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丰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2名,聘用制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1:新媒体工作人员2名

  专业要求: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等相关专业。

  岗位要求:

  1.有一定文字功底;

  2.掌握Photoshop、Flash、PPT等办公软件,有一定视频剪辑、拍摄的技能;

  3.具备新闻敏感性,有较强的创意、方案及宣传策划能力,熟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运用;

  4.具有新媒体工作经验或短视频拍摄、剪辑、新闻写作等特长者优先。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新媒体拍摄、文字编辑、发布运行,以及新闻宣传和其他综合事务工作。

  岗位2:聘用制员6名

  专业要求:专业不限,法律专业及具有检察院、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要求:文字书写记录快速工整,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岗位职责:负责员工作,档案、卷宗整理及归档,日常行政事务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6、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6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3月7日至3月16日期间,到宜丰县人民检察院309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或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投送至lzq2765623@163.com进行报名。

  (三)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照2张。报考岗位1人员如果个人作品被报刊、杂志、正规网站或公众号采用,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宜丰县人民检察院部负责,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岗位1考试内容:考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50%。应聘人员首先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并根据岗位技能测试分数,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岗位2考试内容:

  (1)笔试

  笔试分为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一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考察考生的逻辑推理、言语理解、常识判断等基本能力素质,法律基础知识考察考生的法律素养和实务。科目二为计算机基本操作,包括中文速录和常用办公软件使用。速录考试形式为看打,限时10分钟,办公软件使用为上机操作,两项满分100分。科目一和科目二同一天进行,根据笔试最终分数,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和面试成绩各占25%、25%和50%。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通过电话通知(未接到电话通知者,即未通过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2.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

  3.考察。由部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期、试用期内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在下一次同一岗位补充招聘工作启动前,如有人员补充需求,可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次序直接进行递补。

  八、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岗位1人员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工龄工资50元,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每月可享受300-2000元绩效奖金;岗位2人员基本工资每月2350元,工龄工资50元。其他都享受社保、工会福利、工作日早中用餐、带薪假期、体检等待遇。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

  九、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转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3.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4.合同签定后与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合同自行解除。

  联系方式:0795-2765623,18279504985(聂),15387793234(李)

  附件:报名表.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