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中心血站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外公开招聘2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采血护士岗1名,血液检测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要求
1.采血护士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专业:护理或护理学;
其他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沟通协调能力强;在新闻传媒、文案编写、摄影、视频剪辑方面有专长的,优先聘用。
2.血液检测岗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专业: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要求:具有医学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至2024年7月8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08:00-2024年7月15日18:00
(二)报名资料及流程
1.下载填写《2024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张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
2.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
3.相应职位要求毕业证书(含初始学历毕业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相应岗位要求资格证书。
报名人员务必准确如实地填写本人信息(提交的信息将作为资格初审依据),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资料以PDF格式按顺序及名称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973398654@qq.com,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例:张三—采血护士。请勿重复投递。并准备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报名咨询电话:0826—2351480
(三)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以应聘人员发送的扫描件作为资格初审的材料,笔试前将按照本次招聘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7月18日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请注意接收邮件。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时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低于3名的,该岗位取消聘用。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以笔试、技能和面试相结合,递进式层层筛选。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技能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二)考核时间
笔试考核时间为7月27日09:30-11:30。领取准考证时间、技能考核时间及面试时间以广安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三)考核流程
1.笔试。取笔试成绩前十五名进入技能考核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技能考核);
2.技能。进入技能考核环节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笔试和技能总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和技能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技能、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将在广安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体检
1.按照考核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有1次复检机会。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卫健委《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4.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安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拟聘岗位、体检结论、考核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根据考核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招聘人数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在本次考核中某一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招聘或者核减招聘人数。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依次递补。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与广安市中心血站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招聘举报监督电话。此次招聘工作(含公告发布、报名、考核、体检)由广安市中心血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监督电话:0826—2351480
0826—2351456
广安市中心血站
2024年6月27日
四川广安市中心血站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外公开招聘2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采血护士岗1名,血液检测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要求
1.采血护士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专业:护理或护理学;
其他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沟通协调能力强;在新闻传媒、文案编写、摄影、视频剪辑方面有专长的,优先聘用。
2.血液检测岗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专业: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要求:具有医学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至2024年7月8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08:00-2024年7月15日18:00
(二)报名资料及流程
1.下载填写《2024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张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
2.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
3.相应职位要求毕业证书(含初始学历毕业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相应岗位要求资格证书。
报名人员务必准确如实地填写本人信息(提交的信息将作为资格初审依据),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资料以PDF格式按顺序及名称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973398654@qq.com,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例:张三—采血护士。请勿重复投递。并准备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报名咨询电话:0826—2351480
(三)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以应聘人员发送的扫描件作为资格初审的材料,笔试前将按照本次招聘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7月18日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请注意接收邮件。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时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低于3名的,该岗位取消聘用。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以笔试、技能和面试相结合,递进式层层筛选。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技能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二)考核时间
笔试考核时间为7月27日09:30-11:30。领取准考证时间、技能考核时间及面试时间以广安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三)考核流程
1.笔试。取笔试成绩前十五名进入技能考核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技能考核);
2.技能。进入技能考核环节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笔试和技能总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和技能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技能、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将在广安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体检
1.按照考核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有1次复检机会。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卫健委《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4.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安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拟聘岗位、体检结论、考核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根据考核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招聘人数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在本次考核中某一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招聘或者核减招聘人数。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依次递补。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与广安市中心血站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招聘举报监督电话。此次招聘工作(含公告发布、报名、考核、体检)由广安市中心血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监督电话:0826—2351480
0826—2351456
广安市中心血站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