,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近半年内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若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按其个人承诺,进入面试后,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   4.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测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0日下午,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分值: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入闱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4.成绩查询:面试和总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5.资格复审:由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入闱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由市司法局会同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局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决定聘用。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3-5年。合同签订后辅助人员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含固定工资、社会保险等,具体请咨询所报考县(市、区)司法局。   四、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请报考人员根据宜春市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紧急健康风险提示,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具体要求详见《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2.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报考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本招录公告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录工作,以宜春市司法局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宜春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0795-3997793   宜春市司法局基层管理科:0795-3997797   附件1: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招录职位表.doc   附件2: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报名地点及政策咨询.doc   附件3: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5: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宜春市司法局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2人)》已于2020年7月9日发布,本次宜春丰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点击下载: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7月11日8:30-7月14日17:00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2人)》已于2020年7月9日发布,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如下:   一、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如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应或以上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并且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更多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二、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7月11日8:30-7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三、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笔试资料:   2020年宜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020年宜春市事业单位考试写作备考资料   备考专用资料:2020年江西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四、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通过后,面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请点击:2020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专题)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面试结束后,按考试(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资料:   五、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5-6601158,监督电话:0795-6608120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7月11日8:30-7月14日17:00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2人)》已于2020年7月9日发布,本次宜春丰城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如下:   报名时间:7月11日8:30-7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费:每人共100元   报名注意事项: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丰城市人民政府网(请点击:2020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专题)。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市人社局(0795-6601158),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7月11日8:30-7月14日17:00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2021年宜春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招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08月17日讯:我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布之后,仍有部分岗位空额,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决定组织补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报岗位   全市共有缺额岗位155个,具体详见附件《宜春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招计划表》。   二.补报对象及流程   (一)补报范围   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120分以上(含120分),未入闱面试或面试后未入闱体检,且符合补招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各县市区报名地址如下:   (1)市直单位审查地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26室(宜阳大厦西座8楼);   联系人:宜春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3271152;   宜春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3264671;   (2)袁州区资格审查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486室(袁州大厦14楼);   联系人:袁州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3588535;   袁州区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7029296;   (3)樟树市资格审查地址: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楼会议室(樟树市杏佛路91号);   联系人:樟树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7362601;   樟树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7161695;   (4)丰城市资格审查地址: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2楼会议室(丰城市紫云大道北339号);   联系人:丰城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6608026;   丰城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6609130;   (5)靖安县资格审查地址:靖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靖安县清华大道16号);   联系人:靖安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4650892;   靖安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4662710;   (6)奉新县资格审查地址: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会议室(奉新县新吴路113号);   联系人:奉新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7901628;   奉新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4618879;   (7)上高县资格审查地址: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上高县镜山大道7号)   联系人:上高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2528023;   上高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2509213。   (8)宜丰县资格审查地址: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宜丰县耶溪大道231号);   联系人:宜丰县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2990771;   宜丰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2758953。   (二)所需携带的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表(需本人签名)、笔试成绩查询单,可在人事考试网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打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印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协议书);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5.在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6年7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卫健部门留存。   三、资格审查及聘用   补招报名人员须按上述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有需要的县市区可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也可以直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确定的方案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共同商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各县市区在9月3日前完成补招工作,并将确定的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具体事宜由各县市区人社、卫健部门自行决定,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也可拨打电话咨询。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依总成绩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2021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招计划表.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2021年宜春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07日讯:为加强我市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15号)规定,经宜春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宜春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内医疗机构服务满5年(即2016年7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三支一扶支医人员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工作时间不少于5周年),且由最后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7、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8、未完成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可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yichun.gov.cn/)和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yichun.gov.cn/)查询《宜春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30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25岁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1日为止。   3、关于资格证的说明:参加了2021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要求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执行。   4、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1年7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依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1日为止。   5、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到的说明: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政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4月16日17:00。报名网站为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或宜春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17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4月13日、14日、15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三)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16∶00。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减少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取消,并在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只限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的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改报未成功的考生可退回已缴报名费,具体退费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宜春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20日9:00至5月22日17:00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报考急需紧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只需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参加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2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宜春市区,具体考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试题。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主观题不得使用铅笔作答。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4、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闱名单。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在公布成绩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告。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医疗背景下的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当岗位入闱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方可入闱体检。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其他   (一)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附件:1.宜春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2.医疗卫生专业目录.rar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rar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