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选调研训员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研训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改革,保障我市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研训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小学科学研训员、小学数学研训员、初中科学研训员、初中数学研训员、名师培养兼校本研训员、体育研训员、中职研训员各1名,共7名。
二、选调范围
乐清市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团队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8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下同);
4.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温州市第二层次(乐清市第一层次)及以上领军教师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或中职高级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温州市第二层次(乐清市第一层次)及以上领军教师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
(二)能力条件
1.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管理能力强,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3年及以上的学校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或中层干部及以上职位的教育教学管理经历;
(2)获得乐清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3)参加过中高考或市义务教育学生学业水平质量监测或市调研测试的相关学科命题工作。
2.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强,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者执笔省级或温州各类课题或市级及以上内涵建设项目不少于1项,或获得乐清市级课题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2)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或获乐清市教学论文一等奖(或温州市论文二等奖)及以上与本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被列为教育领域从业禁止对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应聘岗位之间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或存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
地点:乐清市教育局组织科(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公安东路104号A201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选调研训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荣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需要佐证的材料
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2份。
3.除特别注明外,其他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乐清市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本次选调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需求数之比)不低于2: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需求数之比低于2:1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报考岗位。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案例分析和面谈答辩两项内容构成,两项内容各占50分,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确定顺序为:(1)案例分析成绩高分者;(2)教育人才类别高者;(3)学历层次高者;(4)入编时间长者。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在乐清市教育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聘期为3年,聘期满后对研训员进行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继续聘用。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证件、材料、信息获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市教育局组织科0577—62520321;
监督电话:乐清市纪委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62521704。
乐清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yqer.cn/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浙江温州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招聘中药房中药师、西药房药师各1名,非事业编制。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人数
二、待遇
录取后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面议。
三、报名有关事项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科:0577-57170058;
中药房:19941233709;
西药房 13706603769。
联系地址:乐清市柳市镇长江路877号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312室人力资源科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请有意者携带简历及相关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到人力资源科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8月9日。
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浙江温州乐清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乐委办发〔2021〕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在我市范围内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现户籍为乐清市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班子成员,且连续任职满2年,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1日。
3.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干部的,须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定档为“良好”及以上档次;除正职干部外其他“两委”干部,须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定档为“良好”及以上档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5)处于停职或歇职状态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任职要求 |
学历、年龄要求 |
经费 形式 |
考核定档要求 |
乐清市柳市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
1 |
8001 |
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干部 |
高中(中专)及以上,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财政全额补助 |
2023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定档为“良好”及以上档次 |
乐清市清江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乐清市芙蓉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乐清市大荆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乐清市智仁乡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
4 |
8002 |
担任村(社区)“两委”非正职干部 |
大专及以上,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三、报名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7:00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报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报考人员还需在8月14日17时前,将工作所在地的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签章的《2024年乐清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纸质材料提交至乡镇(街道)党建办公室。
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和报考人员工作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对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2.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及时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门共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0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qrckfk@126.com,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3.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取消)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公布。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9月17日—9月21日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3.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届时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2)2023年度考评等次高者优先(3)学历高者优先。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另行发放个人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考核
1.体检工作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有关乡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岗位招聘多个名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对确定的聘用对象按照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2.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8月11日前取得。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请广大报考人员诚信考试,不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电话:0577—61880875,市人力社保局事业科电话:0577—61882273。
附件2:考试大纲.docx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浙江温州乐清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激励公安辅警人员工作积极性,拓展优秀辅警职业空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乐清市公安局优秀辅警中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为乐清市公安局文职事务保障中心管理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乐清市公安局在编在岗优秀辅警。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1年7月1日前连续从事乐清市公安局辅警工作至今,到报名截止日前半年内在乐清市公安局辅警日常管理中考评记分累计小于6分的辅警。其中曾受省、温州市两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记功表彰的辅警,可放宽至2022年7月1日前连续从事乐清市公安局辅警工作至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乐清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7:00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后还需在8月14日17时前将《2024年乐清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乐清市公安局文职事务保障中心邮箱。
乐清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视为报名成功。未在8月14日17时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初审不通过。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及时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门共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困难家庭可于8月20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qrckfk@126.com,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3.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数。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 9月17日—9月21日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3.报考人员要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确定: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届时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在乐清市公安局工作工龄加分和荣誉加分总分高的优先。加分总分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1)工龄加分执行标准:工龄每满1周年加0.1分。
(2)荣誉加分执行标准:被乐清市公安局评为“一星荣誉奖章”或“季度辅警之星”,每次加0.1分;“二星荣誉奖章”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0.2分;评为年度优秀辅警的,每次加0.5分;获得乐清市公安局级、县处级、市厅级、省部级单位授予的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包括三星荣誉奖章、最美辅警、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辅警岗位技能竞赛;获得乐清市公安局、温州市公安局、省公安厅战时之星、安保之星单项工作荣誉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奖励级别以发文单位为准,同一事项获评不同荣誉的,以最高加分荣誉项计,不重复加分。
2.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公布,不另行发放个人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考核
1.体检工作由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乐清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对确定的聘用对象按照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聘用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周年以上。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2.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8月11日前取得。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请广大报考人员诚信考试,不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1570880。
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