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运城市芮城县公立医院招聘2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医疗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其中全额7名,差额2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具体为: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包括: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本次招聘的各类相关信息均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cws--bmren--cn--01077v714ed8a.wsipv6.com/。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8:00—6月3日下午5:00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应自行承担后果。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的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的要求相符,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芮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6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芮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6月3日下午5:00前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芮城县卫生健康局213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1)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中医院专技13岗位(计算机)、县人民医院专技20岗位(会计)除外。
 
  (2)中医院专技13岗位(计算机)、县人民医院专技20岗位(会计)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取消该岗位并在笔试前公告。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rcx.gov.cn)公告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卫生岗位《卫生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他岗位《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课考完,总时长180分钟。
 
  笔试成绩=《科目一》×50% +《科目二》×50%
 
  笔试结束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据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比例不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及相关事项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有效证明。
 
  (8)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为入围面试人员,并将名单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各岗位专业水平等能力。面试考官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如果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五)考察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如果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环节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签订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在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单位,也不允许报考本县外的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3022778(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359—872058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3028500(县纪委监委)
 
 
  芮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26人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运城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6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运城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室(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及所用照片均需同网上报名一致);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健委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于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3.岗位补招
 
  综合成绩公布后,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发布岗位补招公告并对报考本市岗位的未入围考生进行补招。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运城市人社局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委有关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卫健委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0359-2660886
 
  监督电话:0359-26600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26人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运城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6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运城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室(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及所用照片均需同网上报名一致);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健委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于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3.岗位补招
 
  综合成绩公布后,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发布岗位补招公告并对报考本市岗位的未入围考生进行补招。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运城市人社局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委有关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卫健委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0359-2660886
 
  监督电话:0359-26600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26人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运城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6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运城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室(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及所用照片均需同网上报名一致);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健委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于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3.岗位补招
 
  综合成绩公布后,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发布岗位补招公告并对报考本市岗位的未入围考生进行补招。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运城市人社局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委有关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卫健委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0359-2660886
 
  监督电话:0359-26600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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