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聘7人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位于首府呼和浩特市,成立于1953年,现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学校被列入内蒙古教育“十四五”规划新增硕士学位建设单位。2023年成为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应用型转型高校,自治区人员总量控制试点高校。
 
  作为内蒙古创办最早的一所民族院校,在71年的办学进程中,培养了5万名毕业生,他们扎根内蒙古大地,成为边疆地区“靠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优秀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学校先后10次荣获国家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学校现设有17个二级学院,有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现开设43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自治区高校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建设先进集体”。
 
  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和文化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应用型民族院校的办学目标,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完成好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重要人才和智力支撑,为建设教育强国贡献民院力量。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7人(教师岗位)。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8日(不含)至2006年 6 月28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本科教育阶段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本科/学士)。
 
  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并不允许以第二学位报考。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7月2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的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填报信息要准确、详细,应聘人员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
 
  6.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 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7.《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8.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10.报名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在报名网站根据需要,将适时公布相关岗位报名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和缴费
 
  1.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务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这三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应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有效的年检信息。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退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审核办理退费事宜。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7:00。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7月4日9:00—7月6日8: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按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7. 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8.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面试
 
  1.应聘音乐学院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展示的方式进行,每种面试方式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展示成绩×50%。
 
  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2.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试讲及专业展示;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呼和浩特民族民族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对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到放宽条件招聘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以及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二)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四)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七)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八、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6585097(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纪委)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00)拨打
 
  (二)咨询电话:
 
  0471-658507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人事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14:30-17:00)拨打
 
  (三)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  0471—6600198
 


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招聘9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有效缓解我区各行业专业类型人员短缺的现状,更好地推进玉泉区各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93名。岗位详情请阅读《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为达成拟招录人员与招聘单位岗位相匹配这一聘用目标,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月。
 
  (二)考察期满合格后,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初始工资薪酬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受聘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或合格以上等次人员,从次年1月起增加教师岗位绩效,具体标准按照《玉泉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绩效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66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报考教师岗位的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集体户不符合报考条件)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各类岗位可不限户籍,不包括2024年新分配到玉泉区服务的项目人员) 。
 
  6.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报考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8.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6日(不含)至2006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教师岗位的现为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1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教师岗位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已纳入玉泉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薪资管理体系的仍在职的工作人员;
 
  6.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6月26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9 时- 7月10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照片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4.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会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不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也会及时退回给考生并说明不通过原因。
 
  资格初审审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 7月11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招聘岗位表》中拟报考的岗位备注的电话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最低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7月11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202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23年、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录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找到相应表格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hhpta.org.cn),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减免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贫困家庭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经玉泉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退费的考生予以退费。
 
  对于笔试缺考、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5.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调剂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因原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重新报考的报名人员已完成交费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7月18日9时至7月19 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 笔试
 
  (一)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各类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试卷出现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本次考试加分范围
 
  少数民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四类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1.25分。
 
  (四)各岗位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五)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具体笔试时间段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情况下,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全员进入资格复审。
 
  2.各类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笔试结束后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签订考生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必须有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资格复审的原因及委托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代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未经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或委托人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同等学位证书的还需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国外留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4)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在玉泉区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公章(证明需该代课教师所授学科组2名以上正式教师签字予以证明其代课教师身份),同时提供学校代发工资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
 
  (5)以户籍地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以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岗位可不限户籍这一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玉泉区的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服务期内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结束前未能及时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件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凡存在递补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这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如出现资格复审后某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0的特殊情况,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可调整这一招聘岗位的计划至其他急需紧缺且进入面试比例大于1:3的招聘岗位上。调整后的进入面试岗位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5.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其他单位所属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含)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 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征信、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考核通知后,在考核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含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4.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考察期内主要考察受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相匹配程度,考察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或放弃的,依次递补。考察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471—5687033
 
  0471—359362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34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招聘9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有效缓解我区各行业专业类型人员短缺的现状,更好地推进玉泉区各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93名。岗位详情请阅读《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为达成拟招录人员与招聘单位岗位相匹配这一聘用目标,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月。
 
