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张掖市肃南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肃南县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肃南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引进,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肃南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各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5岁以下为198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引进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7.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引进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引进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张掖市外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市内的均通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网络报名的考生按照引进条件将报名提交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全部文件压缩成ZIP格式,按照“姓名+联系方式”的文件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详见《岗位简表》(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原件,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由用人单位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48小时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考生。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考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卫健系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教育系统面试由讲课和专业问答两个环节组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考核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所在党委(党组)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县人社局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对象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二)考察
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提供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在校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直接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引进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4.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引进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教育、卫健系统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满后,5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其他事项
1.引进工作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引进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4.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甘肃张掖市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张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张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其他对年龄有要求的,依照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执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岗位列表》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岗位所需标准为准。
6.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以学历认证书认定的学历和专业为准。
7.已就业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之日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次月未领取劳动报酬且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8.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
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岗位列表》中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设置;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等要求设置。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zhangye.gov.cn/rsj/)“通知公告”栏“张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提交修改信息申请,由市人社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查、修改。报市人社局汇总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8∶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2.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张掖市,具体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考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4.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考生进考点后,手机要统一存放在考点内指定地方。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5.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三)资格复审
1.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军校入学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成绩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时,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由市人社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因应聘人员分娩等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可推迟体检时间。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照招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由市人社部门安排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
对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办理招聘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在批准聘用的第一个聘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应聘或调入其他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四、监督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考试机构、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等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6—8360106。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岗位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2.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4.本公告由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6-8360763)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
市委机要和保密局:0936—8212692
市委党校:0936—8860690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0936—8589991
市档案馆:0936—821242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8360102
市民政局:0936—8297765
市审计局:0936—8589322
市交通运输局:0936—8211445
市融媒体中心:0936—8214857
市第二人民医院:0936—8210126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甘肃张掖市肃南县事业单位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专项招聘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决定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从全县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肃南县2024年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须为肃南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乡镇(街道)等事业单位工作尚未入编的“三支一扶”等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各专项公开招聘职位要求具备的学历、身份、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2024年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岗位、实际工作经历等内容);
6.招录文件及服务期满分配文件,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经县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考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考核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在面试考核结束后通过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所在党委(党组)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六、考察
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专项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侧重考察政治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同时,对拟专项公开招聘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还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工作结束以后,形成综合考察报告,并将考察报告报县人社局备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经县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直接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招聘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专项公开招聘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按规定办理入编、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核实有影响专项公开招聘的,取消专项公开招聘资格。
八、组织监督
1.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和专项公开招聘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4.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甘肃张掖市肃南县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和《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肃南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肃南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5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6.限肃南县户籍的,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2024年8月15日以前,不包括1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7.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5张;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原件,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报名费收取
1.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现场按规定程序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缴费成功的报名考生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信息录入后,由报名考生负责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确认报名程序结束。2024年8月28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
参加笔试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计划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届时根据相关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学籍档案托管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卫健系统专业技术岗位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考核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考核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先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县人社局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对象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二)考察
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提供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招聘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在校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直接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4.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招聘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卫健系统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满后,5年内未取得相关卫生执业资格证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