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第一批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九江市第一批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市森林防灭火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市本级专业森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通过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员(含应急战斗、车辆驾驶、信息宣传、通信技术、应急船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报名者除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的岗位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3.自愿从事包括且不限于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雨雪冰冻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审查、体检合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吸毒史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伍的。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政审、公示、培训及试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00至10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jjszyslxfzd@163.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联系电话:0792-8779116)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本招聘公告中下载《九江市本级专业森林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11月2日和11月3日09:00-17:00到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B420(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与兴城大道交汇处,联系电话:0792-8779116)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截止时间后未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核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5.诚信报名:本次报考实行网上诚信报名。考生报名不符合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并须按要求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不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的将取消资格。如对报考内容有疑义,可先向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咨询确认后再填报。
(二)资格审核。
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方式进行。资格审核从考生填写报名表开始,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监督。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
5.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
6.符合加分项的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4)及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7.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三)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1)体能测试:100米跑、3000米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等项目。所有项目成绩须达到及格分数线,未达到者一律取消入闱资格(标准和内容见附件3);(2)面试:采取根据报告者岗位匹配度等开放性试题的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百分制,60分为及格,未达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入闱。
3.入闱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其中:参加体测的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计划数1:1.5比例,参加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计划数1:1比例,进入心理素质测评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则该岗位及格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
1.入闱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每名参考人员仅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价“合格”或“不合格”。
2.心理素质测评后,合格的考生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医院体检人员名单。
3.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同递补入闱体检。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招聘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专业森林消防救援(综合应急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因考生放弃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培训及试用。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按通知规定日期进入试用期。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和管理。
1.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试用,培训试用期满前进行转正考核,根据岗位不同分类考核(附件3),标准参照《江西省专业森林教育训练大纲(试行)》实行,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未通过试用考核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经考核转正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3.市本级专业森林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 24 小时驻勤。队员要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及轮休调休等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参加训练、应急救援、执勤备战等。队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但必须无条件服从九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依照有关规定的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将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三项构成,并统一实行相应被装发放。
1.基本工资。试用期工资为4152元/月,经考核正式录用后:(1)应急救援(一)、(三)、(四)岗位基本工资为4690元/月、应急救援(二)岗位基本工资为4900元/月;(2)应急船员岗位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不同为4900—5827元;(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基本工资5级(5118元);(4)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绩效评定情况发放);(5)基本工资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津贴补助。含高危职业补助和职务(岗位)津贴两项,(1)根据从事岗位不同,发放高危职业补助;(2)职务(岗位)津贴需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给予相应发放。
3.奖金。含年度考核奖励和工作年限奖励两项。根据队员思想、履职尽责、体能技能、纪律作风优良等方面,且经年终考核后按考核规定给予发放。
4.伙食与被装。工作期间,队员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同时按照相应标准提供被装。
六、疫情防控
1.考生应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在整个招聘期内,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考生应密切关注旅居地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来(返)浔,建议本地考生原则上考前14天内不要离浔。
3.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考试:
(1)开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入境来(返)浔后尚处于健康管理期内的;被判定为新冠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重叠,且尚处于健康管理期内的人员(含已确定的高风险场所暴露人员)。
(2)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3)考前48小时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经评估认定不适合参加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4.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和“两码”核验。
5.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6.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时间不补。
7.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九江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八、咨询电话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792-8779732
九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信息咨询):0792-87791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30
此公告由九江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6:九江市献身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事业知情书.doc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20人公告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公告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根据有关就业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招收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能胜任见习岗位的需求。
4、未曾由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招收人数
本次共招收见习生20人:
1、濂溪区人社局机关 综合管理辅助见习岗5人
2、濂溪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辅助见习岗4人
3、濂溪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劳动仲裁辅助见习岗2人
4、濂溪区就业创业中心 就业创业辅助见习岗6人
5、濂溪区社会保险中心 社会保险辅助见习岗3人
四、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学历(含)以上,专业不限;
2、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3、要求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基础。
五、录用程序
1、报名:即日起可到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办公室报名,招满即止。报名地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388号濂溪区人社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792-8251502。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等。
3、录用:经双方协商满意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见习协议期最短3个月,最长为一年。
七、相关待遇
1、见习期间发放2000元/月的交通、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日提供早、中餐。见习期不满3个月不发放补贴。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后,终止见习协议。见习生如存在不遵纪守法,不服从工作安排等问题,见习单位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城区初中_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180名公告
修水县2022年城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80名教师到城区初中(84名)、小学(93名)、城区公办幼儿园(3名)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城区初中岗位(84名):语文13名、数学17名、英语11名、物理4名、道法9名、音乐1名、美术1名、历史6名、体育6名、生物6名、地理6名、化学3名、心理健康1名。
2.城区小学岗位(93名):语文25名、数学21名、英语10名、体育11名、音乐8名、美术5名、道法6名、科学5名、信息技术2名。
3.城区幼儿园岗位(3名):幼儿园教师3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公办园)工作满五年且已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小学(含任教小学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编制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中学(含县五中初中编制教师和任教初中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编制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4.城区公办幼儿园:在本县农村公办幼儿园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公办幼儿园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
5.由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其服务期计算为正式工作年限。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22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经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的法定产假或经教育、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本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外系统工作的;
7.当年参加全省教师统一招聘且已列入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㈠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在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由本人填写〔只填报学校层次(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及学科,不填报具体学校〕。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审核。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2)、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
㈡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 月6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2022年8月7日(星期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00(2022年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㈢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3.现场采集指纹及照片。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㈠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英语不考听力)。
㈡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幼儿园专业知识约占70分。
㈢考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12日到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准考证)。
㈣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特殊加分
㈠在我县现任教乡镇村级小学(幼儿园)或现仍在复原中小学(幼儿园)、余塅中小学(幼儿园)、布甲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年加2分,从第6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㈡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村级幼儿园园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㈢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㈣以上三项只取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五)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公示制度与选调原则
㈠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23-2025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㈡选调原则:
1.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特殊加分两项组成。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城区学校工作岗位。按各学科选调名额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总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选调进城后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本县城区学校之间的调动。
3.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者3年内(2023-2025年)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及其他选调考试。
4.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凭身份证、准考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37. 3℃),且赣通码行程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做好自我排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执行。
3.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提前7天入修,有本土病例及低风险地区人员提前3天入修,完成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凡现场报名有瞒报行程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其他
1.选岗时间将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选调工作由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修水县2022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选岗考试与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同步进行。选岗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4.本公告解释权归县教育体育局。
5.咨询、举报电话: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0792-7264533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808691
附件1:修水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选调报名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
附件4:2022年修水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