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开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93人公告

  
 
  根据开封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认定条件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三)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所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获得者,世界级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全国行业(专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
 
  (五)其他特殊急需紧缺人才。
 
  二、引进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共有事业单位49家,引进人数193人。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专业、条件及咨询电话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
 
  (五)具有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将所需电子材料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开封招才引智+岗位代码+姓名”。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本人。
 
  (二)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3.2024年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报名,但应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其他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5.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中所附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电子邮箱会接收到相关邮件或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邮箱,保持电话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各引进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引进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引进名额递减或取消。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一)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素质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引进岗位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应急应变、言语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
 
  综合素质面试由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行业特点,开封市卫健系统的考试由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从其规定。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试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最低服务年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其他事项
 
  1.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rsj.k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引进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4.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5.未尽事宜,由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河南开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93人公告

  
 
  根据开封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认定条件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三)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所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获得者,世界级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全国行业(专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
 
  (五)其他特殊急需紧缺人才。
 
  二、引进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共有事业单位49家,引进人数193人。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专业、条件及咨询电话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
 
  (五)具有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将所需电子材料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开封招才引智+岗位代码+姓名”。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本人。
 
  (二)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3.2024年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报名,但应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其他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5.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中所附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电子邮箱会接收到相关邮件或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邮箱,保持电话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各引进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引进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引进名额递减或取消。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一)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素质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引进岗位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应急应变、言语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
 
  综合素质面试由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行业特点,开封市卫健系统的考试由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从其规定。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试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拟引进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最低服务年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其他事项
 
  1.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rsj.k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引进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4.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5.未尽事宜,由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开封市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河南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青海大学专场招聘11人公告

  2024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青海大学专场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我院公开招聘有工作经验人员11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科室工作经验人员。
 
  二、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本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4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例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满3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考生须持《2024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工作年限证明、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和材料,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9日--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劳动路北段13号)。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六、考试
 
  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采用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分专业进行测试,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均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核直接参加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规定的考试比例的,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可直接考核招聘。如果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一)面试及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通知。
 
  (二)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有序、规范严明、分级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设置面试考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相关面试试题全程按密件程序管理。
 
  (四)技能操作测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技能操作考题,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技能操作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参加技能测试时,考生仍使用原面试号。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果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本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九、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十、纪律与监督
 
  我院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kffy.com.cn/)
 
  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22530320
 
  监督电话:0371-22530304
 
 


2024年河南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青海大学专场招聘11人公告

  2024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青海大学专场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我院公开招聘有工作经验人员11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科室工作经验人员。
 
  二、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本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4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例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满3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考生须持《2024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工作年限证明、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和材料,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9日--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劳动路北段13号)。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六、考试
 
  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采用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分专业进行测试,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均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核直接参加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规定的考试比例的,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可直接考核招聘。如果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一)面试及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通知。
 
  (二)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有序、规范严明、分级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设置面试考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相关面试试题全程按密件程序管理。
 
  (四)技能操作测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技能操作考题,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技能操作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参加技能测试时,考生仍使用原面试号。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果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本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九、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十、纪律与监督
 
  我院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kffy.com.cn/)
 
  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22530320
 
  监督电话:0371-225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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