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公告
2022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现将2022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为已办理随军手续且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吉部队随军干部配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驻吉部队干部个人发生违法违纪的、或涉嫌违法违纪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配偶不得报名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其他岗位条件
1.本次计划招聘2名,根据招聘结果,由拟录取人员配偶工作所在地落实工作岗位,原则上安排在县直及以上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前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1月1日,即197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8:30-11:2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吉安军分区工作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驻吉部队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军人证件复印件、家属随军材料以及《2022年吉安市驻吉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招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将核减岗位数量,并在吉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6.领取准考证:12月2日工作时间到吉安军分区工作处领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两科合卷)。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考生在面试前2天放弃面试造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100分,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四)考核
依据《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吉部队随军家属量化积分细则》,由吉安军分区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五)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占25%、面试占25%、考核占50%合成最终成绩,即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25%+面试成绩×25%+考核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编办协调落实定向招聘岗位,市人社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今后取消其参加我市随军家属定向招聘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796-8286112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2022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doc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_县直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220人公告
吉安市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20人,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笔试时间:2022年12月3日,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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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和队伍,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0名,其中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70名,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15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结束前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2)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10月31日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已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除外。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8.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9.要求取得的岗位。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的考生,笔试入闱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0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1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报考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后期将退还报名费用。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17:0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5.考试结束后,视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进行雷同分析,经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一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采取综合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我局将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吉州区:0796-8229380青原区:0796-8203661
井冈山市:0796-7139332新干县:15727612773
永丰县:0796-2511709峡江县:0796-7108195
吉水县:0796-7108096泰和县:0796-8638831
万安县:0796-5839805遂川县:0796-6321758
安福县:0796-7626951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附件1 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1).pdf
2022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10人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青原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06月08日-2022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月休六天、工作满五年月休8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罗站长:18779943119
陈副站长:13576642420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