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三明市宁化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7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精神,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制定2024年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宁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具体岗位规定的年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
 
  本次教师招聘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等具体招聘信息以通告形式在宁化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在福建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线上报名并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报名时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报名网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笔试内容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2)报考“面向三明籍退役士兵或从三明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者应先携身份证、户口本、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相关证明及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线上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书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相匹配。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
 
  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其中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8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5)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在提交报考信息时应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备注清楚所报考岗位的区域、学段、学科,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备注(1)城区小学XX学科教师岗位或(2)农村小学XX学科教师岗位。
 
  (6)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招聘考试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复审:
 
  宁化县教育局将于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资格复核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2.确定入闱面试人选:
 
  按照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面试;“研究生免笔试”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者最终成绩按笔试(含加分)、面试40%:60%计算(总分100分),计算方法为:(原始笔试成绩/1.5+加分)×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入闱体检人数1:1确定入闱体检人选。若出现岗位空缺,将进行第二批次补录,补录岗位及名额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告。合格分数线划定为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入闱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由宁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核:宁化县教育局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等部门进行协审。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七)择岗:报考“城区初中学校”、“农村初中学校”、“城区小学学校”、“农村小学学校”岗位,实行城区与农村学校分别设岗,城区学校之间、农村学校之间同一学科有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
 
  (八)聘用:拟聘用人选的相关情况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宁化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聘用人员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动。
 
  四、其他事项
 
  1.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宁化县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4月23日至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与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①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
 
  ②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报考专门岗位和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3.报考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4.宁化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6821293,13507553597(邓老师)、13859122718(曾老师)。
 
  五、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宁化县教育局将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宁化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598-6820013)。
 
  本次新任教师招聘由宁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本通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并由宁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化县教育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1日

2024年福建三明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分院招收公告

  
 
  三明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医院因工作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在校或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应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卫生行业相关规定。
 
  3.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胜任工作。
 
  4.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替补。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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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资料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持个人简历、身份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往届毕业生: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人事科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
 
  4.考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福利待遇:
 
  按分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三明市第一医人事科:0598-5183910 范女士
 
  三元区医院办公室:0598-8258000 苏女士
 
  列东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0598-8917003 苏女士
 
  徐碧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0598-8215536 余女士
 
  陈大卫生院办公室:138591782853 黄女士
 
  2024年4月2日

2024年福建三明市建宁县医学类紧缺急需专业招聘公告

  
 
  在市、县有关部门组织领导下,建宁县卫生健康局、建宁县总医院拟赴“2024年福建省医学院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暨福建医科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招聘会”公开招聘2024年紧缺急需专业医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医技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度医学类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7.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9日。其中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9月30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建宁县总医院官网及建宁县总医院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网上预报名:报考者需填写《2024年度医学类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建宁县总医院人事科邮箱:jnxyy2677@163.com。网上预报名仅作为岗位统计使用,正式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2:00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三)资格初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建宁县卫生健康局、建宁县总医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1.本次招聘全部为紧缺急需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面试地点、面试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2.面试题目2题,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前5分钟为思考时间)。报考者对本专业岗位知识进行现场答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进入面试考生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签订意向协议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择优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已签订意向协议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已签订意向协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考察对象为2024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人才政策
 
  人才待遇详见《关于实施“闽源人才计划”加快人才集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附件3)。
 
  四、其它事项
 
  (一)新聘用人员列入建宁县事业编制,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除外),按建委编〔2017〕17号和建委组综〔2020〕6号文件执行。
 
  (二)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县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指导。
 
  监督电话:0598-7972518(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98-3956587(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建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建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福建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永安市等部分县(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29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 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三明市第二医院5名,永安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学历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以后出生),本科生岗位30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以后出生)。
 
  7.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网站(http://www.sm2y.com)、永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招聘会现场。
 
  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个人简历(含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资格证书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是往届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采取现场问答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2024年3月9日上午9:00-11:30,面试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我院将对简历初筛后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我院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由我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考察对象为2024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及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
 
  2.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明市第二医院
 
  (三明市永安总医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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