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补录政府专职员公告
奉新县2022年补录政府专职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 号)内容,结合我县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奉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部分招聘岗位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计划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 10 人,其中县消防救援大队通信员岗位 4 人、战斗员岗位 3 人,乡镇政府专职队员 3人(具体岗位要求及名额分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不良症状、缺陷及明显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况。
4.招聘队员年龄应满 18 周岁、限男性,其中报考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不超过 25 周岁、报考乡镇政府专职队员不超过 40 周岁,年龄核算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5.除通信员岗位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外,其他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所有岗位适用学历包含技校、中专毕业生。报考人员取得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招聘年龄上限分别放宽1、2、3 周岁。
有下列情况的,予以优先考虑录取或加分: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2.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关相近资质(以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为准)或从业经历(以现场考核情况为准)的。
3.曾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满两年、五年、八年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招录考核总分加 3 分、5 分、10 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体检不合格,有传染性疾病及身体状况不合适高强度消防工作训练的。
8.有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拟录用名单公示、入职上岗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媒体平台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考人员材料由本人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统一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奉新县长乐大道 666 号)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 份、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当年内 1 寸免冠照片 2 张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涉及岗位需求和优先加分的,应携带本人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2 份。
(三)资格审查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参加后续考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招聘岗位名额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 1∶1.5,未达到报考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截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0 天)。报名时间截止后,按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下限确定招聘岗位名额数(如计划招聘 4 人,若仅 5 人报考,则招聘 3 人),并组织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其中体能测试、面试按照 40%和 60%比例计算个人总分(总分 100 分)并顺位排名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体能测试单项成绩高低确定最终排名)。涉及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未通过测试的,不予录取。
1.体能测试。总分 100 分,测试项目(所占分值比例)包括:1500 米跑(40%)、100 米跑(20%)、俯卧撑(20%)、仰卧起坐(10%)、立定跳远(10%),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 100 分,包括自我介绍(20 分、限时 1 分钟)、能力考察(60 分、限时 4 分钟)、随机提问(20 分、限时 1 分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在体能测试后 7 日内完成。
3.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等次考核,测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主,由用人单位负责检验考生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入职能力。专业能力测试安排在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确定招聘岗位名额数与参加考试考生数的1∶1.5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人数比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删减相应招聘岗位名额数。
(五)体检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并通告结果,体检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参考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重点审察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本人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缺额,按考试个人总分高低进行顺位递补(若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体能测试单项成绩高低进行顺位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媒体平台公示 7 天。
(八)入职上岗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 3 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
五、入职后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加强奉新县政府专职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执行,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入职后两个月)3864 元/月,正式入职 4830/月;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入职后两个月)3600 元/月,正式入职 4500/月。正式入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二)管理要求和生活待遇。入职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工作、食宿在用人单位,休息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工作期间,因表现突出,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条件或有关规定组织奖励;对违反队伍规章制度的,予以相应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法律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
(三)抚恤保障。入职人员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抚恤。
六、其他招聘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奉新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工作。报名和考试事宜请咨询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许祖梁,联系电话:13970548881。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奉新县2022年补录政府专职员岗位需求表
序
号
| 岗位
| 计划
招聘人数
| 工作单位(地)
| 岗位要求和主要工作
| 是否需要
专业能力测试
| 备注
|
1
| 通信员
| 4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有夜班值守任务,工作强度较大,有额外岗位补贴;非值班期间,可以优先轮休;每年除月轮休假外,有定额年假休息。主要承担119接警调度工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通信保障任务,参与单位文秘工作。
| 是
| 熟悉本地方言、熟知本地地域情况的优先录用,有文秘工作经验优先录用,通信与计算机专业或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考虑录用
|
2
| 战斗员
| 3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定期安排轮休,每年除月轮休假外,有定额年假休息。主要承担一线灭火救援任务,参与本地消防工作,工作强度较大。
| 否
| 有体育项目特长的优先录用
|
3
| 赤岸镇
政府专职消防员
| 2
| 赤岸镇
| 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定期安排轮休,每年除月轮休假外,有定额年假休息。主要承担一线灭火救援任务,参与本地消防工作,工作强度较大。
| 否
| |
4
| 甘坊镇
政府专职消防员
| 1
| 甘坊镇
| 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定期安排轮休,每年除月轮休假外,有定额年假休息。主要承担一线灭火救援任务,参与本地消防工作,工作强度较大。
| 否
|
