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为做好编外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医院以骨科、康复、精神和妇幼专科为特色,目前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全省唯一国家卫健委骨科专项能力培训教学基地,是福州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福州市急救中心挂靠单位,连续五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监测指标考核为A级,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单位。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2个岗位,3人。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18 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 2022 年、2023 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七)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 3:1 以上时开考。不达3:1比例的,经总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应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扫描件。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最晚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录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7月6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若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含 1:10)的岗位须先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时间长度90分钟,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笔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在考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5.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排名前30%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排名前30%人员不能达到职位招收人数的3倍,按照每个职位招收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 60 分。
 
  3.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三)。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5.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仅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含 1:10)须先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 2 个以上报考者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列;若面试、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 1:1 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 7 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我院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需要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1.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2.拟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待遇:根据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组织人事部0591-22169382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22169034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负责解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福建福州市罗源县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罗源县2024年高层次教育人才第六轮公开招聘(罗源专场)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及教师招聘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罗源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罗源教育总体水平显著提升,罗源县教育局组织罗源专场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2.福建省内本科高校当年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当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罗源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聘用制编外教师及参聘教师;其他编制内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的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yuan.gov.cn)公布,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罗源县人民政府网。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编内教师岗位6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罗源县2024年高层次教育人才(第六轮)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编内)》(附件1)。
 
  本次招聘剩余岗位,调整至下一轮招聘计划。
 
  (二)年龄要求
 
  本科学历、相应学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26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要求35 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7日至2006 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
 
  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要求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对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10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教师资格证报到时暂未取得的,允许报到之日起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时间、地点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报名(见附件2),报名时间为6月27日上午8:00-7月3日下午17:30。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面试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审核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教育局九大中心2号楼3层会议室。
 
  3.应聘人员本人提供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岗位招聘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确需招考的岗位,经县教育局同意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片段教学+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教材为高中相应学科起始年级现行教材(详见附件5),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的内容不计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点),若个别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点)。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若某一岗位无人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则该岗位保留至下一场招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另行安排。
 
  4.择岗、签约
 
  按照不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拟聘人员自主择岗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择校定岗或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被聘用资格。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5.体检、考察
 
  完成签约的考生,进入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规定,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罗源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论应为合格。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罗源县教育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4年8月底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7.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罗源县教育局组织的2024年暑期岗前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件“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七、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给予正式入编,享受罗源县在编在岗教师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优先在我县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幼儿园择校一次或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入学。
 
  (三)生活补助与购房补助
 
  1.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分五年发放,第一年结束发放20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发放7.5万元)。签约后,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
 
  2.新引进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给予40万元生活补助(分五年发放,第一年结束发放10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发放7.5万元)。签约后,一次性给予25万元购房补助。
 
  3.新引进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 10 年,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分五年发放,每年6万元,第二年发放上一年的生活补助)。签约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
 
  4.新引进的福建师范大学应届优秀本科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服务期为10年,给予8万元生活补助(分三年发放,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生活补助,三年发放额度分别为4万元、2万元、2万元)。签约后,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助。
 
  5.新引进的闽南师范大学应届优秀本科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服务期为 10 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分三年发放,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生活补助,三年发放额度分别为2万元、1.5万元、1.5万元)。签约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
 
  八、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91-26837730。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
 
  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罗源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罗源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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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福州市台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业务的需要,提高卫技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榕人综〔2011〕100号、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台江区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22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台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将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根据《岗位信息表》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专业对应的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7.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条件的计算均以报名开始第一日为截止日期,需要计算时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日,截止时间均为报名第一日,按足年足月累计。上述证明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7月8日8:30~7月12日17:3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进行报名,此次网络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如实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完成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2.资格初审:由台江区卫生健康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8日8:30~7月12日17:30。报考者可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7月13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3.未达开考比例岗位: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
 
  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请于2024年7月14日8:30-17:3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报考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
 
  1.报考岗位要求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超过10:1的,报考者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具体情况报考者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8月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备注为准)。
 
  4.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样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5.办理加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办理加分审核。本次报考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事项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逾期不予受理。
 
  6.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及最低合格分数线拟于2024年8月16 日公布在报名网站,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面试
 
  1.需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台江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区卫健局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面试名单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福州卫生人才网。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照面试成绩100%比例确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福州卫生人才网报名平台查询,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中政策加分部分,不受满分限制。
 
  七、体检、考察
 
  1.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台江区卫健局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台江区卫健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7.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aijiang.gov.cn)公示。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需在本区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期。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90号
 
  邮编:350004
 
  电话:台江区卫健局 0591-83217973 联系人:林女士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区卫健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356899。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6日


2024年福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为做好编外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医院以骨科、康复、精神和妇幼专科为特色,目前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全省唯一国家卫健委骨科专项能力培训教学基地,是福州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福州市急救中心挂靠单位,连续五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监测指标考核为A级,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单位。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2个岗位,3人。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18 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 2022 年、2023 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七)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 3:1 以上时开考。不达3:1比例的,经总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应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扫描件。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最晚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录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7月6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若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含 1:10)的岗位须先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时间长度90分钟,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笔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在考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5.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排名前30%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排名前30%人员不能达到职位招收人数的3倍,按照每个职位招收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 60 分。
 
  3.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三)。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5.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仅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含 1:10)须先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 2 个以上报考者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列;若面试、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 1:1 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 7 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我院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需要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1.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2.拟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待遇:根据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组织人事部0591-22169382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22169034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负责解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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