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临沂市市直公立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89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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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临沂市市直公立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面向社会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8.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89名,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市直公立医院长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公告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24年11月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符合基本条件和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可下载填报《临沂市市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邮箱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各招聘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核。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采取专业测试、试工、面试等多种形式组织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引进岗位类别、专业特点等确定。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根据引进岗位和计划数,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并由市卫健委向社会公示。
 
  (三)考察体检
 
  通过考试确定的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由市卫健委汇总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临沂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2.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加强市直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试行)》执行。
 
  3.各用人单位可参照省、市高层次人才待遇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制定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组织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539-8313931
 
  本简章由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


2024年山东临沂市沂水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02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02名(含教练员1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沂水县窗口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市直或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一)考察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对于幼儿园公开招聘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276339。
 
  监督电话:0539-2263773。
 
  附件: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

2024年山东临沂市工程学校招聘教师10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临沂市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0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应聘人员应在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费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除急需紧缺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费县窗口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临沂市工程学校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本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临沂市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临沂市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临沂市工程学校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临沂市工程学校中职烹饪技能大赛教师、中职人工智能技能大赛教师岗位不再进行笔试,采取试讲和综合考核的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公告。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占整个试题分数的10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临沂市工程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同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在规定时间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费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临沂市工程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录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一)考察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临沂市工程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临沂市工程学校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临沂市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5052508
 
  附件:
 
 
 
  临沂市工程学校
 
  2024年4月

2024年山东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招聘教师39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度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沂水县窗口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市直或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招聘单位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普通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职业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230611。
 
  监督电话:0539-227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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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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