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应急管理局面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30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0〕64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都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30名,用以承担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应急处置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30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2.自愿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处置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男性,年龄18-30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2003年9月1日以前出生)。从事过森林消防事业或参加森林消防专业技能比赛获得省市表彰或持有B1驾照(含B1)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5.身高1.65米以上(含),身体心理健康,无残疾,双眼裸视4.5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退役军人和具有扑火等应急救援相关专业特长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县直有关单位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尚未解除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6.有传染性疾病者;

  

7.色盲、近视眼(裸眼 4.0 以下)及耳聋者;

  

8.经医学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岗位要求者;

  

三、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9月13日招聘公告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发布。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7日止(休息日正常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现场填写《宁都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设在宁都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人:罗亮15979797675(微信同号);宋斌华18379749231(微信同号);固定电话0797-6821119。

  

(三)资格审查

  

1.在接受现场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宁都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④退役军人报名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有其它专业特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开考条件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照常开考,按招聘考试成绩得分60 分以上者择优录取。

  

(五)考试

  

按应聘岗位分别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二个项目。3000米跑占体能成绩7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成绩30%;测试项目评分标准参照《2021年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大练兵成绩评定标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共考核三个方面的能力,合理设定评分标准,达60分以上为合格,即通过现场提问,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问题处理能力。

  

3.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试知识为林火理论、应急救援技巧等。

  

4.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70%、理论10%、面试20%分值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分值并列者,依次按 3000 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分值高低择优确定。

  

5.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民应征入伍体格标准》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差额人员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但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经历单位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无工作经历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存有疑问的,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大数据比对筛查或实地调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专业森林消防岗位前30名拟定为合格者,经招聘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接到不能录用情形或其他不良举报并经查实后自动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对象另行公示,公示期间按前一种情形处理,直至30名满额。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宁都县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暂缓录用,并给予一定期限补考,补考过关后再履行聘用手续,如补考仍不能过关者,取消录用资格;考核合格人员,与宁都县应急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为期3年,第二次续签聘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聘用后队伍管理

  

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实行轮休制,队员在岗率不低于80%,应当24小时执勤待命;高火险天气、强降雨过程等特殊时段,必须全员在岗。由应急管理局明确专人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行考核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组织纪律、执行任务、学习训练等,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工资福利。实行岗位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试用期月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为两个月,期间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月工资待遇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值班出勤补助、应急扑火补助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其他待遇。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给予工伤、医疗、抚恤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六、其他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方案具体由宁都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宁都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

2021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应急管理局面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30人公告

2021年江西赣州市上犹县城市社区选聘公告

  

  上犹县城市社区2021年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公开选聘公告

  为扎实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干部队伍现状,决定在城市社区配备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现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由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组织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卷面分数各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综合加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办法进行。

  研究生学历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其他考生笔试第一名分数计算。

  二、招聘名额

  预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11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18—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

  2.中员或预备党员;

  3.大专以上学历;

  4.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有较好的电脑操作技能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活动组织能力;

  6.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星级志愿者、身边好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

  1.上两面人,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因涉黄、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有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

  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宜任职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审、公示、考核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不接受电话、信息和网上报名,上交所有复印材料不予退还。目前在中高风险区居住、工作、学习的,报名前需先拨打0797-8586099咨询防疫政策。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

  3.报名地点:上犹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党建办(县城健康路11号,原财政局办公楼408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属中员的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

  (5)近期与报名表同底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中的照片);

  (6)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星级志愿者、身边好人需提供证明原件核查,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由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党史等。

  (五)综合加分

  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身边好人加5分;有村、社区工作经验者(需满1年)加3分,且需由现工作村(社区)党支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已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查分系统可查询通过暂未收到证书)的加3分。社区两委或后备干部加10分。经志愿者星级认证机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的加2分、二星志愿者加4分、三星志愿者加6分、四星志愿者加8分、五星志愿者加10分。综合加分项的证明材料需由本人提供,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认定评分。以上加分可累加。

  (六)面试

  1. 按(笔试成绩+综合加分)分数高低排名,以招聘名额和考生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综合加分)分数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七)体检和联审

  1.按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名,以招聘名额和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出现招聘限额内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已获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身边好人顺序招录,若以上四者均不具备,则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在上犹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联审。由县委组织部采取联审方式进行,联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体检、联审情况,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用名单将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众号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九)考核和聘用

  1.新任职的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试用期不少于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用。

  2.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由城市社区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年底与社区干部一并进行绩效考核。

  3.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每年对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或者不适应工作岗位需求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五、人员待遇

  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上犹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上办发〔2021〕21号)中的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实行工资报酬增长机制。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与社区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任职满五年且表现优秀的,按规定程序列入社区党组织后备人选队伍。

  六、其他事项

  1. 未尽事宜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讨论决定;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面试及体检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佩戴口罩、扫码并接受体温检测,遵守秩序,如有不服从安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

  4.考生应保持固定的通讯设备且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咨询电话:0797-8586099。

  

上犹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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