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93人公告
2021年度峡江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稳定医技人员队伍,缓解我县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根据县政府《峡江县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峡府办发〔2019〕5号)和《关于同意核定县直公立医院编制备案人员岗位数的批复》(峡府字〔2019〕60号),我县拟面向县内公立医院非正式在编医技人员、面向社会以及面向高校医学毕业生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93名。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院非正式在编人员招聘44名;面向社会招聘22名;面向高校医学毕业生招聘27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峡江县2021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25周岁及以下为:199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提供单位及社保证明、聘用合同或可证明的材料。
3、学历条件。考生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对于符合要求的高校医学毕业生报考者,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6、面向县内公立医院非正式在编人员招聘的岗位:现在我县二级公立医院工作且满1年及以上(即2020年6月1日及以前进入县内二级医院)。
7、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相应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公立医院工作且符合报考县内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者报名。报名者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峡江县2021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表1),如实填写。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考试费50元交招聘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由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汇总,并统一将报名材料、报名汇总表(见附表2)及考试费交县卫健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最后一个月及现单位起始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2)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及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考试费50元,在报名期间到县卫健委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考试方式。笔试,总分100分,客观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1、对于面向县内公立医院非正式在编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考核和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分数满分10分,笔试满分100分。
考核评分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院连续工作的人员,连续在县内公立医院工作,每满一周年加0.5分,7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1年6月1日;职称加分,中级职称加0.5分,高级职称加1分,不重复加分;2020年被确认为享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政策的人员,加2分。
考核评分公示: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评分情况在报考岗位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考核分值的,为最终考核评分成绩。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考核加分(10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岗位人员,只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体检。
(三)资格复审。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审查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
(五)考察。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
(七)编制管理与待遇。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的待遇按照《峡江县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峡府办发〔2019〕5号)文件执行。
五、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在指定报名地点报名缴费。
2.资格审核:2021年11月1日。地点:县卫健委办公室。
3.加分公示:2021年11月2-8日。地点:报考岗位医院。
4.发放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9日-12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办公室301室。
5.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考试地点:县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不断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话:0796-3673462(县卫健委)、0796-7108195(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峡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峡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峡江县2021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pdf
附件2:峡江县2021年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pdf
附件3:峡江县2021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pdf
2021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03人的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9:0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
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条件
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市外优秀人才可自行与引才单位联系,进行双向选择。人才引进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所列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吉安市范围内(不含省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对是否招聘2022届毕业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岗位条件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为所报岗位报名截止日。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每月25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5月25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此次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考核由市人社局牵头统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可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体检考察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享受企业规定的待遇。
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按照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规定享受相关的人才待遇,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有关人才待遇。
未尽事宜请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监督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
2021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03人的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