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38人公告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一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原宜春学院高安校区为基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宜春市人民政府。学校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依托良好的社会声誉,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积极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得到各界社会人士的广泛认可。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19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在校生1.2万人。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邀广大英才前来我校工作。

  二、引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38名,引进岗位及数量见下表:

  

2022年引进副教授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2022年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学校及上级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书,其中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与学校签订至少6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近年来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6.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拟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教授、副教授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五、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9:00至5月5日18:00。

  2.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4月15日11:00至5月6日16:00。

  3.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

  4.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通过“高校”入口进行报名,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各学历阶段学历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目录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www.gacycu.cn)予以公布,同时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及面谈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考核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考核时间

  暂定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地点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工作,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察结果,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在学校官网和公众号进行为期7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引进。

  因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肖老师、姚老师

  电 话:0795-3992099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14日

  

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47人公告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我校办学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教师职业道德及良好的品行;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毕业证书、书取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3、教师岗本科专业和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属于同一个专业大类)

  
4、具备岗位所需任职资格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慢性疾病。隐瞒重大病史的,此次应聘无效,立即清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用人部门

  

需求岗位

  

专业

  

人数

  

岗位条件

  

宣传部

  

新闻编导

  

广播电视艺术学

  

1

  

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学工处

  

辅导员

  

不限

  

21

  

男8人,女13人。中员,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有辅导员经历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学生资助

  

计算机

  

  

  

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心理咨询

  

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

  

  

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

  

学前

  

教育

  

学院

  

  

教师

  

教育学

  

  

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心理学

  

  

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学前教育

  

4

  

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音乐学

  

  

2

  

  

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初等教育学院

  

教师

  

数学

  

  

男,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数学方向,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经验。

  

数学

  

  

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学科教学(数学)方向

  

体育学

  

  

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体育表演或民族传统体育方向

  

中国语言文学

  

5

  

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写作学、学科教学(语文)、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

  

实验员

  

化学

  

1

  

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师

  

美术学

  

  

1988年7月1日以后出。

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人才21人公告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宜春学院高安校区为基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14]12号)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06年的高安师范传习所。1946年改名为“江西省国立高安师范学校”。1949年江西省教育结构调整时更名为江西省高安师范学校。200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高安师范成建制并入宜春学院,设立宜春学院高安校区。2014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在学生8000余人;347名教师(省学科骨干教师14名,副教授以上职称者57人,硕士以上学位者120余人);各类实验室208个;附属幼儿园、小学各1所;实习基地102个;教学设备总值1902.23万元;图书资料25.18万册,电子图书140万册。校园占地1231亩;校舍建筑面积15.3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9.47万平方米。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教学院和宜春校区;开设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早期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20个专业。

  
为加强学校的学科、专业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学缘结构,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缓解部分学科、专业教师紧缺的压力,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紧密结合学校的发展目标,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教育培养合格的师资和人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任职资格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慢性疾病,隐瞒重大疾病的此次应聘无效,发现后立即清退;

  
4、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学历职称要求

  

  

需求

  

岗位

  

需求条件

  

  

  

岗位条件

  

学前教育学院

  

教师

  

教育学

  

1

  

45周岁以下,博士

  

学前教育学

  

4

  

4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4种情况之一的:

  

1、博士;2、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其他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且符合江西省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审资格条件;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江西省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审资格条件。

  

舞蹈学

  

1

  

音乐学

  

2

  

心理学

  

1

  

初等教育学院

  

教师

  

体育学

  

2

  

数学

  

1

  

45周岁以下,博士

  

汉语言文学

  

3

  

45周岁以下,博士

  

汉语言文学

  

1

  

45周岁以下,教授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

  

2

  

4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2种情况之一的:

  

1、博士;2、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外国语

  

学院

  

教师

  

英语语言文学

  

2

  

4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4种情况之一的:

  

1、博士;2、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其他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且符合江西省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审资格条件;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江西省高校教师副教授评审资格条件。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师

  

美术学

  

1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投递邮箱:ycyzrs2017@163.com 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及专业,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三、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通过后,即通知应聘者到校进行考核。

  
1、面试(部分专业进行才艺展示)分占60%,科研分占40%;

  
2、面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论文论著等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体检

  
在学校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的卫生机构体检。

  
五、录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报上级人社部门及编制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上编手续(录用人员工资待遇详见学校官网《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http://www.gacycu.cn/newsshow.asp?id=847)。同时招考单位提供面试定额食宿交通补贴,面试结束后,属面试中心城区之外的考生持包含本人信息的公共交通票据,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到面试考务办公室领取补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13970539588温老师18379081568

  
办公电话:0795-5295296

  
通讯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大城开发区昌西大道66号,邮编:3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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