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招用社区工作者88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建设,根据《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委办〔2018〕130号)规定,县委社会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88名。具体岗位与数量等详见《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
 
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4年6月28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目查询。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
 
2.新昌县户籍人员(以2024年7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为18到35周岁(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为18到40周岁(1983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证书(证明)。
 
三、招用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7 月3 日9:00—7月5日17:00。
 
初审时间:2024年7 月3 日9:00—7月6日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资格初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安排,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特别注意,在填报报考信息时现户籍所在地请明确至市、县;固定电话请填写11位手机号码,应聘人员必须真实填写高中以来的学习工作简历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获得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20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时间和科目:2024年7月20日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因岗位需要,设立笔试加分项。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中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高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6分,职称等级加分取高值,不累加。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需提供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者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有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经验人员持街道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岗位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并不予发放面试通知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由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统筹分配至社区。
 
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合同用工期间薪酬、福利待遇按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半年内有效(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若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以及已录用人员辞职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放弃递补机会或半年有效期内未获得递补机会的,递补资格自动失效。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0575-86623367。
 
本次招聘由新昌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4770。
 
 
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招用社区工作者88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建设,根据《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委办〔2018〕130号)规定,县委社会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88名。具体岗位与数量等详见《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
 
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4年6月28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目查询。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
 
2.新昌县户籍人员(以2024年7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为18到35周岁(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为18到40周岁(1983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证书(证明)。
 
三、招用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7 月3 日9:00—7月5日17:00。
 
初审时间:2024年7 月3 日9:00—7月6日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资格初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安排,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特别注意,在填报报考信息时现户籍所在地请明确至市、县;固定电话请填写11位手机号码,应聘人员必须真实填写高中以来的学习工作简历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获得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20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时间和科目:2024年7月20日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因岗位需要,设立笔试加分项。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中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高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6分,职称等级加分取高值,不累加。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需提供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者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有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经验人员持街道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岗位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并不予发放面试通知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由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统筹分配至社区。
 
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合同用工期间薪酬、福利待遇按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半年内有效(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若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以及已录用人员辞职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放弃递补机会或半年有效期内未获得递补机会的,递补资格自动失效。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0575-86623367。
 
本次招聘由新昌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4770。
 
 
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招聘40人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6年4月29日-1993年4月29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9日之后出生)外,其他岗位为18到35周岁(2006年4月29日-1988年4月29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的毕业生;
 
(六)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七)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4月29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计划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4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详见《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留学归国人员按其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并视为具有全日制学历。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3)报名资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一寸免冠近照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一寸免冠近照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4年4月19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医学类人员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学类人员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证明)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分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3.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6.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7.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
 
8.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9.招聘单位情况简介可查询各单位官方网站。对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卫健局0575-86023375
 
县人社局0575-86235558
 
本次招聘由驻新昌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2723。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招聘40人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6年4月29日-1993年4月29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9日之后出生)外,其他岗位为18到35周岁(2006年4月29日-1988年4月29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的毕业生;
 
(六)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七)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4月29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计划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4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详见《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留学归国人员按其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并视为具有全日制学历。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3)报名资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一寸免冠近照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一寸免冠近照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4年4月19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医学类人员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学类人员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证明)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分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3.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6.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7.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
 
8.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9.招聘单位情况简介可查询各单位官方网站。对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卫健局0575-86023375
 
县人社局0575-86235558
 
本次招聘由驻新昌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2723。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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