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奋力打造世界级锂电产业基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委会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政治立场坚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吃苦耐劳、有较强服从意识;
5.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岗位数29名。具体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及考试方式等详见《宜春经开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全日制大专生一般为28周岁以下,并取得相应学历;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为30周岁以下,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为40周岁以下,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专业分类按《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三、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9:00-12月2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入口(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78),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照片,提交相关资料。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岗位要求的所发表作品、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5)其他佐证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要求,诚信报考,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现场集中审查,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3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资格审查地点:宜春市经都学校。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资料:
(1)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宜春经开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5.岗位调剂与改报
所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调整,调整情况将于2022年12月6日在宜春经开区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对照条件在开考岗位中进行现场改报并资格审查,改报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6.资格审查结果于2022年12月10日前在宜春经开区网站予以公布。
7.打印初面、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初面或笔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初面或笔试,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和要求参加初面或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初面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2月11日9:00-2022年12月16日17:00。
(三)考试
1.商务接待岗
考试分为初面、面试。初面、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1)初面。
①时间、地点:2022年12月17日,宜春市经都学校。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②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初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最高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初面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
③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宜春经开区网站予以公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按初面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④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2022年12月23日17:00。入闱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面试准考证安排和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
①时间、地点:2022年12月24日,宜春市经都学校。具体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②面试形式。采取开放性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以及岗位适配性。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面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除商务接待岗之外的其他岗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无合作培训机构。
(1)笔试。
①时间、地点:2022年12月18日,宜春市经都学校。具体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③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当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专业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该岗位参加专业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④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宜春经开区网站予以公布。
⑤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2022年12月23日17:00。入闱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面试准考证安排和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
①时间、地点:2022年12月24日,宜春市经都学校。具体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②面试形式。采取开放性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以及岗位适配性。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具体入闱人选名单在宜春经开区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4.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对个人工作特点、任职经历、综合表现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如入闱人选确不适合岗位的,可不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在宜春经开区网站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与保障
(一)招聘人员属宜春经开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编外人员),执行绩效工资,按照聘任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聘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有调整的,以具体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宜春经开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宜春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3918597
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2年11月24日
2022年下半年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51人)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学历、专业、户籍、年龄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部分招聘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此类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3、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4、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年四月版)》(附件2)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相近原则的,可咨询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5、部分招聘岗位限制户籍的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岗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岗位表中规定的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6、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二)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岗位中注明“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此条规定方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中“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
4、部分岗位因其岗位特点及工作强度,适合男性报考,但不限于男性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7:00;缴费时间:9月1日9:00至9月6日17: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时间:9月7日8:30;因岗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9月7日9:00至12:0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9月19日9:00开始。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改报。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五、笔试和面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形式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
宜春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和宜春市采茶剧团的加试岗位,采取笔试+加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在结构化面试之前。加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前六名进行加试环节,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综合总成绩排名前三名的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并计入总成绩。
宜春市少年体校、幼儿园岗位采取笔试+专业化面试的形式,专业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在笔试之后。专业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公开招聘岗位与专业化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化面试。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在笔试之后。试讲成绩为百分制。按公开招聘岗位与试讲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环节。
实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数为5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公开招聘岗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将与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基层专干笔试时间错开)。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两科笔试总分不得低于50分,宜春市少年体校岗位笔试总分不得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主观题不得使用铅笔作答,否则成绩无效。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二)结构化面试
1、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计分方式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
宜春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岗位总成绩计分方式为笔试40%+加试20%+面试40%;
宜春市采茶剧团岗位计分方式为笔试30%+加试40%+面试30%;
宜春市少年体校岗位计分方式为笔试30%+专业化面试70%;
幼儿园岗位计分方式为笔试50%+专业化面试50%;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岗位计分方式为笔试50%+试讲50%。
六、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送资格审查结果。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三次,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6、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省内外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笔试入闱后,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等相关材料参加面试,通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面试后,因考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编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体检合格后,市直单位岗位由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县(市、区)岗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五)宜春市委办公室网络技术服务中心岗位因工作性质特殊,须按国家有关政策对考生的三代以内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考察。
(六)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八、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1)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3)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5)奉新县人社局:0795-7188962;
(6)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委人才办: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人社局:15297951100;
(10)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2.报名故障、缴费等问题咨询
宜春市培训考试中心:0795-3289660。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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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下半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yubm)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410).rar(提取码:qp4z)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1).rar(提取码:cmzk)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2022年下半年江西赣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硕士研究生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16个、本科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8个、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F开头的岗位)2个,具体详见《赣州市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编制备案制具体政策及待遇由市卫健委、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已入闱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体检、考察和拟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例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10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0月10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0月1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0月1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10月10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除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已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的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rs.gzsrmyy.com/zp.html#/,参照《招聘报名须知及简历填写模板》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17:00止。
(二)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明、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考核方式
1.硕士研究生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2.本科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专业技能考核现场得分,并非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F开头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对省外及省内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乡镇、街道)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赣州后需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
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并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10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旅居史的,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重点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提取码:ghoa)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提取码:afol)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提取码:qdm5)
附件4: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4yr9)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下半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九江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2〕30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9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素质过硬;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核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27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其他条件:
(1)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2)条件: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的人员,可视同为具备相应书。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
(1)现场报名:
①11月14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二食堂4楼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②11月15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11月16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重庆大学A校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应聘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和《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4),资格审核合格后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网上报名系统。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月18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和《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表》(附件4)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2.资格审核:市直招聘岗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当天参加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5)2021年或2022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6)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1至2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20人、3至6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30人时,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由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市卫健委自主组织考核。
1.笔试
(1)笔试地点及时间:笔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与题型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执行。教师专业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类(E类),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管理类(A类)。
(3)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面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内容类别不同,面试分教师专业招聘岗位面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面试、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三个类别,每个类别面试分开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及形式:
①教师专业面试岗位: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教材为各招聘岗位对应的市直中小学现行教材,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说课和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有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面试总分130分,说课和答辩成绩100分,专业技能加试30分。需加试专业技能的,加试时间由面试考官酌情确定。每位考生备课时间45分钟。
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及相关岗位(含医、药、技、护)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医疗卫生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③其他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不含加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加试成绩)+加试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教师招聘岗位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参加现场报名考生按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关注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2-821158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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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表(提取码:8o4w)
附件5: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推荐表(提取码:m152)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提取码:m4cn)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