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市袁州区卫健系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公告

  

  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加快医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壮大医院人才队伍,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择优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国内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择业期内的2021、2022年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

  2.必须在2023年8月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3.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热爱卫生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待遇

  1.引进聘用后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享受2023年《袁州区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中执行的支持政策。

  三、招聘岗位

  外科医生4人、感染科医生1人、神经内科医生1人、妇产科医生1人、重症监护室医生1人、肾内科医生1人、心血管内科医生1人、中医科医生1人,共11人。具体引进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形式及批次

  (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卫健委共同参加。应聘毕业生通过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投递简历、资格审查和面试后,按专业择优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二)批次:拟分两个批次招聘,第一批次在南昌大学进行(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计划表中岗位全部执行,详见附件1);第二批次时间和地点待定(执行第一批次未完成招聘岗位计划,以现场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公告》在袁州区政府网、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13日,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前准备好《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邮箱(2219497294@qq.com),经初审合格后将通知本人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持填写好的《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15日到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田径场(南昌大学医学类双选会招聘场地)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30至双选会结束。

  3.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3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取得证后方可聘用。

  4.第二批次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公告详见袁州区政府网和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

  (三)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交流和填报志愿情况,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四)组织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具体待定)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最低入围分数线为70分,评委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口头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确定分值,当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得的平均分即为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组织签约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签约对象,现场完成签约(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因考生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空缺,按本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政审与体检

  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和政审有关要求,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在拟招聘人员正式到岗之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袁州区政府网及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人才结果报区人社局、区卫健委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拟录用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相关要求

  签约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如有违约,按与招聘人员所签的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二)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三)放弃聘用资格者;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者;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共同商量决定。

  八、咨询电话

  袁州区卫健委:0795-7029296

  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0795-3280062

  附件:1.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计划表

  

  2.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2023年江西宜春市宜阳新区招聘专职网格员18人公告

2023年宜阳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宜阳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自愿从事网格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5日前出生),男性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9月5日后出生),女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9月5日后出生);

5.本人、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任一方具有宜春市中心城区(宜阳新区、袁州区、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范围户籍(户籍时间截止2023年9月5日)或本人在宜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居住满一年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7、需提供不少于2年的最低服务期。

(二)加分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总成绩加1分;

(2)退役军人,总成绩加1分;

(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总成绩加2分;

(4)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江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行业证书或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项证书取其一),总成绩加2分。

以上四项可累计加分,有关学历、证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5日(含)。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因专职网格员工作主责是面对群众,故正常可见范围皮肤上有纹身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5日。报名地点:官园街道共建办(高士路225号,官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4楼)。

考生在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一式四份以及3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交至官园街道共建办:①《宜阳新区专职网格管理员报名表》(附在本公告尾页,请自行打印并填好信息、贴上本人照片);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的户籍证明,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任一方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的户籍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籍均不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的需提供居住社区出具的常住证明;④中共党员提供有效党员证明材料;⑤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报名后,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微信公众号有关信息。

(二)资格初审及笔试。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9月6日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挂“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微信公众号,准予参加笔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笔试科目为基层社区治理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网格化管理服务应知应会知识和电脑基本操作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阅卷结束后,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招聘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准考证。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将与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四)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信息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宜阳新区”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官园街道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结束后与官园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工资报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按2700元/月(基本工资2200 +绩效工资500元)并缴纳养老保险、医保。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5-399897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17:30

 附件:报名表2023网格员

 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奉新县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奉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岗位

名额

性别

学历

名额分配

1

灭火救援战斗员

3

高中及以上学历

大队本级5人

驾驶员

1

通信员

1

2

乡镇灭火救援战斗员

8

高中及以上学历

冯川镇2人

上富镇1人

罗市镇1人

会埠镇4人

总数

13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大队本级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二十四周岁(1999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有大专学历以上文凭、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乡镇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1988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12:00—9月14日12:00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材料由本人于2023年9月14日12:00前,统一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线上报名:请将报名信息(附件2及本款第3项所列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98410941@qq.com)。
 
(3)报名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奉新县长乐大道666号)。
 
联系方式:17807058981(王)
 
0795-4509066(周)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征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未达到报名人数可延长报名时间。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待定
 
(2)测试地点:待定
 
(3)测试项目:1500米跑(占3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仰卧起坐(占20%)、立定跳远(占10%),满分为100分。
 
(4)体能测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体能测试达到成绩合格线后,方可进行下一轮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
 
(3)面试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3、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总成绩未达到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的,不予参加体检、政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3、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按照体检、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平台公示5天。
 
(八)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加强奉新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执行,试用期3600元/月(试用期两个月),正式入职4500/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救援消防队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6、工作地点: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7、公示入职后至下次招录挂网公示期间,如有队员离职,按本次招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2: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附件3: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审表



2023年江西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简章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简章
 
欢迎一起实现梦想
 
为满足我市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3月实有人数为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人员属性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经批准、按规定程序,由各地人民政府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依规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接警调度、应急通信、战勤保障等工作的人员。
 
消防文员为从事消防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服务指导、文秘档案、财务及卫生勤务等工作的人员。消防文员在招聘时应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程序和要求,适当区分考核内容。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和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合理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公民,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要从宜春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聘,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地区招聘。
 
三、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宜春市年初目标责任书总数及各地实际,统一发布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见附件1)。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聘计划内容,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招聘工作,报支队备案。支队对各地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二)组织报名
 
一般采用实地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交报名信息。组织报名期间,各用人单位应通过网络、报刊、电视、进校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和宣传动员。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的证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如招聘人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的,各用人单位应先对该类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人员,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按照入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执行。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
 
(六)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招聘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七)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人员政治考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按照考试考核成绩高低,初步确定聘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聘用人员名单报支队备案审核。
 
(九)聘用
 
1.确定人员。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人员报到。聘用人员信息自正式报到的3个工作日内录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系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各用人单位应在入职集中培训前完成人员聘用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标准执行。
 
3.离职补聘。零星补聘时,报经支队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在人员离职1个月内从最近一次招聘时公示的候补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
 
附件1.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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