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遴选公告

  

吉安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吉安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吉安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

  
遴选职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含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含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含县、市、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4月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有从事行政管理类岗位、法律类岗位、经济类岗位或企业管理类岗位工作经验。

  
5.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1984年4月1日后出生)以下,科级干部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4月1日后出生)以下。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到乡镇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可登录吉安市政府网(http://www.jian.gov.cn)、吉安党建网(http://www.jadj.com.cn)或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hrss.gov.cn)下载《吉安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吉安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办公室(吉安市城南总商会大厦4楼)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市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为1:3。

  
1.笔试。笔试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察比例为1:2,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考察结束后,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2.体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遴选人选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报市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2195008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22665

  
附:吉安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吉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4月4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