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抚州市广昌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29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昌县引进人才办法》(广发〔2022〕21号)、《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广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由广昌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确保人才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才计划
广昌县2024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29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人、编制备案制6人,详情见《广昌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5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函授、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3.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广昌县人社局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与考察、递补、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8:00至7月1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3617709。
报名期内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fzgcxrs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除报名登记表用Word格式外,其余报名材料请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考生应主动联系广昌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昌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提供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校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确定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直至试用期满。资格初审结束后,考核人选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进行公示。
(四)考核
1.考核程序。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考核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参与,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报考岗位代码202401001-202401009的考生采取试讲的考核方式,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报考岗位代码202401010-202401025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此外岗位代码202401010的考生还需进行写作考核,写作时间为90分钟,最终考核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写作成绩按4:6的比例测算确定;岗位代码为202401023-202401025的岗位还需进行专业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最终考核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化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测算确定。
考核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考核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考核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考核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2.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得分在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试讲、结构化面试、专业化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末位同分,岗位代码202401001-202401009的按试讲量化评分表前四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岗位代码202401010按写作得分高者入闱,岗位代码202401011-202401022按结构化面试按评分表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岗位代码202401013-202401025的按专业化面试评分表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4.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另行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考核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分为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编制备案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还将享受《广昌县引进人才办法》(广发〔2022〕2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岗位代码为202401001-202401022的报考人员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岗位代码为202401023-202401025的报考人员聘用后为企业人才服务专员,需先到企业服务两年。企业服务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县科技局等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一年的,经县委人才办、广昌县科创产业研发中心、挂职企业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服务期;如本人和企业协商,愿意完全留在企业工作的,县里不再保留其编制。相关管理和待遇按照《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广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平等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4.本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文标题:广昌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广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江西抚州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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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抚州市统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0人公告
抚州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抚州市 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510名(含省直管试点县南城县计划6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抚州市 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8月16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8月9日9:00至8月14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8月12日、8月13日连续两天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4.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9月16日9:00—9月20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21日上午,考点设在抚州市。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科目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为有效。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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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由考生按报考岗位笔试科目类别作答题本相应部分。
4.公布成绩。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有效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6.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网上调剂
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有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人数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且已成功报名调剂该岗位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不再调减,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公告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调剂公告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有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不成功或无人递补,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60÷300)+80×(40÷100)=80分。以上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5.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
聘用人员均纳入编制管理,具体编制类型见《岗位表》。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4.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及减免考试费用问题,请咨询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4-822233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附件1:抚州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抚州市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