附件2:
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值
项目
| 1500米跑
| 100米跑
| 俯卧撑(次/2分钟)
| 仰卧起坐(次/3分钟)
| 立定跳远(米)
|
100
| 6′50′
| 12”00
| 68
| 70
| 2.60
|
95
| 6′55′
| 12”25
| 62
| 67
| 2.55
|
90
| 7′00′
| 12”50
| 56
| 64
| 2.50
|
85
| 7′05′
| 13”00
| 50
| 61
| 2.45
|
80
| 7′10′
| 13”50
| 46
| 58
| 2.40
|
75
| 7′15′
| 14”00
| 42
| 55
| 2.35
|
70
| 7′20′
| 14”50
| 38
| 52
| 2.30
|
65
| 7′25′
| 15”00
| 36
| 49
| 2.25
|
60
| 7′30′
| 15”50
| 34
| 46
| 2.20
|
55
| 7′35′
| 16”00
| 32
| 43
| 2.15
|
50
| 7′40′
| 16”50
| 30
| 40
| 2.10
|
40
| 7′45′
| 17”00
| 28
| 37
| 2.05
|
30
| 7′50′
| 17”10
| 26
| 34
| 2.00
|
备注
| 测试项目(所占分值比例)包括:男子1500米跑(40%)、100米跑(20%)、俯卧撑(20%)、仰卧起坐(10%)、立定跳远(10%),女子1500米跑(50%)、仰卧起坐(20%)、跳绳(30%)。未达到标准成绩的单项,按0分计算。
|
2022年江西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是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性质窗口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主要负责参观接待讲解等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女性,年龄在35周岁(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18周岁以上,身高163cm以上。
3、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一定协调组织能力。
4、身体健康,无影响履行职责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及各项福利按照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标准执行。(详细情况请咨询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财审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将刊登于宜春就业网。(网址:https://www.yc9y.com/)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一除外);
2、报名地点:宜春市卢洲北路536号文化之窗(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东侧)城市规划展示馆。咨询电话:0795-3997596。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向宜春市规划展示馆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或到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办公室领取填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复印件仅作资格审查使用,不予退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按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4、面试评委: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领导、人教科、规划展示馆等人员组成。
5、面试工作由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岗位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岗。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招聘全过程均采取赣通码、行程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未申领赣通码、行程码人员、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37.3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报名、面试等场所。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现场需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扎堆、喧闹。
附件: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docx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2022年3月2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为满足院校毕业后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我院丰富的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临床护理服务能力,为医疗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临床护理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发展需求,特启动我院2022年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规培学员
(二)招聘人数:160名
(三)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
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生,其中:
1、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
2、历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证,并有1年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毕业未满1年的,需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
(3)其他要求:
1、身高要求:156cm及以上(以裸足测量高度为准);
2、年龄要求: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2月18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两张一寸彩照。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3、大学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
5、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流程: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费用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入规培期,规培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
四、规培学员身份及待遇
1.身份
以自愿参加为基础,所有参加规培人员由护理部进行统一管理。培训学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转为医院编外聘用制护理人员,其余学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2.待遇
(1)学员住宿自理。
(2)院内教学资源等按照护理部安排对规培学员开放。
(3)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宜春市人民医院规培护理学员待遇标准进行发放。
五、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2年1月2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审计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审计宣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审计宣传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品行良好,具备较强的意识、保密素质、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从管理、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能加班),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沟通能力强,有团队精神;
3.年龄32周岁以下(即1990年2月15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5.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有其他不宜从事审计宣传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
2.报名方式:填写《宜春市审计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190972589@qq.com,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与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书扫描件;
(4)主持撰写的,自认为满意的文章材料(包括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学习体会、评论、论述等)。
3.资格审查:报考人将相关资料发至指定邮箱后,宜春市审计局秘书科对其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宜春市审计局秘书科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合格后,由宜春市审计局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3460元/月)和绩效工资(2595元/月)组成,同时享受误餐补贴、工会福利,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周生平,电话:0795-356382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合同签定后与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合同自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