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暑期招聘教师101人公告

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暑期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广大外地教师回宜任教期盼,推动2023届毕业生扩大就业,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宜春九中、宜春十五中)2023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学专任教师并具有本科学历;
       2.国内高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
       3.国内高校2023届师范类专业(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岗位对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1.宜春中学16名(高中岗位)
       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4名、化学2名、地理3名、体育1名、音乐1名。
       2.宜春一中9名(高中岗位)
       数学2名、英语1名、化学1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2名。
       3.宜春三中3名(高中岗位2名、初中岗位1名)
       高中岗位:数学1名、物理1名;
       初中岗位:数学1名。
       4.宜春实验中学26名(高中岗位9名、初中岗位17名)
       高中岗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地理1名、美术1名。
       初中岗位: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2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1名、体育2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
       5.宜春八中28名(初中岗位)
       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物理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3名、地理2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
       6.宜春九中17名(高中岗位)
       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3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7.宜春十五中2名(初中岗位)
       语文1名、音乐1名。
       (二)资格条件
       1.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
       2.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
       3.在编在岗教师须具有至少3年及以上与报考学科、学段一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在编在岗教师要求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中获中小学高级职称具有两轮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循环教学经历的把关骨干教师(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或取得了突出教育教学业绩(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或获得设区市级以上综合荣誉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颁发,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可以为其他部门颁发的专项奖),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获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荣誉之一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者,免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对应招聘计划相应核减)。
       5.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且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预报名,报名材料直接发送报考学校邮箱,报名以考生实际到现场提交资料和资格审查为准。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报名对象请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下午16:00携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主要荣誉证书、身份证等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连同本人手写签名的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提供,需任教学校和主管部门同时盖章)、任教经历证明等资料到现场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体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提交资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全部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地点:宜春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宜春市宜阳大道48号)。
       (二)笔试、面试
       1.关于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宜春中学(具体场地待定,详见考生《准考证》信息)。笔试内容: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要求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①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只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③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届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入闱面试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联系不上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计划,招聘单位可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2.关于面试。面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7:30开始,地点:宜春中学。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试讲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详见附件2,学校之间版本可能不一,具体可详询招聘学校)。面试程序: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安排进入备课室抽取面试课题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时不得自带材料)。备课结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
       备注: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需加试专业技能展示内容,由评委根据考生现场展示表现纳入面试100分计分。
       (三)确定拟录对象
       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则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对象),确定各学校各岗位拟录对象。
       四、考察录用
       (一)考察、体检
       对所有拟录人员(含免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师生评价、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二)公示
      经考察、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体育网公示。公示期满,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调动、上编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
       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春中学:0795-3997199、15279877639(曾老师);
       邮箱:yczx3997199@163.com。
       宜春一中:0795-3272416、13870596641(邓老师);
       邮箱:1208728402@qq.com。
       宜春三中:0795-3273407、13879526499(黄老师);
       邮箱:ycycsz@163.com。
       宜春实验中学:0795-3229292、15279878822(汤老师);
       邮箱:ycsyzx2003@163.com。
       宜春八中:0795-7088328、15079570995(张老师);
       邮箱:jxycbz@qq.com。
       宜春九中:0795-3558199、13979527696(朱老师);
       邮箱:ycjzwgy@163.com。
       宜春十五中:0795-3669216、18770153620(易老师);
       邮箱:dswz666@163.com。
       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宜春市教体局:0795-3998126。
 
 

附件1宜春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3年暑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各学段、学科面试教材版本.doc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0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宜阳新区招聘公告

2023年宜阳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宜阳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积极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5、需提供不少于3年的最低服务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至报名截止日期);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8月30日,在宜春就业网、宜阳新区网站和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宜阳新区管委会三楼306办公室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998972

4、报名监督部门及电话:宜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795-3998152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需在宜阳新区网站(yyxq.yichun.gov.cn)下载《宜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两份,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进行认真核实。9月6日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挂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准予参加笔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面试比例,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进入最终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应达70分(含)以上,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有岗位综合成绩没有达到70分以上的考生,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十)岗前培训和办理聘用手续

新区组织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新区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为1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宜阳新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聘用人员工资参照事业人员工资标准套算,参加工作年限根据个人档案资料,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龄核定相关政策核定,享受工会福利,享受“五险一金”。

附件1:2023年度宜阳新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5)

附件2:宜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春市宜阳新区管委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奉新县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奉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岗位

名额

性别

学历

名额分配

1

灭火救援战斗员

3

高中及以上学历

大队本级5人

驾驶员

1

通信员

1

2

乡镇灭火救援战斗员

8

高中及以上学历

冯川镇2人

上富镇1人

罗市镇1人

会埠镇4人

总数

13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大队本级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二十四周岁(1999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有大专学历以上文凭、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乡镇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1988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12:00—9月14日12:00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材料由本人于2023年9月14日12:00前,统一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线上报名:请将报名信息(附件2及本款第3项所列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98410941@qq.com)。
 
(3)报名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奉新县长乐大道666号)。
 
联系方式:17807058981(王)
 
0795-4509066(周)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征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未达到报名人数可延长报名时间。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待定
 
(2)测试地点:待定
 
(3)测试项目:1500米跑(占3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仰卧起坐(占20%)、立定跳远(占10%),满分为100分。
 
(4)体能测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体能测试达到成绩合格线后,方可进行下一轮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
 
(3)面试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3、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总成绩未达到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的,不予参加体检、政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3、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按照体检、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平台公示5天。
 
(八)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加强奉新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执行,试用期3600元/月(试用期两个月),正式入职4500/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救援消防队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6、工作地点: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7、公示入职后至下次招录挂网公示期间,如有队员离职,按本次招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2: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附件3: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审表



2023年江西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简章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简章
 
欢迎一起实现梦想
 
为满足我市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3月实有人数为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人员属性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经批准、按规定程序,由各地人民政府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依规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接警调度、应急通信、战勤保障等工作的人员。
 
消防文员为从事消防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服务指导、文秘档案、财务及卫生勤务等工作的人员。消防文员在招聘时应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程序和要求,适当区分考核内容。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和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合理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公民,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要从宜春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聘,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地区招聘。
 
三、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宜春市年初目标责任书总数及各地实际,统一发布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见附件1)。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聘计划内容,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招聘工作,报支队备案。支队对各地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二)组织报名
 
一般采用实地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交报名信息。组织报名期间,各用人单位应通过网络、报刊、电视、进校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和宣传动员。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的证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如招聘人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的,各用人单位应先对该类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人员,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按照入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执行。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
 
(六)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招聘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七)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人员政治考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按照考试考核成绩高低,初步确定聘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聘用人员名单报支队备案审核。
 
(九)聘用
 
1.确定人员。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人员报到。聘用人员信息自正式报到的3个工作日内录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系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各用人单位应在入职集中培训前完成人员聘用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标准执行。
 
3.离职补聘。零星补聘时,报经支队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在人员离职1个月内从最近一次招聘时公示的候补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
 
附件1.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