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分宜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40人公告
分宜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号)、《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5〕76号关于印发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教人字〔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一、定向招生培养计划、招生培养对象及招生培养岗位
1.定向培养计划:40名(男20名,女20名)。
2.定向培养对象:分宜县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3.定向培养岗位:五年制大专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详见附件1)。
二、定向培养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具有分宜县户籍(不含仙女湖区行政区划内的分宜户籍)。户口迁入到分宜县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2.考生必须是应届在籍初中毕业生且必须在分宜县报名中考。
3.考生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
4.考生须身体健康,按《江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结果合格。
三、定向培养实施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
分宜县各中学在中考报名期间,要向学生和家长及时公布我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及岗位。
(二)填报志愿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我县中招委公布的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岗位,填报定向培养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填写《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四份,家长(监护人)须在报名表中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
凡报考定向生培养志愿的考生,需签订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考生承诺书(附件3),考生承诺书与《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名表》同步进行,在中考报名结束前上交学校。
(三)参加考试
凡志愿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2020年中考。
(四)录取、资格审查、体检
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宜县定向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西省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
2.划定投档分数线、投档、预录。根据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和报考考生的中考成绩,分男女性别按1:1的比例划定预录投档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预录的男、女生计划未录满时,空缺计划互为调剂。调剂后预录计划仍未录满,余下的定向培养计划自动取消,确保定向生的生源质量。
4.如果最后一名参加定向培养计划的录取考生出现中考成绩并列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中考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确定定向生培养对象人员名单后,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如因资格审查或体格检查造成计划空缺,在有报考志愿生源的情况下,根据报考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性别补录一次(参加补录考生的成绩,须达到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两项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的学生花名册留县人事、编制、教育部门分别存档。
(五)签订协议
正式录取前,考生必须签订《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4),并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向生毕业后的任教乡镇辖区内中心学校。《协议书》的签字和盖章等工作由招生学校会同县教体局统一办理。招生学校、县教体局和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协议书》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县教体局、培养学校和定向生个人分别存档。
五、培养及使用
我县定向生由省教育厅指定的委培学校进行培养。
定向培养的学生学业合格,品学兼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毕业时根据《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一次性将毕业生派遣到指定乡镇学校任教,不得改派,毕业生在协议乡镇辖区内学校任教不得少于5年。
定向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按照《协议书》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开展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是教育改革实践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均衡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让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定向培养乡村学校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定向培养。
(二)强化监督。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学校和招生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特别要做好中考考生的报名、考场的设置、考试的组织、考卷的评阅和资格审查等工作。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现象,立即退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分宜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2日
江西新余分宜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40人公告
分宜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号)、《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5〕76号关于印发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教人字〔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一、定向招生培养计划、招生培养对象及招生培养岗位
1.定向培养计划:40名(男20名,女20名)。
2.定向培养对象:分宜县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3.定向培养岗位:五年制大专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详见附件1)。
二、定向培养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具有分宜县户籍(不含仙女湖区行政区划内的分宜户籍)。户口迁入到分宜县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2.考生必须是应届在籍初中毕业生且必须在分宜县报名中考。
3.考生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
4.考生须身体健康,按《江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结果合格。
三、定向培养实施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
分宜县各中学在中考报名期间,要向学生和家长及时公布我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及岗位。
(二)填报志愿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我县中招委公布的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岗位,填报定向培养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填写《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四份,家长(监护人)须在报名表中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
凡报考定向生培养志愿的考生,需签订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考生承诺书(附件3),考生承诺书与《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名表》同步进行,在中考报名结束前上交学校。
(三)参加考试
凡志愿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2020年中考。
(四)录取、资格审查、体检
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宜县定向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西省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
2.划定投档分数线、投档、预录。根据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和报考考生的中考成绩,分男女性别按1:1的比例划定预录投档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预录的男、女生计划未录满时,空缺计划互为调剂。调剂后预录计划仍未录满,余下的定向培养计划自动取消,确保定向生的生源质量。
4.如果最后一名参加定向培养计划的录取考生出现中考成绩并列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中考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确定定向生培养对象人员名单后,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如因资格审查或体格检查造成计划空缺,在有报考志愿生源的情况下,根据报考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性别补录一次(参加补录考生的成绩,须达到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两项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的学生花名册留县人事、编制、教育部门分别存档。
(五)签订协议
正式录取前,考生必须签订《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4),并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向生毕业后的任教乡镇辖区内中心学校。《协议书》的签字和盖章等工作由招生学校会同县教体局统一办理。招生学校、县教体局和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协议书》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县教体局、培养学校和定向生个人分别存档。
五、培养及使用
我县定向生由省教育厅指定的委培学校进行培养。
定向培养的学生学业合格,品学兼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毕业时根据《分宜县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一次性将毕业生派遣到指定乡镇学校任教,不得改派,毕业生在协议乡镇辖区内学校任教不得少于5年。
定向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按照《协议书》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开展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是教育改革实践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均衡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让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定向培养乡村学校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定向培养。
(二)强化监督。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学校和招生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特别要做好中考考生的报名、考场的设置、考试的组织、考卷的评阅和资格审查等工作。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现象,立即退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分宜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