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限男性,13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B2驾驶证以上)1名,灭火战斗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嘉奖以上的退役军人;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年龄放宽5岁)。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消防车驾驶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7周岁),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修水县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10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实地报名方式。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审核地址: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修水县芦良西大道德信商砼对面)。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项目为:5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4*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等项目。体能测试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入闱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2.笔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入闱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基础知识、火灾防范意识基础常识和部分心理健康测试题。
3.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确定的入闱人员名单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4.综合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40%+体能测试(体能全部项目平均分)×20%+面试×4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5.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总成绩的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3.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五)审查
审查由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修水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未通过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聘任考核前),工资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入职第二年起按国家规定进行工资增长,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2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六、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七、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4、一切解释权归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
八、监督、咨询电话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7763119
陈队:15970405242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1寸免冠蓝底照片)
| |||
学 历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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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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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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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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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或 荣誉
| 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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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起止时间
| 在何地任何职
| 备注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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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20人公告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公告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根据有关就业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招收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能胜任见习岗位的需求。
4、未曾由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招收人数
本次共招收见习生20人:
1、濂溪区人社局机关 综合管理辅助见习岗5人
2、濂溪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辅助见习岗4人
3、濂溪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劳动仲裁辅助见习岗2人
4、濂溪区就业创业中心 就业创业辅助见习岗6人
5、濂溪区社会保险中心 社会保险辅助见习岗3人
四、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学历(含)以上,专业不限;
2、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3、要求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基础。
五、录用程序
1、报名:即日起可到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办公室报名,招满即止。报名地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388号濂溪区人社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792-8251502。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等。
3、录用:经双方协商满意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见习协议期最短3个月,最长为一年。
七、相关待遇
1、见习期间发放2000元/月的交通、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日提供早、中餐。见习期不满3个月不发放补贴。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后,终止见习协议。见习生如存在不遵纪守法,不服从工作安排等问题,见习单位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人才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九江市线上线下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九才字〔2022〕23号)文件要求,拟在政务服务大厅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人才服务专窗,为修水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暖心爽心的优质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人才专窗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个人的综合素质,通过竞争,择优招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二)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大专以上,会电脑基本操作,能熟悉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修水县户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2年10月12日起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城南九九路60号人社大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3.咨询电话:0792-7221206。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持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属地派出所提供),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
2.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不启动招聘考试,继续发布第二次招聘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如填报个人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1.开考。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
2.笔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3.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以上岗位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招聘名额,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考察对象。
五、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招聘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企事业单位人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入围人员通过培训后上岗试用。
2.正式聘用。公示期满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需按相应比例缴纳自行承担部分),奖金、福利按年终考核情况给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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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2日
原标题:修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人才专窗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ushui.gov.cn/zwzx_314/tzgg/202210/t20221012_5780737.html
2022年江西九江市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人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行政岗、1名文秘岗、1名会计岗、1名财务岗工作人员,岗位为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合同制职工,服务期不少于3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爱本职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及其他要求
1.行政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2.文秘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
3.会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
4.财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司法调查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政府网、瑞昌云等新闻网络媒体。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14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瑞昌市赤乌东路96号(瑞昌市农业农村局五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报名现场立即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3∶1。
笔试内容:申论及公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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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农业农村局机关以及瑞昌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导致不能录用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每月固定工资4000元,绩效性奖金500元-10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机关其他聘用人员同等。
八、招聘组织
招聘招聘工作在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九、附则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0792-42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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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
原标题:2022年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ichang.gov.cn/zwgk/zfxxgkml/bmxxgk/nyncj/gzdt_126697/zwdt_126698/202211/t20221107_5834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