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包头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包人社字〔2018〕133号)和《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包头市艺术剧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计划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5名,其中:舞蹈男演员3名,马头琴演奏员1名,手风琴演奏员1名。引进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直属事业单位包头市艺术剧院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该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符合高层次和用人单位紧缺急需实际;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4.引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生、学位证时间为2024年7月底前),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报名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研究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现场报名时提供)。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签署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一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4年7月2日,9:30—11:30,内蒙古艺术学院新华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2024年7月3日,9:30—11:30,中央民族大学18号楼3层会议室、中央民族大学16号楼舞蹈学院会议室。
 
  (3)2024年7月4日,9:30—11:30,北京舞蹈学院西南门(联系电话:13171270286)。
 
  3.资格审查。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和包头市艺术剧院将根据现场与邮箱接受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发送时间延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人才引进资格。
 
  4.招考公示。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或包头文旅在线或包头市艺术剧院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测评
 
  1.面试以线下现场的形式组织实施,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面试分自选作品展示和现场测试两部分。
 
  (1)舞蹈表演岗位:自选作品需自备音乐(MP3格式,U盘存储)和服装,自选作品不得超过5分钟。
 
  现场测试:以现场试题为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
 
  (2)马头琴岗位:自备乐器。
 
  规定曲目:考生现场从《遥远的敖特尔》《敖特尔青年》《归》曲目中抽题。
 
  自选作品:不得超过5分钟。
 
  现场测试:以现场试题为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
 
  (3)手风琴岗位:自备乐器。
 
  规定曲目:考生现场从马克·欧恩《穿越时空》,维克多.格里金《哥萨克奔赴多瑙河》,斯卡拉蒂《b小调奏鸣曲k.87》,巴赫《前奏曲与赋格》曲目中抽题。
 
  自选作品:不得超过5分钟。
 
  现场测试:以现场试题为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在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或包头文旅在线或包头市艺术剧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7月5日上午,地点:北京(请考生随时关注包头文旅在线或包头市艺术剧院微信公众号)。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将在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或包头文旅在线或包头市艺术剧院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并以电话形式告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测评。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体检考察工作由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和包头市艺术剧院负责实施。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四)公示聘用
 
  1.对拟聘人员在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或包头文旅在线或包头市艺术剧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公示无异议,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并进行备案后办理编制手续等。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要求,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2)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3)在本次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且未满试用期(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被新录用为公务员(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5.受聘人员符合《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6.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四、其他事项
 
  1.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考试、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2.对人才引进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人才引进面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人才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5.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包头文旅在线或包头市艺术剧院微信公众号。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13171270286,1864848055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包头市东河区教育系统教师需求情况,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教育人才9名(详见附件1)。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毕业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8周岁(1996年 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专业对口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往届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引进人员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147所院校)岗位所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岗位所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岗位所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4.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体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5.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音乐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6.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美术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7.包头师范学院师范类岗位所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备注:考生需以主修学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不得以第二学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赴高校招聘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东河教育局公众号、相关院校网站等向社会发布公告。
 
  引进时间、赴院校安排及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东河区教育局公众号及高校校内就业网。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场面试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包头市东河区2024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及个人简历,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并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或提供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生提供)、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同意报考(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材料;
 
  8.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9.《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提供);
 
  10.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手写签字)。
 
  以上材料均准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按照以上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三)资格审查。由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资格确认结果现场向考生告知。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测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面试顺序抽签产生,分值为100分,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五)体检。体检由东河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并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查询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取消资格。
 
  (七)公示聘用。将拟引进人选名单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东河教育局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事、列编注册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引进人才符合包头市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旁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人才引进工作。
 
  2.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3.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等事项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东河教育局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通知。在引进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次人才引进面试测评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2—6166072 / 13848828101、13848210448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2—6166069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内蒙古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才引进93人公告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7年,现已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有效缓解我院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现状,进一步加强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提升国家绩效考核中人员类别指标,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医疗高地建设,结合医院实际,开展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
 
  结合医院实际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93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
 
  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且不得使用第二
 
  学位报考。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引进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引进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要求为引才工作报名开始日前(含引进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需求表的学历学位及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毕业院校为2024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待遇及要求
 
  为引进人才办理人事、列编注册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引进人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同时,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5日)。
 
  组织报名
 
  公告期满后,将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具体报名公告;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
 
  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表至制定邮箱,请考生持续关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查看具体报名方式。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
 
  2、资格审核方式:网络审核,请报名人及时查看邮箱回复,关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告。
 
  (四)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者携带本人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参加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具体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在指定地点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医院根据拟聘用人选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纪律与监督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考生可在工作日及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2.引进人才所有事宜均通过医院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者随时查看,以免耽误各项事宜。
 
  3.联系电话:0472-21780250472-2178157
 
  监督电话:0472-2178209
 
  附件【岗位需求表.doc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内蒙古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才引进93人公告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7年,现已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有效缓解我院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现状,进一步加强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提升国家绩效考核中人员类别指标,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医疗高地建设,结合医院实际,开展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
 
  结合医院实际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93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
 
  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且不得使用第二
 
  学位报考。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引进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引进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要求为引才工作报名开始日前(含引进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需求表的学历学位及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毕业院校为2024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待遇及要求
 
  为引进人才办理人事、列编注册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引进人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同时,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5日)。
 
  组织报名
 
  公告期满后,将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具体报名公告;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
 
  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表至制定邮箱,请考生持续关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查看具体报名方式。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
 
  2、资格审核方式:网络审核,请报名人及时查看邮箱回复,关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告。
 
  (四)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者携带本人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参加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具体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在指定地点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医院根据拟聘用人选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纪律与监督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考生可在工作日及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2.引进人才所有事宜均通过医院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者随时查看,以免耽误各项事宜。
 
  3.联系电话:0472-21780250472-2178157
 
  监督电话:0472-2178209
 
  附件【岗位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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