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人员5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的),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户籍、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6月19日14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6月19日17时。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6月21日17时。
 
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以下简称“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并在富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对通过初审且已缴费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时—7月6日下午2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部分面向特定群体招聘的岗位,其招考范围及对象从其以下规定:
 
(1)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岗位1: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副职及以上职务且连续任职时间满5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岗位2(由杭州市富阳区渌渚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和杭州市富阳区湖源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联合招聘,考察前由入围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单位):富阳区行政区域内,在社区专职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目前仍在社区专职岗位工作的人员。
 
(2)面向公安辅警岗位。在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公安辅警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现仍在富阳区分局公安辅警岗位上的人员,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①近3年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被所在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评为优秀的(被公安机关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辅警等荣誉的,可视为同年度考核优秀);②在重特大案(事)件处置、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协助打击违法犯罪、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曾获得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政法委、总工会、公安机关等部门表彰奖励2次(含)以上的(不包括各类通报表扬);③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或者在我国获得专利授权的(均为单独权利人或排名首位权利人);④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评定具有与公安工作相关的特长技能且在实战中发挥较大作用,或者在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
 
(3)面向退役军人岗位。富阳户籍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入伍时须取得毕业证书)从富阳区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富阳户籍本科及以上大学生从富阳区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退役军人。
 
4.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并包含杭州市生源(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2024年6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5.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户籍不受限制。
 
6.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7.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岗位要求“有年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是指从事与专业有关的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9.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1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3.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14.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工作年限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明确的为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024年7月25日在网报平台上公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招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后不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请对照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部分岗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工作年限的须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作年限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同时出具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
 
3.报考面向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现任职务及任职年限、连续服务满5年、考核合格和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等资格审核的证明。报考面向公安辅警岗位的须提供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出具(或鉴定)的现仍在辅警岗位工作、在辅警岗位连续服务满3年及岗位报考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审核的证明。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富阳区人武部出具的入伍时有关报考条件所需的入伍证明、富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军人证明(退伍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结果不宜招聘的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官网(http://www.fu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按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均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入围体检、考察、递补人员的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可查阅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官网(http://www.fuyang.gov.cn)。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四)本公告由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工作日时间咨询有关招考事项: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计划表》,报考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违纪违规情况可向招考主管部门反映,招考监督咨询电话:0571-63323367。
 

附件1: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岗位、人数、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留服中心学历认证书。
 
5.性别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6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079号科技楼C区309室),联系人:厉女士,联系电话:0571-61105898。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填写),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按照实际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栏、临安招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招聘网(https://www.lazpw.cn)同步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61092067
 
监督电话:0571-89541016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岗位、人数、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留服中心学历认证书。
 
5.性别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6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079号科技楼C区309室),联系人:厉女士,联系电话:0571-61105898。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填写),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按照实际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栏、临安招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招聘网(https://www.lazpw.cn)同步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61092067
 
监督电话:0571-89541016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30人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试行)》(上人社﹝2022﹞18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3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10名,在职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为聘用制教师。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是指具备教师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待遇和在编教师相当的专任教师。各岗位要求、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2024年6月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外毕业生(2022年6月1日至今),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本科毕业生;
 
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专业)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
 
5.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竞赛获奖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在职教师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目前仍在上城区幼儿园任教的在职教师:
 
(1)在上城区幼儿园任教满两年(计算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4)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上城区首届“五阶段”获奖教师;
 
(5)年龄要求在1988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4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3年6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计划”。
 
7.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9时—2024年7月3日17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录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
 
http://sc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2.点击下方关注微信公众号:上城教育,进入微热点—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计划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上城教育—微热点—招聘信息,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9时—2024年7月4日17时。
 
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告知理由,对初审结果有疑义的报考人员,在初审结束前向区教育局反映。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应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见附件2),确保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教师报名时须上传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对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对报名人数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打印并签名,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模拟上课、说课、才艺展示、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拟录用人员岗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的岗位,区教育局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届本科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3.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143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01676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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