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州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公人员)。
2.一级及以下法官、检察官。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度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赣州先锋(微信公众号)
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http://0797.jxpta.com/)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本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遴选单位同意和市委组织部确认后,方可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此次遴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3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或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00至7月2日17:00,报名期间不公布报名人数。
报名具体步骤为:
1.报考人员从《2024年度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度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3.报考人员登陆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http://0797.jxpta.com/),点击“2024年度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专题”,进入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照进行网上注册。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中选择“2024年度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试项目进行网上报名,诚信签名。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请慎重填写。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登记表》等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审查的,遴选单位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0:00至7月3日12:0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遴选单位重点审核报名信息是否完整、报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其报考是否经所在单位及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同意。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4年7月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或调减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7月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遴选单位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2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实行AB分卷测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业务岗使用A卷,主要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文字岗使用B卷,主要测查考生综合性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赣州,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7月22日登陆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业务岗、文字岗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面试比例为1:3。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面试前一天由遴选单位在本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最低可按1:2的比例继续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报考计划数时,综合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
(一)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23日登陆“赣州先锋”微信公众号、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查看入闱面试人员公告。
(二)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材料一般包括:(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5)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面试时间。面试工作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需进行加试的职位,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详见职位表(附件1)。加试应在面试后7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无加试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同时,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有关信息,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二)确定人选。各遴选单位要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及时告知考生,并将拟遴选人选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赣州先锋”微信公众号、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公示和试用阶段,拟遴选人员自愿放弃遴选,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任职。遴选单位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2418(工作时间)
技术咨询电话:0797-8179899(工作时间)
附件:
1.2024年度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2024年度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4年度赣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扫码获取附件↓↓↓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安远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择优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选调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9名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现为安远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事业编人员,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已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综合文秘岗可放宽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为或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三学年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县科教文化中心807室)
3.提交材料: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附件3,由编制所在单位出具,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6)个人征信报告。
4.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1.考试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内容:教育工作相关知识。
4.考试形式: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5.笔试开考比例为3:1,选调岗位职数为1人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岗位职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职数。
(四)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职数,按照1:1的比例,各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如最高学历相同,取第一学历高者〉;若学历相同,取正式参加工作时间长者)。同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含交管大队)等部门征求意见。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经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
组 长:刘文丙(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林永祥(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晓明(县人社局局长)、李会文(县委编办主任)、
叶光来(县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叶光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具体事务。
六、有关要求
1.选调人员调入后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规定,重新办理职称岗位聘任手续。如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无法聘任原职称等级的,要实行“高职低聘”,待有岗位空缺时进行续聘。
2.本方案由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安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
单位 |
政府专职消防 队员(限男性) |
消防文员 (男女不限) |
备注 |
|
战斗员 |
驾驶员 |
||||
1 |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
12 |
1 |
0 |
|
2 |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
6 |
2 |
2(宣教员) |
|
3 |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
4 |
0 |
0 |
|
4 |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
9 |
2 |
2(1名防火文员、1名出纳) |
|
5 |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
3 |
0 |
2(宣教员) |
|
6 |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
15 |
0 |
0 |
|
7 |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3 |
0 |
|
8 |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0 |
0 |
3(1名会计、2名宣教员) |
|
9 |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8 |
7 |
0 |
|
10 |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8 |
2(宣教员) |
|
11 |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
6 |
6 |
1(会计) |
|
12 |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11 |
3 |
0 |
|
13 |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
9 |
10 |
0 |
|
14 |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0 |
0 |
|
15 |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2 |
1 |
0 |
|
16 |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 |
0 |
5 |
0 |
|
17 |
支队迎宾大道特勤站 |
3 |
0 |
0 |
|
小计 |
103 |
48 |
12 |
||
合计 |
163 |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
单位 |
政府专职消防 队员(限男性) |
消防文员 (男女不限) |
备注 |
|
战斗员 |
驾驶员 |
||||
1 |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
12 |
1 |
0 |
|
2 |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
6 |
2 |
2(宣教员) |
|
3 |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
4 |
0 |
0 |
|
4 |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
9 |
2 |
2(1名防火文员、1名出纳) |
|
5 |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
3 |
0 |
2(宣教员) |
|
6 |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
15 |
0 |
0 |
|
7 |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3 |
0 |
|
8 |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0 |
0 |
3(1名会计、2名宣教员) |
|
9 |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8 |
7 |
0 |
|
10 |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8 |
2(宣教员) |
|
11 |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
6 |
6 |
1(会计) |
|
12 |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11 |
3 |
0 |
|
13 |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
9 |
10 |
0 |
|
14 |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0 |
0 |
|
15 |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2 |
1 |
0 |
|
16 |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 |
0 |
5 |
0 |
|
17 |
支队迎宾大道特勤站 |
3 |
0 |
0 |
|
小计 |
103 |
48 |
12 |
||
合计 |
163 |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