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运城市稷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公开招聘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组织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稷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  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2024年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8.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日,公告期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网址:sxgpwb.cn/0359jssy/
 
  2.报名时间:2024年6 月1日9:00至6月5日17:00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报考岗位明确具体专业的,只能以明确的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门类的,符合该门类的专业均可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海(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4年6月 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5日17:00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5.网上缴费及费用减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方法于2024年6月6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对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后进行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6月10日17:00前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件和证明交至人社局南四楼403室。经专人核准无误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费减免资格。
 
  开考比例
 
  (1)报考研究生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2)其他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该单位条件相同的同类普通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合并到条件相同的同类普通岗位中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7日早上9:00-12:00)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7.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综合成绩不达60分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全程监控录像。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实行单人单桌,一堂考完。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总分100分,一堂考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3)笔试成绩,考生可在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具体提供材料以岗位要求为准):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等。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底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须提供;
 
  (6)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档案存档证明原件;
 
  (7)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服务期限是否已满;
 
  (9)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
 
  (11)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测试内容为应试人员的知识储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从外地市抽调具有资质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
 
  (4)所有考生在候考室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入场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点封闭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各岗位综合成绩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核准后,当天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此项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小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习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招聘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办理县外调动及辞职手续,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执行回避工作由用人单位经审查并报领导组。
 
  (三)公开招聘工作整个过程要严肃招聘纪律。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考试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此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359-555566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15535956390
 
  六、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均不递补。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中医医院招聘15人公告

  
 
  运城市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以传统中医药为龙头、中西医结合为特色的现代化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内设科室49个,其中临床科室34个,行政科室15个;建有石学敏院士工作站、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经方学院黄煌经方运城培训基地、黄煌工作室、首都名中医郭蓉娟传承工作室,国家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2个、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6个、博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7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4个。现为河东畅氏汤方辨证医学学术流派传承保护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试点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院协作医院,同时也是山西中医药大学非直属教学医院、江苏省徐州市中医院协作医院、运城市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非直属教学医院,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医发展联盟常务理事单位,黄河流域皮肤病专科大联盟山西理事长单位,山西省中医药学会皮肤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拟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22〕1号)文件规定,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运城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个别特殊岗位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附表岗位要求);
 
  (五)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已通过考试但资格证书还未下发的,可凭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不同意报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规定工作经历的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需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四、报名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网站、运城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ycbm.zzydtec.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7月8日8:00至7月12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ycbm.zzydtec.com/#/),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三)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审核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提交审核和初审通过的,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其它岗位;2024年7月12日17:00前尚未提交审核和初审不合格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其它岗位,逾期则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其它岗位。
 
  (四)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7月1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
 
  (五)开考比例
 
  本科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六)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改报时间:2024年7月16日8: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4年7月16日18:00前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七)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直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面试一场,以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二)考试内容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公告。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笔试采取纸笔形式进行。笔试时限为180分钟一堂考完,笔试期间考生不得出考场,并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分为卫生专业岗位、其他岗位两类。
 
  卫生专业岗位考试科目为:1.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含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2.科目二《卫生专业能力测试》,内容包含基础医学、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1.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含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2.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含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的计算为: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网站(http://ycbm.zzydtec.com/#/)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存放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规培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所学专业材料。
 
  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5-9人组成专家组,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工作由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工作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运城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材料。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因主动放弃体检、考察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此次工作公平、公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运城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359-2225778
 
  监督电话:市中医医院纪检组0359-2225877
 
 
  运城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夏县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6人,其中:差额事业编制35人,全额事业编制1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6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均不能报名;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照的人员,不得报名;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工作在夏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方法步骤、纪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夏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东风西街12号)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填写《夏县2024年医疗卫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属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现场照相。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均以发布公告开始时间为截止日期。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抽调卫生健康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交验的证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资格。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经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
 
  3.开考比例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报考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4.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
 
  考试在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
 
  笔试由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系统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考务机构承担。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主要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等)和科目二:卫生专业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
 
  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考完,时长180分钟。
 
  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入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公布时间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小组由卫健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进行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人事(学生)档案;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现场验证;已参加工作的必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公示期满后,向无异议人员发放参加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2道必答题,答题时长为10分钟。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时,组建面试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从外地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并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采用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成绩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见公告并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及时将体检结果移交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察范围。
 
  2.考察。考察由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名额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招录、招聘考试及遴选,也不得通过借调、调动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3.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确定工资。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严肃招聘纪律,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方案由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讨论确定。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
 
  县卫健局0359-8532264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359-855003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4年山西运城市中心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5人公告

  
 
  运城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47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运城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标准版的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标准版房颤中心,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山西省首批成立的互联网医院,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妇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及学科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5名,其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39名,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受诫勉、组织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原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不同意报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8、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9、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运城市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5名。招聘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以《运城市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网站、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3、地点:盐湖区河东东街3690号运城市中心医院住院二部学术中心一楼会议室。
 
  4、需提供资料:
 
  ①《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 一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电子版(1M以上,名称存为“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 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复印件;
 
  ⑦ 本人简历。
 
  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doc或.pdf格式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ycchgk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公开招聘(姓名+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在职应聘的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三)开考比例
 
  高层次专技人员和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报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取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笔试公告。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纸笔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和科目二:卫生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医学基础、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
 
  笔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担任,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
 
  笔试成绩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存放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情况要求:
 
  (1)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诸多方面。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的方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5-9名具备资质的外地市专家组成。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
 
  综合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当天通过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运城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公告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材料。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因主动放弃体检、考察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不少于12个月。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中共运城市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359-6396325
 
  监督电话:运城市中心医院监督检查室   0359-639613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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