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09人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8月底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底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底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底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3)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8月底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底。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方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底。

  

7.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8.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1年8月底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2021年江西省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9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8月底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底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底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底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3)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8月底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底。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方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底。

  

7.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8.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1年8月底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至9月1日下午5: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网上报名按如下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报考附件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审慎报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缴费时间截止到8月31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若已缴费,则不予免收考试费用。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3:00前(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1日下午3:00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箱发给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此类人员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在2021年8月31日上午10:00-12: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0:-12:00登陆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公开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于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2.笔试时间、地点: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中旬,其他岗位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3.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各科笔试成绩需有效。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1.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2.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3.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岗位表》。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总成绩按比例折算为100分。附件1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岗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职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13507940096;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金溪县:0794-5259100;

  

资溪县:0794-5792329;广昌县:0794-3617709;

  

东乡区:0794-7097961;东临新区:0794-782527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1: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2021年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第二批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7人公告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现将第二批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单位及名额

  

(一)黎川县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黎川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黎川县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四)黎川县市场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五)黎川县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品行端正。

  

(三)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硕士学位包括学硕和专硕,学历毕业证、须在2021年9月1日以前取得。

  

(四)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县内在编在岗人员;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处罚期内的;

  

6.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待遇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中黎川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事业编制医生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黎发〔2020〕26号)有关条款政策待遇。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第二批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第二批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二)现场报名

  

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所有岗位全年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安排面试,循环招录,直至岗位招满(具体岗位空缺情况,可咨询县委人才办或查询公告)。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23室)

  

联系电话:0794-7566876。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本人研究生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协同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以招聘岗位为基数,按不小于1:2的比例形成差额,以体现竞争。未达开考比例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专业水平和有关素质。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见面试公告)。

  

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公开招聘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并列的,取专业水平项测评分数高者入闱体检。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23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根据县委人才办抄告单,按规定与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公开招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公开招聘。

  

2.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拟公开招聘对象须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23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进行递补。

  

3.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4.拟公开招聘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工作,在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

  

附件1:黎川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2021.4.docx

  

附件2:黎川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2021.4 (1).docx

  

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黎川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数资格条件备注
专业类别及代码学 历年 龄
黎川县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1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05) 材料工程(专业代码085204)研究生、硕士学位 (学硕、专硕)35周岁以下
黎川县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1植物保护(专业代码0904) 农药学(专业代码090403)研究生、硕士学位 (学硕、专硕)35周岁以下
黎川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1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30) 环境工程(专业代码085229)研究生、硕士学位 (学硕、专硕)35周岁以下
黎川县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1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 新闻传播学(专业代码0503)研究生、硕士学位 (学硕、专硕)35周岁以下
黎川县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1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 金融(专业代码0251)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201)研究生、硕士学位 (学硕、专硕)35周岁以下
黎川县市场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1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 中药学(专业代码1056)研究生、硕士学位 (学硕、专硕)35周岁以下
黎川县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1建筑学(专业代码0813) 工程力学(专业代码080104)研究生、硕士学位 (学硕、专硕)35周岁以下

以上是江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1年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第二批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7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江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内容,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2021年江西省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31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3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关注事业单位考试公众号 回复: 免费领取备考 回复:免费资料 领导取全科目备考资料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提供计划数共31个,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7月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3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网站: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考试管理平台二维码:

  

  

3.操作步骤:

  

①网上注册。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②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选择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考试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当前所在单位、手机号(务必准确畅通)等重要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的扫描件。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再允许更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将在发布公告及报名网站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考生应于测试准考证开放打印之日前一天登录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如实、准确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6),并上传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扫描结果截屏。未进行健康申报及上传两码扫码结果的,无法获得准考证打印资格。刻意漏报或瞒报的,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6.网上打印测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汇奇才招聘服务网(http://www.huiqicai.com)打印测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测试

  

测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分批组织,时间预计在8月中、下旬。每个岗位的测评方式见《岗位表》,说课题目在公布的教材(详见附件7)中由评委当天临时出题抽取,考生备课时间40分钟。测试设置成绩合格线,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测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入闱资格复审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管理岗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委托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市人社局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和其他公共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从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已通过本次招聘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算),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从已参加该岗位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实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要在同一批次且测试方式相同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调剂一次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抚州市委党校人事科0794-7810503;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科0794-8222370;

  

抚州广播电视大学综合处13707046336;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综合办公室

  

0794-86200101360104797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3725006995(刘工程师)

  

3、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附件:

  

1、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4.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5.考生承诺书.docx

  

6.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7.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说课参考书籍.xls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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