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南平市松溪县新任教师招聘31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松溪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松溪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3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松溪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岗,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等有关要求
 
  1.招聘新任中学教师学历、证件等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应学科岗位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8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考。
 
  3.若岗位对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年龄、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简章》要求为准。
 
  (三)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语文学科教师需持二甲及以上普通话证。
 
  2.在职人员报考,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材料,本县在编教师不在报考范围。
 
  3.松溪县教育系统原招聘的备用教师,目前仍在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可参加本次相应学科岗位教师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5.加分手续办理: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可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于笔试成绩出来后的5个工作日内(正常上班时间)到松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2024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松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三、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4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时务必看清所报岗位,按招聘岗位类别填报,如审核通过后不予更改报考的岗位类别。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面试由教育局组织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科目: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通告。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中职学校招聘的部分岗位笔试只考《教育综合知识》,具体以招聘岗位简章为准。
 
  2.开考条件:教师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1开考。
 
  3.笔试总成绩计算: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专业知识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政策加分。
 
  4.2024年新任教师招考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为原始分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入围人选现场资格审核:考生进入面试前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提供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申报表及普通话等级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成绩及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经现场确认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逾期不参加现场审核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取得证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3.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确认公告、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将在松溪县人民政府网、松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须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方,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一)按照招聘的学科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四)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松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人事、编制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4年新招聘31名教师于2025年8月入编,参照《南平市基层党群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再办理入编手续。
 
  (三)2024年新招聘的教师实行“县管校聘”,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聘用后,必须在松溪县服务五年方可调动。
 
  七、其他
 
  (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指导与监督招聘工作。
 
  (二)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599-2331106。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松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9--2331208,手机:13328615568 刘老师 13255077553范老师
 
 
 
  松溪县教育局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松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2024年福建南平市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33人公告

  关于2024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政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政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另录用公费师范生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二)中小学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详见《2024年政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4年3月8日前取得(2024年3月8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政和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
 
  9.本县内在编教师;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七)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政和县所属学校的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部门单位岗位招聘考试。
 
  三、报名办法
 
  本次教师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应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4年3月8日8:00至2024年3月14日17:3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8日8:00至2024年3月14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开考前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2024年4月6日,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按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需达到45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于2024年4月10日至1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政和县胜利街1号教育局五楼人事股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zhenghe.gov.cn/,下同)。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六)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政和县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成绩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5月6日至5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出具的2024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服务期满的在职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其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面试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于面试资格复审后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的招聘学校。由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综治等情况,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走访了解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0天内将个人档案寄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方案等另行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政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6052348,0599-6052347,联系人:许老师、林老师。
 
 
 
 
  政和县教育局
 
  中共政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福建南平市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55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55名,中学教师26名、小学教师 22名(其中小学体育1名专项岗位,面向 2024年3月8日前退役的南平户籍退役军人)、幼儿园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7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要求为准。
 
  8.在职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在读的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我县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4年3月8日前取得(2024年3月8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的考生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所属学校与本科、大专学历报考者一并参加笔试。
 
  6.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三、招考办法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比例计算。即: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退役军人要根据持有的学科教师资格证在报名系统内选择相应的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并备注“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如未备注的则视为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以外的岗位。
 
  3.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4.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6日,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3.开考比例:招聘教师各岗位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25日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5.合格线: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70分(教育综合原始分*40%+专业知识原始分*60%),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核
 
  1.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2.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退役军人退伍证、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面试时,未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五)面试
 
  1.面试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光泽县政务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2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核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在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聘用;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若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名次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列;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再加赛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赛的成绩排列。
 
  (六)体检
 
  1.同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2.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3.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光泽县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加分手续办理
 
  (一)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务必于2024年4月11、12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光泽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资格审验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光泽县政务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三)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光泽县政务网网址http://www.guangze.gov.cn/。
 
  (三)考生咨询电话:0599-7933834。
 
  (四)本公告由光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
 
  2.2024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光泽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福建南平市政和县城区中小学_幼儿园选调教师50人公告

 
  各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各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调50名教师充实到城区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1.选调范围:
 
  A类:面向全县乡(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B类:面向全县乡(镇)中心小学超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澄源中心小学、镇前中心小学、杨源中心小学、外屯中心小学、岭腰中心小学、星溪中心小学)。
 
  C类:面向全县小学在编在岗,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持有相应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选调单位、学科、名额详见附件3。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积极,表现良好,在编在岗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教学第一线工作2年及以上(2022年9月之前入职,含九月)的教师。
 
  2.A、B类: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C类: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3.A、B类申报岗位学科与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申报学科岗位的专业必须与学历专业、职称专业以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
 
  4.学历要求:选调城区小学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的学历,专业对口。其中,普师或小学教育专业视为语文或数学专业。选调城区中学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执行。
 
  5.普通话等级证要求: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参加选调:
 
  (1)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之一以及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
 
  (2)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的;
 
  (4)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2个月及以上的,由报考人员人事关系隶属所在学校开具证明。
 
  选调期间有被信访举报,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及考试成绩。
 
  三、报名事项
 
  (一)报考岗位及学科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和岗位,报考材料上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二)报名办法
 
  经人事股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于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系统关闭前)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岗位类别选择委托考试模块)、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以“选调资格审查”阶段确认为准。
 
  四、选调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3月4日至3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选调资格审查,经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按照规定程序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审查时,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需要上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政和县2024年教师选调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选调后岗位聘任承诺书;
 
  (八)学校开具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是否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2个月及以上的相关证明。
 
  复印件要求清晰,不能是拍照打印,需本人在空白处签名、摁指印。
 
  五、选调办法
 
  选调采用“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选调人员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报考的选调范围、选调学校、学科及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
 
  1.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一科,《专业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
 
  《专业知识》考试于4月6日举行。
 
  (3)笔试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4月25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待通知。
 
  3.考试纪律
 
  (1)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上课期间任何教师不得因复习备考而脱离工作岗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若发现此类问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和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照选调的范围、学校、学科选调名额和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选调。
 
  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其缺额在同一报考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在选调学科选调指标限额内,若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根据近5年(2019年9月及以后)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教育厅及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市教育局及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4.县教育局及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扬。
 
  获得综合性表彰级别高者优先选调;若综合性表彰级别相同时,次数多者优先选调;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选调。综合性表彰荣誉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实事杰出人民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先进)党务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被选调的教师自接到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的通知起,5-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调入时,根据选调学科及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在办理调动手续的期限内,不同意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此次选调,缺额由下一位次对象递补。未在教育局通知的时间内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保证在原单位工作正常进行至本学年结束,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9—6052348,0599-3333661。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教育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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