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类别为内勤岗位。岗位职责:协助完成内勤、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6.性别不限。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8.临安区户籍(生源),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4年5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本次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签字的《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非全日制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发至邮箱:q63712093@163.com,并电话确认。
 
3.联系电话:0571-58605989,联系人:李女士。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经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此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模块、临安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安排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又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招聘网(www.lazpw.cn)同步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编外用工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542313
 
监督电话:0571-89542312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岗位、人数、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留服中心学历认证书。
 
5.性别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6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079号科技楼C区309室),联系人:厉女士,联系电话:0571-61105898。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填写),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按照实际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栏、临安招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招聘网(https://www.lazpw.cn)同步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61092067
 
监督电话:0571-89541016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30人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试行)》(上人社﹝2022﹞18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3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10名,在职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为聘用制教师。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是指具备教师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待遇和在编教师相当的专任教师。各岗位要求、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2024年6月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外毕业生(2022年6月1日至今),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本科毕业生;
 
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专业)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
 
5.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竞赛获奖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在职教师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目前仍在上城区幼儿园任教的在职教师:
 
(1)在上城区幼儿园任教满两年(计算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4)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上城区首届“五阶段”获奖教师;
 
(5)年龄要求在1988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4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3年6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计划”。
 
7.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9时—2024年7月3日17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录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
 
http://sc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2.点击下方关注微信公众号:上城教育,进入微热点—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计划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上城教育—微热点—招聘信息,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9时—2024年7月4日17时。
 
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告知理由,对初审结果有疑义的报考人员,在初审结束前向区教育局反映。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应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见附件2),确保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教师报名时须上传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对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对报名人数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打印并签名,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模拟上课、说课、才艺展示、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拟录用人员岗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的岗位,区教育局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届本科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3.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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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岗位、人数、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留服中心学历认证书。
 
5.性别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6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079号科技楼C区309室),联系人:厉女士,联系电话:0571-61105898。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填写),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按照实际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栏、临安招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招聘网(https://www.lazpw.cn)同步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61092067
 
监督电话:0571-89541016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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