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区考选中学(中职)教师27人公告

  

2023年九江市柴桑区面向区外公开考选中学(中职)教师公告

  

  为促进柴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建设师德高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的目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柴桑区高中、初中、中职学校紧缺学科和编制空缺情况,经柴桑区委研究同意,通过考试方式,面向区外公开选调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师到柴桑区高中、初中、中职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学校、人数及学科

  (一)选调学校: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柴桑区第一中学、柴桑区第二中学、柴桑区第三中学、柴桑区涌泉中学、柴桑区城门中学、柴桑区港口中学、柴桑区黄老门中学。

  (二)选调人数及学科:27人

  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职教师6人:电子商务2名、会计2名、幼儿保育1名、电子技术应用1名

  柴桑区第一中学 高中教师4人:语文、数学、思想、化学各1名

  柴桑区第二中学高中教师2人:思想、物理各1名

  柴桑区第二中学初中教师2人:物理、化学各1名

  柴桑区第三中学初中教师6名:语文、物理、道德与法治各2名

  柴桑区涌泉中学初中教师3名: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各1名

  柴桑区城门中学初中教师2名:道德与法治、语文各1名

  柴桑区港口中学初中教师1名:物理1名

  柴桑区黄老门中学初中教师1名:语文1名

  三、选调方式、报考条件及程序

  报名参加考选对象仅限柴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

  (一)选调方式:选调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教学能力强、深受师生欢迎、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在职在岗教师,近五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近五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必须至少有一个“优秀” 等次,具体条件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三)报名及录用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柴桑区教体局人事股205室(柴桑路9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一层次学校按学科报名,不分具体岗位,考试结束后同一层次、同一学科考生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自主选校。)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②报考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及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现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签署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附件3)。

  5.资格初审: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组织,区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监督。

  6.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柴桑区第一中学

  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所有报名对象的笔试内容均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设置总分为100分。

  准考证:请考生凭身份证在8月16日下午17:00之前到柴桑区教体局205室领取。

  7.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5;招聘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柴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拟入闱面试人员公告(柴桑区政府网)

  面试内容:面试全部采取说课形式,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末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1:1岗位以上学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或达到本考场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聘用。
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为有效面试分数,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面试教材:本次柴桑区面向区外考选教师招聘面试使用教材为九江市柴桑区中学对应学科现行使用教材,中职学校对应专业现行使用教材。面试时统一提供教材,考生不得携带教材和任何辅助资料。

  8.招考对象的录取

  根据学科计划名额,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选校确定拟入闱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闱对象,并报请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通过考试选调调入新学校的教师,应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调入学校相应岗位没有空缺,必须暂时聘用到下一层级职称最高档岗位,并按新聘用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如果是乡村职称,进城上编后取消乡村职称聘用资格,按下一层级职称最高档聘用。

  9.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要求:见拟入闱体检人员公告

  10.考察

  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入闱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档案及毕业证件、等证件原件等方面情况并对考选教师进行心理测试。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11.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柴桑区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招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其他事项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监督、咨询电话

  资格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柴桑区教体局0792-6820707

  监督电话: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6812185

  附件1:九江市柴桑区面向区外公开考选中学(中职)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7日

  

2023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2人公告

  

2023年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区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灭火救援员12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2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5年10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受过部队处分 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嘉奖以上的退役军人;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B2驾照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7)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9)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xi.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8:00至10月18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九江市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前进东路628号)

  4.报名事项及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填写附件1,同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提供退伍证;

  (2)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无不良银行信用记录(个人征信报告);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分为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引体向上,单项满分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其中,3000米跑30%、引体向上按30%、100米跑及俯卧撑按20的比例分别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中;且体能测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基础常识、火灾防范意识基础常识及部分简易心理健康测试题。

  3、笔试成绩应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25%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五)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标准:面试由九江市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综合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面试成绩,按1:1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考核成绩(面试)×35%+笔试成绩×25%+体能考试成绩×4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身上有文身的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

  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结束前半个月由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3。

  (十)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所属队站:濂溪区前进路消防救援站、濂溪区姑塘镇专职、濂溪区新港镇专职、濂溪区莲花镇专职消防站、濂溪区十里专职消防站。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培训期间,视为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确定为4152元/月。培训结束前由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规定执行。如若表现突出,可提升到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等职务,发放相应岗位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办理意外商业险。按有关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消防员职业保障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濂溪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8251502

  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0792-7713119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九、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

  1.《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3.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参照《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业务训练与考核标准》)。

  

九江市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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