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梧州市人民医院招聘20人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程(实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一:西医临床岗位
 
  1.招聘人数:20人
 
  2.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具有较强责任心,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全国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内科学专业毕业,取得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经历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龄不超过35周岁者,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并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两个同等对待”,具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经历并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龄不超过35周岁者,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招聘岗位二:中医临床岗位
 
  1.招聘人数: 1人
 
  2.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具有较强责任心,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全国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毕业,取得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经历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龄不超过35周岁者,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医学专业毕业,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并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两个同等对待”,具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经历并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龄不超过35周岁者,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聘用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辞职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
 
  (二)报名地点: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梧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医技楼6楼)。
 
  (三)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填写《梧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五、招聘方式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主管部门和梧州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梧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医院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解释。
 
  咨询电话:0774-2826931
 
 
  梧州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广西梧州市蒙山县卫生系统直接面试招聘12人简章

  
 
  为满足我县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和《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及财政拨款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发〔202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以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对象范围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范围详见《蒙山县2024年卫生系统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9日
 
  有意应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应聘电子文档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相应应聘单位邮箱(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备注栏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需提供两份,下同;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表上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以上1至4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其余为遴选参考材料。
 
  如岗位进入考核阶段的是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核验,否则算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面试人选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未被列入面试人选的不再另行告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五、招聘方式
 
  经报名“双向选择”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报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直接面试招聘。
 
  六、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核,遴选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遴选进入面试的人选。岗位因报考人数少,又确需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较少,可取消岗位招聘。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四)面试地点:蒙山县蒙山镇第二小学。
 
  (五)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成绩相同处理:报考同一岗位的, 因面试成绩相同导致入围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当场进行加试,加试考生的最终成绩以加试分数为准。
 
  七、考核、体检、聘用
 
  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考核人选自行放弃应聘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确定考核人选后,招聘单位与考核对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核、体检、聘用等工作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实施。所有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九、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蒙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289411/0774-6285056。
 
 
 
 
  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蒙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广西梧州市藤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设5个辅警职位类别,拟招聘100人。职位信息详见《藤县公安局2024年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
 
  4.梧州市居民(生源地或居住地在梧州市均可);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服从工作岗位分配。签订劳动合同后,参考报名志愿,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类别。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7日至7月12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二)报名地点
 
  藤县公安局政工室(办公大楼一楼),地址:藤县藤州镇绣江路77号。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梧州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双面打印),要求如实填报,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
 
  由审核小组联合审查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可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合格后按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基本能力和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附件3)。
 
  2.笔试时间:7月16日上午(初定)。
 
  3.笔试地点:待定。
 
  (二)体能测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的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结果当天确认。体能测试计算成绩,评分标准附后,体能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7月17日。
 
  4.体能测试地点:待定。
 
  (三)面试
 
  1.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合格后方可根据总成绩录取。
 
  2.面试时间:7月18日。
 
  3.面试地点:藤县公安局。
 
  五、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60分合格,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面试合格没有被录取人员可作为候录库人选,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考生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招聘单位从候录库人选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政治考察和体检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二)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如在总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考生可向招聘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免予考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也可重新参加考试获得新成绩,以最新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由藤县公安局对考生开展考察政审工作。
 
  (二)体检
 
  体检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依据《藤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候录库人选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藤县人民政府网、藤县公安局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四)被聘用人员待遇
 
  1.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约3300-5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3.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体检、享受工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九、相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需要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地点及时间,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和等候,以免延误。
 
  (五)报名咨询电话:0774-7271608(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藤县公安局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广西梧州市蒙山县卫生系统直接面试招聘12人简章

  
 
  为满足我县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和《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及财政拨款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发〔202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以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对象范围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范围详见《蒙山县2024年卫生系统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9日
 
  有意应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应聘电子文档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相应应聘单位邮箱(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备注栏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需提供两份,下同;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表上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以上1至4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其余为遴选参考材料。
 
  如岗位进入考核阶段的是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核验,否则算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面试人选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未被列入面试人选的不再另行告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五、招聘方式
 
  经报名“双向选择”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报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直接面试招聘。
 
  六、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核,遴选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遴选进入面试的人选。岗位因报考人数少,又确需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较少,可取消岗位招聘。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四)面试地点:蒙山县蒙山镇第二小学。
 
  (五)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成绩相同处理:报考同一岗位的, 因面试成绩相同导致入围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当场进行加试,加试考生的最终成绩以加试分数为准。
 
  七、考核、体检、聘用
 
  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考核人选自行放弃应聘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确定考核人选后,招聘单位与考核对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核、体检、聘用等工作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实施。所有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九、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蒙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289411/0774-6285056。
 
 
 
 
  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蒙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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