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新余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2人公告

  

2020年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余才办字〔2018〕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职位代码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详见《2020年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专业分类:以二0一九年一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为准;;

  

  (三)年龄截止计算时间:30周岁年龄截止计算时间1990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年龄截止计算时间1985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形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①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②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30日17:00止。

  

  ③网上报名程序:应聘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可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xyhrss.gov.cn/)或“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index.html)报名入口,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相关信息。

  

  ④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并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确认打印报名表,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

  

  未及时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到资格审核地进行现场报名。

  

  ①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止。

  

  ②现场报名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③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3《2020年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1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止(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2020年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择业代理协议书)、个人简历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③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其他: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已获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投档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初审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通过初审人数大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可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20年7月11日下午16:00—17:00止。

  

  2.领取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2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2.面试形式及内容:采取考官专业提问及综合知识提问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见《2020年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通过面试,从多个方面了解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求职动机与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和人文涵养等。面试时间15分钟。

  

  3.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2020年7月12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考场进行答题。

  

  4.确定聘用人员:由考评组进行综合评议,分专业、分岗位对应试者进行评议,打出面试分值,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聘用意见。如果出现同岗位拟聘人员面试分数相同情况,则需进行加试,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5.面试程序结束后,如出现有人放弃签约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聘用与管理

  

  (一)在体检、考察、聘用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体检。待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聘用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三)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新余市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公示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备案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2.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所有参与招聘人员、考生必须认真落实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3.此次招聘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人社局全程进行监督。

  

  4.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7360116420508

  

  附件:

  

  1.2020年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20年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江西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13人公告

  

2020年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统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00号)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新余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详见《2020年新余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为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含7月31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此类岗位“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及之前(含2018年)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5、“限新余市疫情防控救治定点医院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名”报考的岗位,是指按国家、省级标准认定的“新余市疫情防控救治定点医院一线编外医务人员”。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5年7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为准。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

  
1、网上注册登记。2020年11月29日08:00至12月2日17:30期间,考生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报名入口(http://www.xyhrss.gov.cn/web/index.php)或“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index.html),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信息。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可进入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3日12: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3、网上改报。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考生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有关规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2020年12月4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予以取消招聘的公告。报考了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20年12月5日08:00-15:30期间,改报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改报期间不接受报名注册)。

  
改报程序:重新登录江西省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确认后并提交并缴费。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可退回报名费,改报成功的考生可退回第一次报考缴费的费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在2020年12月14日09:30至12月19日09:00期间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http://www.xyhrss.gov.cn/web/index.php)或“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index.html)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08:30-11:3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4、笔试注意事项。此项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5、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题型为主、客观题,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两科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为100分。

  
应考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自备橡皮擦、黑色字迹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等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

  
六、资格审查

  
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对达不到比例的,经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对象:经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2020年新余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④岗位要求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⑤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3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

  
参加了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资格。

  
5、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与操作水平。

  
八、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20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入闱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当招考职位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其它

  
1、笔试由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工作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公布。

  
3、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或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6、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事业单位应试人员防疫指南》规定。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黑名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卫健委0790-6420508

  
报考咨询: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0790-6736962

  
附件:

  
1.2020年新余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2020年江西新余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63人公告

  2020年江西新余市市直机关(参公)单位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63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7日,笔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星期,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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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5月6日-7

  

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职位

  
1.选调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市级机关、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选调职位:正科级以下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见《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职位表可通过新余党建微信公众号、江西新余人才网(http://rcw.xinyu.gov.cn)等平台查询。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新余市辖区和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示范区(峡江县、新干县、樟树市、上高县)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含中央、省驻市单位、驻县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新余市辖区和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示范区(峡江县、新干县、樟树市、上高县)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含中央、省驻市单位、驻县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以交流至机关的“四类人员”,可以报考机关职位。

  
3.上述区域外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本人为新余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1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3年(含试用期)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见附件2);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下级机关(参公)单位转任至上一级机关(参公)单位未满2年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

  
6.所在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

  
(一)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和加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设置为100分(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加考其它科目),面试成绩占总分(含其它考试科目分数)的5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面试成绩;无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以下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1.5。

  
(四)选调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四、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报考人员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由选调单位现场发给或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职位要求和有关问题说明(见附件3),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被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7日,报名地点请直接咨询选调单位(联系电话见职位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1寸证件照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新余户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为报名条件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或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或新余市各级社保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例如中共党员、工作经历等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选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星期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加试。面试前,各选调单位结合岗位需求,可加考其它考试科目(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加试科目考试成绩统一为100分。加试安排在笔试的当天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决定并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四)面试。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选调单位负责通知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预审时提供的全部材料;

  
(2)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同意盖章的《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6)存在调动情况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干部流动(调动、调任)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7)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

  
(8)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例如中共党员、工作经历等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选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被列入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对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选调单位按笔试和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加追问、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面试要求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具体面试形式由选调单位自定,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组织。各选调单位要组成面试组。面试小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面试考官为7人或9人,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及其选派人员组成。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

  
1.考察。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加试科目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入闱人员及其单位主管部门。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中要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诚信、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要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体检。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选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3.确定人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票决产生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新余党建微信公众号和江西新余人才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本次选调不设试用期。

  
如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被录用的,除取消该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已办理调动手续的,由选调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退回原单位安置;涉及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六、咨询电话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职位表(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90-6459091。

  
附件:1.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3.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有关问题说明

  
4.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

  
5.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江西新余市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选调14人公告

  

2020年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部分县直单位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选调14人,其中:县委办2人,县政府办2人,县纪委监委6人(县纪委监委机关1人,派驻机构5人),县委组织部2人,县人社局1人,县委统战部1人。岗位均为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县内外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新余籍公务员;

  2.县内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并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新余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能报考。

  新余籍是指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属于新余户籍,父(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需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县人社局需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已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3.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②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③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写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分宜县各类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④报考前应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要真实准确,保持通讯顺畅。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2020年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上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即组织人事部门)必须盖章同意报考;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属于新余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的,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③公务员携带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主管部门证明等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携带本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主管部门证明等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④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始终。对符合选调资格的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面试准考证,若所报职位调剂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报考人员可委托其亲属携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选调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后加试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没有加试的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有加试的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50%与加试成绩的50%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一)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分宜三中

  4.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比例不足1:3的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该岗位面试开考比例,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二)业务水平测试

  增加业务水平测试由选调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业务水平测试考试。

  1.业务水平测试内容:见岗位表(附件1)。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五、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报考人及其主管部门。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及以下的,考察人选差额为1人,同一职位选调5人以上的,考察人选差额为2人。

  3.考察包括核实本人档案、身份、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渠道、计划生育、在编在岗情况、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内容,考察中还要对选调资格进行终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替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

  选调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讨论排名确定拟选调人员,以文件统一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名单,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组织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后放弃选调资格的,列入诚信黑名单,近3年内不得参加分宜县各类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

  2.选调人员到分宜工作之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本次选调方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5889320、5896365。

  附件:1.2020年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分宜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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