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市新津区招聘员额教师45人公告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2020〕148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下属初中、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45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的员额教师为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师,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现将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①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②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2024年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现为成都市新津区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现为成都市新津区员额教师的。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2024年7月23日起)
 
  本公告于2024年7月23日起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796/zt_jyfw.shtml),以及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及招考专栏(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发布。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30日(09:00—12:00,13:0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康西路96号501室)。
 
  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本人需提交纸质《2024年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携带应聘岗位条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有效身份证;②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扫描报名表上“二维码”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报名序号后进行提交,并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2.笔试内容:学科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3.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公告,请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公告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如有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按3:1确定,达不到3:1的按2:1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为专业面试,采用无学生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本次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区教育局确定为拟入职人员,在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职资格。取消拟入职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八、报到及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入职人员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入职人员应按照规定按时报到,并在报到当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为其办理后续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报到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
 
  九、管理措施及待遇
 
  1.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4号)文件精神管理。
 
  2.相关待遇按照我区财政核定的员额教师用人成本(含“五险一金”)加课后服务确定;符合我区现行教育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待遇。
 
  3.新津区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时,可拿出不超过当年招聘总量30%的比例面向在本区域内纳入员额管理满三年的员额教师招聘。员额教师聘用为在编教师后,原聘用岗位任职时间纳入新聘用岗位一并计算。
 
  4.按政策享受规定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学习培训等。
 
  十、咨询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511600。
 
  监督举报电话:
 
  028-82517007、028-82481848。
 
  受理时间:
 
  09:00—12:00,13:00—17:00。
 
  十一、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公告及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报到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15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9日)。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3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6时。
 
  3.准考证领取: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领取(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
 
  4.笔试和体测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现场根据《职位表》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后,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笔试、心理测评人员。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45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公布,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723036(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单位咨询电话,028-82759005)。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分局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具体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10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成都市龙泉驿区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社区工作者和10名党建服务专员。本次招聘为非编制内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社区工作者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党建、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代办、政策宣传、居民自治、矛盾纠纷调解、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理服务等。
 
  (二)党建服务专员
 
  由党组织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到基层开展“两新”组织党建联络服务工作的人员,负责指导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围绕生产经营执业开展活动、指导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发展困难问题等。
 
  龙泉驿区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其中,党建服务专员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2. 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管理、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严谨细致、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能熟悉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和日常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 曾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党纪处分的。
 
  3.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 参加或曾经参加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的。
 
  9.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09:00起至2024年9月1日17:00截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lqysg.baomingpingtai.com/)进行注册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
 
  1. 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 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填报要求。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报名成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失败以及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报名的,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
 
  详情咨询:028-8914181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资格初审
 
  (一)招聘工作实施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任职要求,结合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二)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结果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http://lqysg.baomingpingtai.com/)查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2:0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三)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可辨认,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并打印《报名表》1份,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9月7日9:00前按要求自行登录报名系统(http://lqysg.baomingpingtai.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导致未能按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党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等内容,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题目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三)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lqysg.baomingpingtai.com/)自主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招考录用”栏(下同)进行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则所有通过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网上报名时的《报名表》1份、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时将现场核验证件及材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1份。原件校验合格者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面试每人收费80元)。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应聘人员放弃,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9月15日9:00前按要求自行登录报名系统(http://lqysg.baomingpingtai.com/)打印面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打印面试《准考证》,导致未能按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也不纳入递补范围。面试工作全程邀请区纪委监委现场监督,实施录像监督、电话信号屏蔽监督。
 
  (三)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不影响面试开考。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优先招聘专业为社会工作或社会学、法学等领域学科人员,或在本街镇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
 
  (五)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九、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二)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工作实施单位通知,并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工作实施单位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社区工作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依次选择服务社区,与所在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党建服务专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统筹分配到“两新”组织集聚的商务楼宇、产业园区(街区)、村(社区)和行业协会商会、各行业(综合)党委,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公示后因拟聘人员存在不予聘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监督电话:028-84865366。
 
  十二、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参加笔试、面试,如因个人原因忘记携带,导致无法参加笔试、面试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对考试、录取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各个环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或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由此产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为提高招聘效率,招聘各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填报信息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七)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实施单位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龙泉驿区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岗位表
 
 
  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四川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东区)招聘教师2人公告

  
 
  双流区实验小学(东区)位于中国航空经济之都双流核心区,距离成都市中心9公里,毗邻双流国际机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突出。双流区实验小学(东区)是一所朝气蓬勃的高品质公立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2.8亩,教职工131人,其中专任教师107人,学生人数1670人,教学班级34个。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光明读书会”阅读示范校、全国“儿童阅读进校园”优秀单位、四川省“语言文字”示范校、四川省绿色学校、成都市新优质学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校”、双流区教师发展基地校、双流区书法基地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自立教育,向优而行。学校秉承“唤醒生命潜能,自立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以自立教育为办学特色,淬炼出“自有光,立未来”的核心主张,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无限发展可能,着力培养“自主独立、终身发展”的自立少年;立足教师专业发展,着眼教师职业幸福,塑造“明德自主、勤学立身”的自立教师,以期实现“人人皆可精彩,自立成就人生”的美好愿景。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富有责任心、爱心、进取心。
 
  (三)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四)岗位资格要求:
 
  1.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该职位工作。
 
  2.应聘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和相关专业知识。
 
  4.有工作经验、擅长写作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招聘教师身份及待遇
 
  1.本次招聘教师属于无事业编制。
 
  2.应聘者一经聘用,将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双流区相关规定执行。
 
  3.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各类保险;聘用老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优选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学习的权利。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电话
 
  (一)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和各种证件照片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应聘对应的QQ邮箱:506371466@qq.com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截止。
 
  (三)联系人: 胡老师15892414756
 
  五、面试程序及要求:
 
  1.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面试,面试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东区)。(学校地址:双流区东升镇永安路三段一号)
 
  2.面试时间:9月1日。
 
  3.参加面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其它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个人简历以及能证明进修情况、工作能力的其他证书或相关材料。
 
  4.面试方式:
 
  ①上课(现场课 ),上课内容为小学段相应学科内容;②答辩。
 
  5.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东区)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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