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招聘公告

  

2023年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城乡规划或建筑学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如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证或本科学历(不限专业)可放宽要求;

  3.两年以上城乡规划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6.具有一定的文字驾驭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CAD,基本了解南方Cass、Arcgis、mapgis等绘图软件可优先录取;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和资质条件。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年龄需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范围:1978年7月17日以后--2003年7月17日以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公告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邮件报名。

  邮箱地址:17770177577@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607室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联系人:付蓉;联系电话:0701-6317608,17770177577。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4日。

  报名须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或上传相关材料邮件报名,超出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请提前下载附件并填写好)(见附件2)、毕业证(提供学信网认证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

  4.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通过面试公开选取,面试时间7月下旬。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1.面试合格者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无犯罪证明)、个人健康体检报告(二级以上医院);

  2.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待遇面议。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通知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方案由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2.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3年7月18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3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9名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调德才兼备的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公开考试选调对象为全省(另有要求的除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考选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是指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四、报名程序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岗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为报考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步骤如下:
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张贴照片并经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附件2)和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携带身份证、学历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前往各选调单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8月17日下午5:00前,各选调单位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1.本次选调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岗位调剂及选调计划核减
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3: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8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改报一个职位,由所报考的选调单位通知改报。
五、考试
考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总分合计200分。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如选调两个岗位的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如选调岗位只有1名笔试合格人员,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或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程序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选调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拟入闱。
(二)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网上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一经聘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五年。
七、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八、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zip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余江区选调教师15人公告

  

鹰潭市余江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引进教育教学人才,支持异地教师返乡任教,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余江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体、人社、编办、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成员从区教体局、人社局等单位抽调。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负责选调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过程及程序的监督。
三、选调岗位
1.余江一中选调高中教师5人,其中:语文1人,物理2人,2人;
2.余江二中选调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3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1人,历史1人,生物1人。
若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2的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数。
四、选调范围
鹰潭市余江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年龄、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
选调对象报考余江一中高中教师岗位须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
选调对象报考余江二中高中教师岗位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资历条件:在公办学校任教报考学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3年7月28日,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选调实施方案。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三楼0347会议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鹰潭市余江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书;
(4);
(5)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须严格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4︰6的比例计入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录取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规定。
(2)笔试内容范围:
考查现行高中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其中文化基础知识占80%,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占20%);
(3)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名单,如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高中现行阶段必修教材;
(4)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取消面试成绩,但该岗位选调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方可确定为入闱考核对象。
5.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情况按1∶1比例确定各学科岗位入闱考核人员名单。若录取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的优先;若录取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若录取总成绩、试讲成绩、教龄都相同,年龄小的优先。
6.入闱考核人员名单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录取
1.考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实地考核或函调,主要考核选调对象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履行职责、教学研究等方面情况。
2.录取: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因拟定选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选调教师待遇
被选调教师按规定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任合同,由录用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办理岗位聘用及专业技术职务续聘手续,并按新聘岗位等级兑现工资。
八、选调纪律
1.参加选调教师要依据本选调方案,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九、本方案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区纪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组:0701- 5882302
区教体局:0701—5888620
区人社局:0701—5881360
附件1:鹰潭市余江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余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江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817102032)进行网上注册,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期间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5.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公告发布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鹰潭市余江区。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习同志在中国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公安机关人民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代码为336102职位的须提供余江公安分局过渡期辅警资格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余江公安分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余江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能测评标准;199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

2.体能测评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工作由鹰潭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2.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最终面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3)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余江公安分局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招录要求,突出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党委研究批准,之后按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鹰潭市人事考试网、鹰潭市人才云、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微信公众号和中智鹰潭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01--5868029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01--6281666

3.监督电话:0701--588621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3年7月31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六、本公告由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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