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东临新区政府专职招聘公告

  为夯实新区应急救援工作基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东临新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内容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对象:专职员5名(男性)

  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下,体能素质好,退役军人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不良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道德品行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4.有精神病史、传染疾病等身心健康疾病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东临新区政府专职(太阳镇老街原老信用联社)。

  2.咨询电话:13407940119 江站长。

  3.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免冠2寸照1张。

  4.资格审查:依据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全面查验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件、证明等资料。

  (二)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每个项目设达标成绩25分,总分100分(达标即通过),占总成绩80%。

  

  项目

  

  3000米

  

  100米

  

  仰卧起坐

  

  俯卧撑

  

  达标成绩(男)

  

  15分钟

  

  15秒

  

  30个/2分钟

  

  30个/2分钟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资格审查、驾驶实操、体能面试结果,择优确定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考核通过择优录用,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原则上采取一年一聘。

  三、使用管理

  (一)依据有关规定,对新招聘的专职消防员开展岗前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培训时间两个月。

  (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队执勤备战,原则上一周休两天。

  (三)每月实行量化考评管理,考评结果作为评定绩效工资、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1500元,高危补助800元,另外享受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工会福利、高温和取暖补助,月综合工资可达6000元。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在工资中扣除代为缴纳)。

  (二)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食宿、生活用品等。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东临新区消防工作组解释为准。

  

抚州市东临新区消防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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