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0年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新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新余市辖区和新宜吉六县跨行政区转型合作示范区(峡江县、新干县、樟树市、上高县)内,各级事业单位中(含中央、省驻市单位、驻县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九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上述区域外事业单位中,本人为新余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满1年的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九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资格和资质条件,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任职试用期的;
(4)下级机关事业单位转任上一级机关事业单位未满2年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告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
(一)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经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设置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2。末位同分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五)选调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温馨提示:在选调各环节,凡是有人员相互接触的现场环节,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面试当日有发热症状者,取消面试资格。
选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报考人员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由选调单位现场发给或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和职位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被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09:00—12:00;14:30—17:30。报名地点: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509室(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1寸证件照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同意盖章的《新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以新余户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为报名条件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或配偶开具的证明(新余市各级社保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在新余工作满1年的时间起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5.选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证明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九级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及最新的工资变动审批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1.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对于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如因本人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影响选调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2.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回。
2020年12月11日09:00—12: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余市仰天大道683号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笔试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写作占70%)。
(四)面试。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突出职位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小组由考官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面试考官为7人或9人,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及其选派人员组成。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中要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诚信、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要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体检。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选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五、确定人选
选调单位综合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人社局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本次选调不设试用期。
如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被聘用的,除取消该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已办理调动手续的,由选调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退回原单位安置;涉及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七、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对选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选调人员必须在新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3.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本次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职位咨询电话:0790—6422700(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90-6736011(新余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考试中心电话:0790-6736962(新余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90-6411255(新余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
附件:
3.2020年新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