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2021年面向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计划于2021年12月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共计3名,其中对符合吉安市直高中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条件的特定工作岗位教师,按《吉安市直高中招聘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办法》(见附件)执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对象

  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根据赣府厅发[2019]8号文件的要求,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2届应届免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2)招聘对象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优秀专业成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相应学科。

  3、招聘对象2022年8月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1日,应聘者可登录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网(http://www.jxjayz.com)下载《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或《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与学历证书、成绩表、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616323312@qq.com。

  (2)现场报名

  应聘者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初定于12月21日上午9:00,地点定于吉安一中翠岭校区行政楼五楼行政办公室。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3人(特别紧缺学科适当降低比例),方可开考。

  2、资格审查和面试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和学校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并面试,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列为候选人,进入试教环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3人(特别紧缺学科适当降低比例)的全部进入试教。报名人数3人以上的,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1∶3确定试教对象。

  3、招聘方式:采取试教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试教内容为所招聘岗位相关高中学科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以备验证。试教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者才具有入闱资格。

  4、聘用

  根据试教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专家委员会在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初步确定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录用。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引进聘用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岗位聘用等手续。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1年)。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者,学校提供一套教师公租房。

  招聘的人员中,符合《吉安市直高中招聘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办法(试行)》要求,能胜任物理、生物学科竞赛指导工作的,学校支持其设立工作室并发放专项科研津贴。在引进的前6年工作期内,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发放5~15万元的专项科研津贴。

  六、咨询电话

  吉安市教体局人事科:0796-8224865

  吉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96-8286112

  吉安一中办公室:0796-8263254

  刘老师:13879607659

  胡老师:15279608832

  监督电话:吉安市教体局纪检组0796-8218388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关于印发吉安市直高中招聘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2021年江西省吉安吉水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1日(含)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集聚各方优秀人才投身吉水社会事业,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开展我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应届毕业生在8月15日以前须提供毕业(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8月15日以前提供。

  

2、专业分类详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考生网上诚信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方式报考。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通过Email于2021年7月31日(含)前发至jsrsjsyg@qq.com。

  

2、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吉水县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表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成绩证明)、证明材料等,正式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

  

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2室(城北洪先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

  

本次招聘仅采取面试形式开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方式: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者面试为无生试讲,无生试讲内容为高中相关学科课程,采用江西省使用现行高中教材。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考其他岗位者(含经贸学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的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

  

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

  

编等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符合吉水县《关于实施吉水英才计划的意见》(吉水县发〔2018〕14号)(附件4)人才类别的(含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人才评审认定委员会认定后,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待遇。

  

六、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有国外境外旅居史的需提前至少28天抵达国内,并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必须提供近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健康管理前不得参加考试。

  

3.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4.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七、事项

  

1、公示前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2、咨询电话:0796-7108083(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

  

附件1:2021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1.0(1).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3:吉水县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4:《关于实施吉水英才计划的意见》.doc​

  

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2021年江西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30人公告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生效,常年有效,招满为止。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中心城区,学校按山水校园、庐陵书院规划定位建设,占地1098亩,建筑面积约40万㎡,投资总额近13亿元。学校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训建设,快速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目前开设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园林技术、旅游管理等29个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体如下:

  

一、引才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应聘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素质、优良的师德师风和团结协作意识,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正派,学术端正,身心健康,为人师表。

  

  

(二)引才岗位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二、配套待遇及福利政策

  

(一)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首聘期为5年,试用时间为1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二)被吉安市委组织部、吉安市人社局审核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贴、配偶随调、子女随迁等待遇均按(附件4)《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如下:

  

1.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我校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30万生活补贴。

  

2.享受免租入住100-120平方米人才住房5年,或在吉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给予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请7折购买100-120平方米人才住房。

  

3.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20万建站经费支持。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在吉工作期间给予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

  

4.经我市申报并入选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计划的,按上级人才政策1:1配套支持资助。

  

5.配偶随迁,一般按照对口对应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予以安置;本人及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到市三甲医院就医设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自主选择公办学校或幼儿园就读;可在国家A级及以上景区免门票旅游。

  

6.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市教育体育局网(http://edu.jian.gov.cn)、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japt.com.cn)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才信息。本引才信息自发布公告之日生效,常年有效,招满为止。

  

(二)报名与审查

  

1.网上报名

  

(1)应聘者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定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相关证书和代表学术水平的业绩材料;

  

以上材料一并扫描打包压缩,以报考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为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发送邮件至jazyjsxyrsc@163.com邮箱。

  

2.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审查,初审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到校面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4.体检

  

学校将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

  

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认定,并核发《吉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卡》。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吉安市吉安南大道133号(公交车可乘坐13路或4路到达)

  

邮政编码:343000

  

电话:0796-8263093(眭老师胡老师)

  

0796-8263313(周老师戴老师)

  

邮箱:jazyjsxyrsc@163.com

  

网址:http://www.japt.com.cn

  

附件:

  

附件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岗位表.xlsx

  

附件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报名表.docx

  

附件3: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docx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8日

  

以上是江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1年江西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30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江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内容,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2021年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8月25日。

  

关注事业单位考试公众号 回复: 免费领取备考 回复:免费资料 领导取全科目备考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工作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中文类或法学类相关专业;

  

3.相貌端庄,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即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28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薪资每月基本工资3200元,缴纳五险一金。工龄每满一周年,工龄补贴每月增加50元。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管理制度的,予以解聘。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邮箱:1164851680@qq.com。

  

3.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8月25日。

  

4.报名材料:应聘者将《吉安市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6寸全身生活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面试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姓名+专业的文件包发送至报名邮箱,不需交纳报名费。应聘者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无误后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疫情期间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人员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报告,请做好防护工作佩戴好口罩。

  

本公告由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6-7020329

  

附件:吉安市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吉安市青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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