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公告

  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6名(男女不限,能够适应夜间协助执法等工作)。招聘的协管员主要充实到局属各单位,协助做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专业为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不限户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3.有较强的体能素质和口头表达、沟通能力,综合素质高,能熟练操作电脑,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生活习惯良好,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4日17时止(上班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四楼局机关办公室(遂川县泉江镇105国道思源中学下首),联系电话:0796-6327785,18970692202。

  3.报名所需材料:①《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遂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考生签名栏上签名,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故意隐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2:1方可开考。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业务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环境保护业务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50%得分相加为个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又相同的,按笔试业务基础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入闱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六)聘用及待遇

  1.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待遇25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人员待遇月工资报酬不少于4500元/月人(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工会福利等)。

  3.聘用期内每年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另行制订),凡当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1.实行诚信考试。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上岗后一年内出现离职离岗的,从未录取名单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3.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遂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ich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6327785(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4日

  附件: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工信局招聘2人公告

  2.报名地点:万安县工信局办公室(万安县园区管委会院内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96—570145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万安县工信局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工信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本次公开招聘名额。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工信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由万安县工信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万安县工信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万安县工信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3.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万安县工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核由万安县工信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体检、考核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工信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万安县工信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

  

(2)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入职前签定至少工作一年承诺书。实行聘期考核制,聘期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予以辞退。

  

(3)待遇。参照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2600/月(含五险),2020、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就业局相关补贴。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未尽事宜,届时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上公布。

  

2.公开招聘工作由万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3.咨询电话:万安县工信局0796-570145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工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万安县工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万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7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19人公告(第二批)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9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一经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9日。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大楼5楼);线上报名,邮箱:jayyrsk@163.com,注明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规培证和执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报考者在本年度毕业时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4.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6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2.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3.考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在70分及以上。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0796-8259369(考务咨询)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1: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1.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名;

  

3.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乡镇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三年以上财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类,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其中,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需从事殡改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财政、民政等工作经历以乡镇或所在单位认定为准,同时结合个人档案认定。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考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将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民政局 5701202;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01204,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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