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和县科技创新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寻乌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和县科技创新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到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和县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一线人员、乡镇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各类定向委培安置生除外)。

  (二)公共条件:

  1、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资历条件:2018年6月底前正式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等次以上(其中:如报考人员具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工作服务经历且考核合格现已转为乡镇事业编制的,其服务时间可视作正式参加工作时间);

  3、学历、年龄条件: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三)选调岗位、名额、具体条件:

  

主管

  

部门

  

选调单位岗位

  

岗位

  

代码

  

选调
名额

  

选调条件

  

其他条件

  

县乡村

  

振兴局

  

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101

  

2

  

  

专业不限,限男性,

  

担任村满两周年或获得县级个人脱贫攻坚奖项的,笔试加3分

  

102

  

2

  

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县科技创新中心

  

201

  

2

  

  

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202

  

1

  

专业不限,限男性

  


203

  

1

  

中员,专业不限,限男性

  


  三、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公示、调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

  2、报名地点: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行政大楼407室)。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所在单位开具经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有关经历证明或表彰证书、文件。

  4、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1日上午(行政大楼407室)

  2、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8月12日下午,城北新区小学。

  3、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选调者的综合素质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全日制学历高低或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先后依次确定)。

  (四)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调动人员须在原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调用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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