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考选42人公告

  2021年度九江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旅局下属事业单位启动面向全市公开考选42名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选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公开考试选调对象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人事、编制关系不在本市内的不在此次考选范围。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考选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证明。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是指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

  四、考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8: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

  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公开考选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公开考选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考选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021年江西九江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考选42人公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二)考试及资格审核

  1.考选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下属事业单位考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考选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网上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大于1:8时,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

  (1)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公开考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考选岗位计划,被取消考选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实行网上退费。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分值100分。(不指定教材)

  (6)拟入闱资格审核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选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3.面试前资格审核

  (1)面试前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市人社局指导监督。

  (2)资格审核时间及地址:笔试后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3)资格审核统一规定。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同意报考证明、编制管理证明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核后,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考选计划。

  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如在考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ujiang.gov.cn/)。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场外指定地点等候公布分数。

  5.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实际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考选人数聘用;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考选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考选岗位计划。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考选岗位如不进行笔试,则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7.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选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四)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列入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退回原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本次公开考选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则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来浔,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缓来浔返浔,如已来浔返浔的实行“14+7”,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对国家疫情防控部门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市的低风险区域来浔返浔的考生,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若为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浔返浔的考生,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考选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792-12333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市交通运输局:0792-8569084

  市审计局:0792-8221650

  市文广新旅局:0792-8235904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8178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2021年九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1年江西九江市部分市直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度九江市部分市直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分市直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名前按学历要求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的考生方可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其他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报名结束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17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九江市人事考试人才培训基地(原市技工学校,九龙街青竹路6号)。
4.报名事项及要求:
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2021年九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报名不收费。
5.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在报名当天同时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市人社局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前,凭身份证扫码测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注意事项),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报名区域。显示黄码、红码时禁止入内。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核对身份证件时,报考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3)2019年或2020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个别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大于30人时,则需笔试后,再进入面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全部为客观题。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不指定教材)。
(2)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6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考生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或社保卡)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注意事项),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后,将随身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经安检口安检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抽签。并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则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来浔,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缓来浔返浔,如已来浔返浔的实行“14+7”,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对国家疫情防控部门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市的低风险区域来浔返浔的考生,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若为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浔返浔的考生,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面试。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792-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自然资源局:0792-817506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92-8228574
市林业局:0792-8112485
市金融办:0792-8118136
市农业农村局:0792-8562780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92-8155681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2021年九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2021年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1人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区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男性,31名。其中灭火救援员岗位20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5名(B2驾驶证以上)、文书岗位5名,厨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嘉奖以上的退役军人;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年龄放宽5岁)。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A2以上驾照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浔阳区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文书在应招人员中选取,不单独进行招聘,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者,可视情优先。厨师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学历不限,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厨艺,吃苦耐劳,爱干净。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中国浔阳网(http://www.xunyang.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8:00至10月15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5761848@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联系方式:18870240735 周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中国浔阳网 (http://www.xunyang.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8日8:00至20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浔阳区湓浦路109号(九江租界旧址旁),联系电话:1887024073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区人社局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审核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消防大队,浔阳区湓浦路109号(九江租界旧址旁)。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能测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

  

灭火救援员、文书岗位:3000米跑、100米跑、4×10

  

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项目。

  

驾驶员岗位:1500米、俯卧撑项目。

  

厨师岗位:以厨艺水平、面试为准,体能项目作为参考。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15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15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2)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入闱情况考生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

  

体能测试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组织,考试时间、地点、项目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在中国浔阳网网上公布。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闱,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闱。

  

考核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浔阳网(http://www.xunyang.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1)灭火救援员、文书岗位:

  

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未通过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前),工资标准确定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700元/月及高危补助800元/月和其他待遇的标准。

  

(2)驾驶员岗位:

  

参照灭火救援员标准,在其工资标准上另加500元岗位补贴。

  

(3)厨师岗位:

  

工资标准暂按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待正试通过后,再议。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入职第二年起定期增资,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2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六、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成立九江市浔阳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官任组长,成员由区人社局、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九、监督、咨询电话

  

浔阳区人社局:0792-8239834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18870240735

  

附件:

  

附件1: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浔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 24日

  

原文标题:2021年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1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教体系统招聘公告

  

  2021年德安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公告

  

  

  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推动德安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实施2021年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德安户籍或曾为德安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配偶为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三)父母(岳父母、公婆)为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正式教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段;

  4.具有符合相应学段规定的合格学历;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已申请调往德安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德安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地址:德安县共安大道1号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四楼西侧440室),联系电话:18179281595(工作时间内),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调动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入编时间及方式);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可证明亲属关系的)、学历、学位、、职称评聘及个人业绩等证件的原件和A4型复印件(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上交)。

  (二)组织审核。由德安县教体局“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初审,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审定。

  (三)张榜公示。对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办理调配。公示结束后,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对拟调入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再申请调动到外县工作。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2021年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调动申请表(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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