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武汉市江夏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200人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200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4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2.年龄: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专科生、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5.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非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7月1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xia.gov.cn)和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阅。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3日10:00至7月8日12: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进入“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点击考生登录,按要求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8日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4日至7月7日期间每日10:00在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报名无效或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于7月4日10:00至7月8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在线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1)免笔试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及审核所需资料。
 
  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8日(9:00—11:30;14:30—17:00);
 
  地点:江夏区教育局206办公室。
 
  审核所需资料:《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1寸登记彩照1张(所有证书须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联系电话:?027-81820014
 
  (2)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进入“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登录报名系统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0:00至7月9日12:00。7月9日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调整。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由教育局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请考生遵照准考证要求应试,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拟于7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或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教育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占40%。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发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江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js)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座谈、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业匹配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的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将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区教育局办理合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书面证明或辞职批复等。
 
  五、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由区教育局所属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用人学校未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合同制教师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聘用合同。
 
  3.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辞职或被学校辞退后,区教育局须报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部门备案。
 
  六、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待遇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实行工资定额制(按人均9.5万元/年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标准按7.5万元/人*年标准核定(含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实行按月发放;其奖励性工资按2万元/人*年标准核定,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年度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学校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合同制教师工资总额中代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3.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4.用人学校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湖北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公费师范生若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五)江夏区原已录用的合同制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未在2024年10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4.隐瞒个人经历、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1820014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7257676、027-87257942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7257676、027-87257942
 
  监督电话:027—87010705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内拨打。
 
  (九)本公告由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2024年湖北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3518人公告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18名,2月21日-2月27日,应聘人员可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笔试将于3月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报考仅限社区工作者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须经过街道(乡镇)党委(党工委)审查、推荐,具体程序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交报名申请: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2日至2月28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1日至2月26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免笔试岗位及仅限社区工作者报考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确认。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进行笔试加分,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加分。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1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9:00至3月30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岗位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3月30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对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应当场提出申请,由单位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项目,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组织体检的单位申请复查,由单位另行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未完成、体检(含复查)结论未确定前,未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允许,考生不能与体检医院或体检医生私自联系。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聘人员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市直主管部门、区人资(社)局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1.附件1: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3.附件3: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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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3518人公告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18名,2月21日-2月27日,应聘人员可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笔试将于3月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报考仅限社区工作者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须经过街道(乡镇)党委(党工委)审查、推荐,具体程序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交报名申请: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2日至2月28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1日至2月26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免笔试岗位及仅限社区工作者报考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确认。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进行笔试加分,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加分。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1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9:00至3月30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岗位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3月30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对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应当场提出申请,由单位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项目,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组织体检的单位申请复查,由单位另行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未完成、体检(含复查)结论未确定前,未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允许,考生不能与体检医院或体检医生私自联系。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聘人员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市直主管部门、区人资(社)局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1.附件1: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3.附件3: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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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3518人公告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18名,2月21日-2月27日,应聘人员可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笔试将于3月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报考仅限社区工作者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须经过街道(乡镇)党委(党工委)审查、推荐,具体程序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交报名申请: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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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2日至2月28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1日至2月26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免笔试岗位及仅限社区工作者报考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确认。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进行笔试加分,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加分。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1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9:00至3月30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岗位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3月30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对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应当场提出申请,由单位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项目,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组织体检的单位申请复查,由单位另行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未完成、体检(含复查)结论未确定前,未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允许,考生不能与体检医院或体检医生私自联系。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聘人员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市直主管部门、区人资(社)局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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