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规培护士学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规培护士学员公告
为满足院校毕业后护士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我院丰富的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和临床护理服务能力,为医疗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临床护理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发展需求,特启动我院2022年护士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规培护士学员
(二)招聘人数:160名
(三)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
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生,其中:
1、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历届毕业生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并有1年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毕业未满1年的,需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
(3)其他要求:
1、身高要求:156cm及以上(以裸足测量高度为准);
2、年龄要求: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2月18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两张一寸彩照。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3、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
5、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流程: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费用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入规培期,规培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
四、规培学员身份及待遇
1.身份
以自愿参加为基础,所有参加规培人员由护理部进行统一管理。培训学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转为医院编外聘用制护理人员,其余学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2.待遇
(1)学员住宿自理。
(2)院内教学资源等按照护理部安排对规培学员开放。
(3)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宜春市人民医院规培护理学员待遇标准进行发放。
五、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2年1月2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审计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审计宣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审计宣传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品行良好,具备较强的意识、保密素质、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从管理、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能加班),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有团队精神;
3.年龄32周岁以下(即1990年2月15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5.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有其他不宜从事审计宣传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
2.报名方式:填写《宜春市审计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190972589@qq.com,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与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书扫描件;
(4)主持撰写的,自认为满意的文章材料(包括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学习体会、评论、论述等)。
3.资格审查:报考人将相关资料发至指定邮箱后,宜春市审计局秘书科对其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宜春市审计局秘书科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合格后,由宜春市审计局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3460元/月)和绩效工资(2595元/月)组成,同时享受误餐补贴、工会福利,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周生平,电话:0795-356382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合同签定后与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合同自行解除。
2022年江西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宜春市人民政府 宜春军分区关于印发〈宜春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发〔2014〕22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现役军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驻宜部队团级副职(含专业技术九级)及以上现役军官随军家属,获得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驻宜部队现役军官级别可放宽至营级正职。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年四月版)》(附件2)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相近原则的,可咨询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2.年龄条件。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宜阳大厦中座921室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1)《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军龄认定材料。《入伍批准书》和2022年12月份工资明细。
(4)职级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报告表》或任职命令。
(5)军衔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晋衔)报告表》或晋升军衔命令。
(6)立功认定材料。立功表彰文件。
(7)其他认定材料。残疾证和军队评残相关材料。
凡逾期未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主动放弃。以上3-7项材料涉及保密规定的可由所在部队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形式
1.本次专场招聘考试形式如下:
教育系统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形式。试讲成绩为百分制,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卫生系统岗位采取笔试+专业化面试的形式。专业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考生专业化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化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采取笔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工作处联合进行考核记分,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逾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详细记分规则见《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核实施细则》(附件4)。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
2.笔试。笔试时间为1月14日上午9:00-10:30,地点为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01室。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均为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试讲、专业面试、考核的资格。
3.试讲。教育系统岗位试讲时间为1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市直学校教师岗位的试讲教材为市直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宜阳新区教师岗位的试讲教材为宜阳新区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现行通用教材。
4.专业化面试。卫生系统岗位专业化面试时间为1月15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编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工作处和各部队部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缺额的,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咨询电话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5-3271152。
附件1: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原标题: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0795.jxpta.com/news/14_1097.html
2022年江西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做好我市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宜春市范围内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校及医院工作人员);
宜春市范围内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选调之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具备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公众认可。
(二)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学历。具体详见各选调岗位设置的学历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可以报考。
(四)工作经历。报考者须在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即2018年12月31日前入职)。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按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2楼1201室。报名时间为:2月7日至2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盖章后到选调单位报名。
(二)报考比例
每个选调职位的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降低报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报考比例低于2:1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或相应调减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参与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需提供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现场审核原件。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资格复审。面试前,现场再次审查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四)笔试
通过了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2、加分项:2018-2020年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每年次加1分,最高加3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值)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政审。
2、考察政审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负责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拟选调人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及职位名称、拟调配人员姓名、最后总成绩、性别、工作单位、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配。
(九)办理调配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调配名单,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配手续。
附件1: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