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25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报考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7日9:00—7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7日11:00—7月10日16:00
 
  报名网站: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9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7日11:00—7月10日16:00
 
  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7日11:00—7月1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18日9:00-7月2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近3年来在公开招聘中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核减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三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11:00
 
  笔试考点在垦利区设置。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根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46—2567198(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
 
  0546—2885929(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10人简章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切实提高医疗卫生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选聘部分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范围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限具有卫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限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考。
 
  二、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10人,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6月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应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
 
  选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其中,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医院属于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劳务派遣协议等。对工作经历有专业方面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专业工作内容。工作经历中对医院有等级要求的需提供公布医院等级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选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dwyrlzyb@163.com ),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应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市第五人民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7月11日11:00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选聘岗位,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初试满分100分,并将按照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初试成绩前30名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参加考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选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试人数多于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市第五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按照《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
 
  (四)引进人才按照《垦利区“黄河口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选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         0546-2567198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0546-2885929
 
  附件: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25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报考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7日9:00—7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7日11:00—7月10日16:00
 
  报名网站: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9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7日11:00—7月10日16:00
 
  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7日11:00—7月1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18日9:00-7月2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近3年来在公开招聘中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核减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三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11:00
 
  笔试考点在垦利区设置。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根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46—2567198(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
 
  0546—2885929(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10人简章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切实提高医疗卫生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选聘部分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范围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限具有卫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限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考。
 
  二、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10人,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6月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应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
 
  选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其中,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医院属于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劳务派遣协议等。对工作经历有专业方面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专业工作内容。工作经历中对医院有等级要求的需提供公布医院等级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选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dwyrlzyb@163.com ),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应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市第五人民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7月11日11:00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选聘岗位,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初试满分100分,并将按照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初试成绩前30名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参加考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选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试人数多于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市第五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按照《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
 
  (四)引进人才按照《垦利区“黄河口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选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         0546-2567198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0546-288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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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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