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豫章师范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13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为省市共建,并被南昌市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重点打造的唯一市属本科高校。
 
  学校肇始于1908年创建的江西省立女子师范学堂,迄今116年。孕育了大革命时期与方志敏齐名的陈赞贤、被鲁迅赞为“真的猛士”的刘和珍等革命先烈,培育了中国画坛的一面旗帜傅抱石、现代中国声乐教育事业的奠基者喻宜萱、中国抽象代数鼻祖曾炯等专家学者,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为南昌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坚守师范初心,有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29个本科专业,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各类课程近50 门。学校是国内最早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之一,是江西省特殊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并成立了豫章儿童康复中心。
 
  学校设有2所附属小学、3所附属幼儿园和1所附属特殊教育学校,均为当地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学校教职工子女享受入读附属学校政策。
 
  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研究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
 
  3.涉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2024年7月。
 
  4.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2)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4)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问题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非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使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关于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1)国内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报考问题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10.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11.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豫章师范学院网站(https://rszpw.yuznu.edu.cn/zp.html#/)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10:00—8月7日17:00。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豫章师范学院网站(https://rszpw.yuznu.edu.cn/zp.html#/)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证明材料(即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本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资格初审状态,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本次招聘后续有关事项公告仅在豫章师范学院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三)网上改报
 
  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将在豫章师范学院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报名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豫章师范学院网站(https://rszpw.yuznu.edu.cn/zp.html#/)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资格复审、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环节: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公共基础知识;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2.资格复审: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详见豫章师范学院网站。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补: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4.面试环节: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上编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备案制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专职辅导员原则上需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符合南昌新“人才10条”政策的,可按规定申请奖励补贴。
 
  3.笔试面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豫章师范学院网站,保持联络畅通,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报考时,请直接拨打表中对应学院(部门)的联系电话咨询或咨询人事处。
 
  豫章师范学院人事处:0791-87702569(周老师)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91-87545169(涂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91-87545130(朱老师)
 
  附件1:豫章师范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江西豫章师范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13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为省市共建,并被南昌市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重点打造的唯一市属本科高校。
 
  学校肇始于1908年创建的江西省立女子师范学堂,迄今116年。孕育了大革命时期与方志敏齐名的陈赞贤、被鲁迅赞为“真的猛士”的刘和珍等革命先烈,培育了中国画坛的一面旗帜傅抱石、现代中国声乐教育事业的奠基者喻宜萱、中国抽象代数鼻祖曾炯等专家学者,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为南昌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坚守师范初心,有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29个本科专业,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各类课程近50 门。学校是国内最早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之一,是江西省特殊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并成立了豫章儿童康复中心。
 
  学校设有2所附属小学、3所附属幼儿园和1所附属特殊教育学校,均为当地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学校教职工子女享受入读附属学校政策。
 
  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研究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
 
  3.涉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2024年7月。
 
  4.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2)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4)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问题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非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使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关于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1)国内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报考问题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10.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11.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豫章师范学院网站(https://rszpw.yuznu.edu.cn/zp.html#/)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10:00—8月7日17:00。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豫章师范学院网站(https://rszpw.yuznu.edu.cn/zp.html#/)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证明材料(即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本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资格初审状态,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本次招聘后续有关事项公告仅在豫章师范学院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三)网上改报
 
  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将在豫章师范学院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报名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豫章师范学院网站(https://rszpw.yuznu.edu.cn/zp.html#/)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资格复审、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环节: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公共基础知识;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2.资格复审: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详见豫章师范学院网站。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补: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4.面试环节: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上编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备案制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专职辅导员原则上需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符合南昌新“人才10条”政策的,可按规定申请奖励补贴。
 
  3.笔试面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豫章师范学院网站,保持联络畅通,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报考时,请直接拨打表中对应学院(部门)的联系电话咨询或咨询人事处。
 
  豫章师范学院人事处:0791-87702569(周老师)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91-87545169(涂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91-87545130(朱老师)
 
  附件1:豫章师范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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