  (二)考察期满合格后,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初始工资薪酬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受聘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或合格以上等次人员,从次年1月起增加教师岗位绩效,具体标准按照《玉泉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绩效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66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报考教师岗位的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集体户不符合报考条件)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各类岗位可不限户籍,不包括2024年新分配到玉泉区服务的项目人员) 。
 
  6.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报考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8.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6日(不含)至2006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教师岗位的现为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1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教师岗位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已纳入玉泉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薪资管理体系的仍在职的工作人员;
 
  6.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6月26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9 时- 7月10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照片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4.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会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不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也会及时退回给考生并说明不通过原因。
 
  资格初审审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 7月11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招聘岗位表》中拟报考的岗位备注的电话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最低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7月11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202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23年、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录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找到相应表格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hhpta.org.cn),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减免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贫困家庭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经玉泉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退费的考生予以退费。
 
  对于笔试缺考、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5.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调剂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因原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重新报考的报名人员已完成交费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7月18日9时至7月19 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 笔试
 
  (一)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各类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试卷出现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本次考试加分范围
 
  少数民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四类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1.25分。
 
  (四)各岗位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五)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具体笔试时间段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情况下,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全员进入资格复审。
 
  2.各类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笔试结束后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签订考生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必须有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资格复审的原因及委托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代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未经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或委托人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同等学位证书的还需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国外留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4)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在玉泉区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公章(证明需该代课教师所授学科组2名以上正式教师签字予以证明其代课教师身份),同时提供学校代发工资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
 
  (5)以户籍地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以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岗位可不限户籍这一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玉泉区的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服务期内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结束前未能及时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件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凡存在递补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这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如出现资格复审后某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0的特殊情况,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可调整这一招聘岗位的计划至其他急需紧缺且进入面试比例大于1:3的招聘岗位上。调整后的进入面试岗位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5.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其他单位所属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含)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 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征信、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考核通知后,在考核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含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4.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考察期内主要考察受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相匹配程度,考察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或放弃的,依次递补。考察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471—5687033
 
  0471—359362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34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招聘9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有效缓解我区各行业专业类型人员短缺的现状,更好地推进玉泉区各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93名。岗位详情请阅读《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为达成拟招录人员与招聘单位岗位相匹配这一聘用目标,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月。
 
  (二)考察期满合格后,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初始工资薪酬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受聘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或合格以上等次人员,从次年1月起增加教师岗位绩效,具体标准按照《玉泉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绩效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66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报考教师岗位的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集体户不符合报考条件)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各类岗位可不限户籍,不包括2024年新分配到玉泉区服务的项目人员) 。
 
  6.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报考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8.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6日(不含)至2006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教师岗位的现为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1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教师岗位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已纳入玉泉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薪资管理体系的仍在职的工作人员;
 
  6.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6月26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9 时- 7月10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照片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4.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会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不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也会及时退回给考生并说明不通过原因。
 
  资格初审审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 7月11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招聘岗位表》中拟报考的岗位备注的电话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最低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7月11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202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23年、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录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找到相应表格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hhpta.org.cn),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减免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贫困家庭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经玉泉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退费的考生予以退费。
 
  对于笔试缺考、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5.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调剂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因原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重新报考的报名人员已完成交费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7月18日9时至7月19 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 笔试
 
  (一)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各类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试卷出现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本次考试加分范围
 
  少数民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四类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1.25分。
 
  (四)各岗位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五)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具体笔试时间段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情况下,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全员进入资格复审。
 
  2.各类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笔试结束后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签订考生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必须有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资格复审的原因及委托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代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未经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或委托人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同等学位证书的还需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国外留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4)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在玉泉区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公章(证明需该代课教师所授学科组2名以上正式教师签字予以证明其代课教师身份),同时提供学校代发工资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
 
  (5)以户籍地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以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岗位可不限户籍这一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玉泉区的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服务期内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结束前未能及时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件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凡存在递补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这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如出现资格复审后某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0的特殊情况,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可调整这一招聘岗位的计划至其他急需紧缺且进入面试比例大于1:3的招聘岗位上。调整后的进入面试岗位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5.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其他单位所属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含)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 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征信、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考核通知后,在考核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含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4.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考察期内主要考察受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相匹配程度,考察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或放弃的,依次递补。考察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471—5687033
 
  0471—359362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34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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