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18人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4年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市直学校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考生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在职教师(指编内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方可报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30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考试大纲》等材料详见本简章附件。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市直各相关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 18 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17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18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17日17:30至6月18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见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每个岗位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资格审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岗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后,必须于笔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市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拟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传真或邮递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送达所报考的市直学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选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本人签名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同时提供原件核验;(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原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复审要求同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考生如因本人电话不畅通或不接电话等原因造成招聘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联系到其本人而错过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个人自负。
 
  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开考;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能力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及准入查询。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上交。
 
  以上(1)(2)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须于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到相关市直学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请应聘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七)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54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招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2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2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4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6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4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7日12: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024年2月26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4年3月1日8︰0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4年3月25日8:30—3月30日8:3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5月中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4年5月中旬。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实操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实操测试人选。实操测试前,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实操测试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测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实操测试或者实操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实操测试结果当天公布。实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实操测试时间:2024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6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4年6月中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实操测试岗位在实操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4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核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4年6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4年6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

将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岗位类别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自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有我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按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可直接接受候聘库人员的报名,免笔试直接面试。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不少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4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1:2024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

附件4:2024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2024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90人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和《贺州市教育局、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贺教教师〔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贺州市八步区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贺州市八步区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括教学辅助人员、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106个,计划招聘教师共190人(详见附件1《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条件。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以上或取得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18至40周岁(1983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3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八步区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简章》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有关《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和附件3)可以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查询。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8 日17:3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八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依据本《简章》的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4),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附件5)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详见附件6)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进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5.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6.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众号)上公布。
 
  7.网上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众号)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
 
  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
 
  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八步区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八步区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八步区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本人签名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报考城区学校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
 
  1.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2.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考核工作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权限管理,分别由区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须于6月30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给八步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本简章未尽事宜、具体招聘事项由八步区教育局、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精神,本次招聘统筹2个岗位计划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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